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愚论书画欣赏】神韵气形之神

“神”是一个百姓日用而又难以名状的概念,哲学上的神玄妙变化而生万物① ,宗教、神话则对这种“神”进行了形象化,体现着人类对于未知的崇拜和敬畏。

艺术中的“神”是创作者情感与认知主观性的综合表达,所以神既是情感性的又是认知性的;是作品的韵、气、形等有形或无形之物背后稳定的精神展现,所以神高于一般性的有形和无形,有所不可见,有所不能言;是个体通过作品与其他个体意识交流的总和,所以神的发现有赖于欣赏者的审美能力与水平。

在艺术之中凡属于主观性的内容似乎都可以归结为神的方面。这既包括各种普遍性,如一定时期人类整体的思想文化水平和对世界的认知水平;国家、地域的历史,传统文化的积淀乃至一般性的社会规章制度、风俗习惯等等,都会影响到创作者的主观认识。

又包括特殊性,如创作者的生活经历、性格气质、知识积累等,这些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结合便会形成创作者独特的世界观以及思维模式、情感特征和表达习惯,并反映到具体的艺术创作之中。

可见,这个“神”的内容和层次都是异常丰富的,艺术便是创作者选取其“神”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抽象而不失形象的创意表达,比如人的情感是喜怒哀乐的熔炼,可以有无数形式,人的理性认识更是浩如山海,而情感和理性认识又可以多样性地融为一体,大家熟知的诗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便是将现实经历、主观情感以及智慧哲理完美地融合在了一起。神所能为艺术提供的原料就像江水一般奔流不竭,艺术创作就如临江取水,其作品艺术性的高低便取决于从中取之多少。

神的表达必然要通过一定的形式,通过韵、气、形等来表达和展开,所以韵中有神,气中有神,形中同样有神,其结合既是普遍的,又是具体的。

① 东方认为“阴阳不测之谓神”,神是道之所化,能够引出万物。西方黑格尔则以绝对精神为神,认为世界是绝对精神的产物。

注:本文根据大愚观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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