晁错“纳粟拜爵”之策是何过错
晁错“纳粟拜爵”之策是何过错
汉文帝十二年(前168),由于边境战争使国家陷入困难境地,时任太子家令的谋臣晁错上奏,向汉文帝献上了“纳粟拜爵”之策并被采纳。“纳粟拜爵”之策,不仅影响了西汉、东汉的官吏制度,而且也影响了此后二千多年封建王朝的官吏制度。
据《资治通鉴·汉纪七》记载,文帝十二年,谋臣晁错上奏言:“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无穷;粟者,民之所种,生于地而不乏。夫得高爵与免罪,人之所甚欲也;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
晁错的奏章(也就是著名的《论贵粟疏》)大意是:赐封爵位,是皇上专有的权力,只要一开口,就可以无穷无尽地封给别人;粮食,是百姓种出来的,生长在土地中而不会缺乏。能够得到封爵与赎罪,是人们十分向往的。假如让天下百姓都献纳粮食用于边塞,以此换取爵位或赎罪。那么不用三年,边地的粮食必定会多起来。
又据《汉书·食货志》记载:“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文帝准奏,令百姓入粟于边。入粟六百石为爵上造(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四千石为五大夫(汉二十等爵的第九级),一万二千石为大庶长(汉二十等爵的第十八级,仅次于彻侯、关内侯,是很有权利的官职)。于是,捐粮买官在汉初成为定例。
汉武帝时的元朔六年(前123),当时边境战争耗费增大。汉朝发兵十余万众往边境作战,为鼓励将士,杀敌士官要赏赐黄金,费用巨大;阵亡士卒数以万计,抚恤费用大增。巨大的军需费用,国库难以支付。为了筹集这笔巨大的军费开支,这年六月,武帝下诏:“民得卖爵赎禁锢及过者,得免减罪”,并专门为此设立了“武功爵”,设置主管赏官的专门官员,这也许是历史上“纳赀”赎罪和为官最早的专设机构。
汉武帝所制“武功爵”有十一级,而且规定:凡卖爵在第五级官首以上者,可以“试补吏”。这样,富贾巨商之家可为子孙谋得一官半职,虽然谋得的是散官和较低的吏职,但毕竟亦可跻身“官宦人家”之列。需要指出的是,西汉时期的纳赀入官,大致保持在荣誉职务这一范围。现代考古出土的墓志铭中,多有官衔职名,但历史文献中却难以找到他们为官的记载。究其原因,多为“捐官”鬻爵所得。所以,当时的有钱人家鬻爵,一是生前虚誉满足,二是死后镌于墓志。
历史上对晁错“纳粟拜爵”及西汉其他的“纳赀”之策有着不同的评价。
褒者认为,国家公开实行卖官鬻爵,虽属下策,但终究作为汉初一种方策出现并经久不衰,说明它有存在的自身价值。卖官鬻爵和卖爵抵罪制度的推行,国家从卖爵者手中获取了急用的钱粮来支撑财政度用,确实解决了战争耗费巨大的燃眉之急。
贬者认为,国家由此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一是国家官员的形象受到极大损害,二是由此引发了官场腐败。北宋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评价汉武帝推行“武功爵”时说:自此“吏道杂而多端,官职耗废矣。”这里的“耗废”一词应作混乱之解。也就是说,由于卖官鬻爵,使得官场本来就不太清澈的一池水,变得更加混浊起来。官员的治理仰仗于权威,花钱买来的官有何威仪可言,自然也就难谈政绩了。
历史证明了司马光的评价和担忧。如果说,卖官鬻爵之策在西汉时期尚能做到名誉官爵与实权职官分开,国家理政还未遭受大的损害,“纳粟拜爵”、“武功爵”等卖官鬻爵之策尚在国家可控范围之内的话。那么,到了东汉中后期,卖官鬻爵之潮就犹如打开了污水池的闸门而不可阻挡。
桓帝延熹四年(178),西部少数民族地区起事,波及三辅地区,危及京畿安全,桓帝采取“减公卿以下奉,王侯半租。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的政策,开始公开计金卖官,而且是标高价、卖大官。桓帝在卖官鬻爵上所开先例,是昔日文帝、汉武所不敢为者。不过,桓帝卖官鬻爵还是将所得尽入国库的。而到了他的接替者灵帝,则是在卖官鬻爵上跨出了从公卖到私卖的重大一步。也就是说,自灵帝始,卖官所得统填皇帝私欲之壑。
光和元年(178),灵帝“初开西邸卖官,自关内侯、虎贲、羽林,入钱各有差。”而且,灵帝不仅自己卖官,还“私令左右卖公卿,公位千万,卿五百万。”灵帝在前人卖官鬻爵上大大突破:一是公爵私卖,纳赀所得倾饱私囊;二是怂恿左右卖官,原来的国家行为演变成官场行为;三是打乱了过去的正途入仕与纳赀入仕清浊分明的做法,造成所有入官都得花钱买、所有官职都可卖的境地;四是卖官交易中允许赊贷,官后加倍偿付,开了官员盘剥百姓行为之禁。于是,“当之官者,皆先至西园谐价。然后得去。有钱不毕者,或至自杀。其守清者,乞不之官,皆道遣之。”
当然,卖官鬻爵并非晁错首创,只是他的“纳粟拜爵”之策太出名了。晁错在《论贵粟疏》中提出的重农抑商、入粟于官、拜爵除罪等一系列主张,如鲁迅所言“沾溉后人,其泽甚远”,在带来论述“贵粟”重要性,阐明使民务农的正确主张的同时,也使得“纳粟拜爵”的错误主张缪种流传千年。
必须清楚地看到,以晁错“纳粟拜爵”之策为代表的卖官鬻爵政策,虽然给国家带来了短期的经济效益,但最终导致吏治腐败,危及统治。而且,卖官鬻爵在降低赀选标准,扩大统治阶级基础的同时,也助长了这一阶层的奢侈腐败。对于统治阶级而言,卖官鬻爵给他们带来了些许好处,但最终将自己推向深渊。贫民虽然可以通过卖爵来缓解饥荒或赎罪,但国家的赋税徭役并不会因此减少,这种压力最终还是转嫁到农民身上。
汉朝乃至以后封建王朝的历史,已经证实了“纳粟拜爵”等卖官鬻爵政策的错误和失败。晁错之“错”,正在于作为国家的谋臣,依据错误观点出了一个错误主张,使得国家遭受了饮鸩止渴之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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