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个老师】刘英平:能读就会写之拟题之道
刘英平:河南汝州外国语学校老师
能读就会写之拟题之道
初次看到《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这个题目,我想应该有不少人会像我一样,觉得有点怪气。为什么不是《闻一多先生》,或者《闻一多先生二三事》?
上网一搜,发现了问题。原来这是臧克家在1980年发表在《人民日报》上的一篇纪念闻一多先生的文章,原题是《说和作──记闻一多先生言行片段》。
它不是人物传记,不是全景式的记述闻一多先生的一生。
它也不是人物评论,不是对闻一多先生的一生功业盖棺定论。
它只是选取两个角度对闻一多先生短暂而灿烂的一生做出自己的评述而已。或者,更准确地说,作者开始只是有第二则材料,也即闻一多作为革命家的方面,在昆明就义前的这一段光彩照人的表现。其中的第一手材料是:
1944年10月12日,他给了我一封信,最后一行说:“另函寄上油印物二张,代表我最近的工作之一,请传观。”
从这一材料出发,引申出闻一多先生“说了就做”;然后再围绕“说”和“做”这一线索,整理出他“做了再说”和“做了不说”这两层,也即是闻一多先生作为学者的那一方面来,如此这般,方能联缀成篇。
正因为如此,我们看到,在写到闻一多先生做为学者部分的内容时,大多是概述,再加以评论。为了不显得空洞和干巴,作者还拿出杜甫晚年“一月不梳头”的细节,与他“何妨一下楼主人”相比照。再加上“大的四方竹纸本子,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小楷,如群蚁排衙”这样的细节描写,方才使这段文字有些光泽。
那么,这样一篇文字,能叫《闻一多先生的言行片段》吗?
我看不行。因为第一则材料太苍白,不能叫片段,至少不能称作“行的片段”。那么,在前面再加上闻一多先生的两句话呢?是不是可以称为“言的片段”?
可以。
只是这样一来,又会产生另一个问题:“既然这是言语片段,那只保留这两句就行了,下面来写那么多东西干嘛?”
因为引言之后作者并没承接。我们看,下面的叙述似乎跟这两句引言没什么关系:“作为学者和诗人的闻一多先生,在30年代国立青岛大学的两年时间,我对他是有着深刻印象的。”
也就是说,在行文之行,作者并没想到用下而的文字解释上面的引言。
所以,这题目不行。
能不能把题目拟为《闻一多先生二三事》呢?
也不行。
因为“二三事”之类的文章,往往要由与所写之公众人物相当亲近的人来写,而且所写之事多为琐事、逸事,目的是所为“正史”的补充。
通读全篇我们可以看出,作者只是闻一多先生众多的学生之一。他所写之事是闻一多先生的两件大事:一是文史研究,一是争取民主。这两件事关系到闻一多先生一生功业。
所以把本文题目拟为《闻一多先生的说和做》,尽管有点怪里怪气,可也确实找不出更好的题目来。
需要说明一点的是,以议论为主的文章,与记叙性文章相比,在拟题方面要求更具概括性,在选词方面要更准确有力。在本文之前,也就是闻一多先生被暗杀之后,臧克家就已经为写过一篇纪念性文章,叫《我的先生闻一多》。与那篇文章相比,这篇应该属于补遗性质。
另外,闻一多先生的精神内核是为“救国救民”,他孜孜以求的治学精神和嫉恶如仇的凛然正气,都是他这一精神的体现,而对于他作为诗人方面的“说和做”,尽管也很重要,但本文不便旁生枝节,不再涉及。
看议论文,其实与看新闻相类,只要看看题目,就知道作者要说什么了。
那么,我们在写作文拟题目的时候,有没有考虑这么多呢?
刘英平老师“ 能读就会写 ”系列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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