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证论治的证据思考1
辨证论治的证据思考4
从东汉仲景家族“犹未十稔,其死亡者,三分有二”,到金元李东垣时期“既病而死者,继踵不绝”,三月有百万之众;从明末吴又可时期“误以伤寒法治”瘟疫,“枉死者不计其数”,到清代扬栗山“温病得于天地之杂气,……若用辛温解表,是为报薪救火,轻者必重,重者必死。”等等生命疾病的实践观察,中医思维所凭借的理论依据,经历了大浪淘沙的历史选择,建立在无数的生命体验基础之上。
在几千年的漫长历史时期,病机理论凝结了多少中华民族的鲜血和生命啊,我们有什么理由怀疑辨证论治及其证据体系不可动摇的历史地位?有什么理由非要用证素取代病机?数亿次生命实践积淀的中医病机理论,轻易地用其它方法来怀疑甚至否定,根本不是科学的态度。
7,中药无毒 医生有过
现实世界主流是西方思维模式,实验研究沿着“是什么”逻辑方向发展,中医中药也没有幸免。理法方药护本来是以就诊病人的证候病机为核心,寒热温凉的药性对应于寒热虚实的病机,但在现代化研究中,因为中药与病机分离,把自然自在的整体-中药分解为一个个的化学分子,只要药理学分析这些中药含有有害成分,就会被外国关在国门外,以中药药性对应证候病机的逻辑实践,在这些国家也就得不到合法地位。
中医难以世界化,不是中医有问题,而是世界有问题。
这样的情况,其实在中医的故乡同样存在。中医执业要西医病理生理等考试,中药执业要药理化学等考试,变相地否定病机与药性的对应逻辑。中药有效成分分析,实质上是把生物分解了,获得了它们的分子式,丧失了它们自然属性,没有了君臣佐使的组方意义。
病人时常问,糖尿病你怎么开的中药是甜的?我有高血压,你为什么用麻黄?按照实验的思维,糖尿病要忌含糖甜食,麻黄具有升高血压的药理作用,有高血压就不应该用麻黄,糖尿病的中药就不应该是甜的。麻黄味辛,散风宣肺,在外感咳嗽中,具有很好的开邪出路作用,常常配伍具有降压作用的杏仁等相须、相使,是降压还是升压呢?糖尿病气阴亏虚,制黄精、玉竹、麦冬等等滋养气阴,可不可以用甜味中药呢?
中药的药理实验,成为了开辟西医新的临床药物的重要途径,中西医结合在某种程度上,演变成了西医的“制药公司”,废医存药就是“制药公司”的终点目的。
什么是中药呢?中药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保持药材自然完整性的前提下所运用的药物,在临床实践中,处于理法方药的证据链的终端。遵循辨证论治的逻辑方法,在证候病机性质判断可靠、立法处方吻合病机、保证药材地道的前提下,中药无毒无害。虽然中医临床有实而误补、虚而误攻的情况,但这不是理论的错误,也不是辨证论治本身的错误,而是临床医生思维不成熟、不合理导致的错误,是没有去伪存真-辨病性真假的能力缺失的错误。现在所谓的中药毒副作用,根本不是合理、成熟的辨证论治的逻辑结果,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中药的结果,而是药理对应病理的必然弊端。
8,中药无毒的逻辑证据
中医不是从实验室走出来的,是在千百年的生命疾病实践中形成的医学,对于中药的临床运用,通过多环节的调控,实现了无毒化、无害化。
首先,对应证候病机,和生命疾病的病机性质,呈互补效应,“虚者补之,实者泻之”、“寒者热之,热者寒之”,方药的温清补泻等性质及其君臣佐使的组方法度,与病人的寒热虚实等病机相吻合。药虽有毒,但毒攻其病,不伤其身,“有故无殒”,“得病则病受”。
其次,根据药物的归经趋向和升降浮沉特性,使方药适至病所,不对未病之藏腑造成负面影响;药量的轻重,吻合证候病机寒热虚实的程度,适其大小,避免轻而无效、重而伤人的弊端,即古人所谓的“中的”。
第三,根据相须、相使、相恶、相杀、相畏、相反等等药物相互作用的理论,在实际配方中运用相应药物监制其不需要的毒性和偏性,避免药物与药物相互作用导致的毒性反应,实现减毒增效。
第四,要求地道药材,强调炮制药品,既保证药物的最大效能,又防止非时非地的有害之气的影响,减少药物毒性,药材不地道,农药化肥的无度,当然对健康有危害。
第五,服药因人、因病、因药制宜,胃气弱则不能猛浪大量,胃气虽强亦须顾护,虎狼之品以服药反应为标准,平和之剂也不能急切过量,每次服“半升”还是“一升”,“须臾”再服还是“止后服”,必须以病人的证候病机及服药反应为依据,不能机械照搬书面理论或别人的经验。
个体生命疾病的证候病机,存在生命时空的整体关联性,与药性的四气五味,方剂的温清补泻在自然状态下的逻辑关系,经历数千年的临床实践,在生命自然、时空联系、动态变化的前提条件下,形成了运用中药的临床规范-“适”,形成了中药配伍的七情理论及君臣佐使原则。
“适”是个体确定的,取决于证候病机性质,与医生的思维逻辑密切相关。现在挂着中医招牌的医生中,临床用药决策思维一般分两类:一是辨证论治思维逻辑,对应证候病机、遵循中药四气五味等理论配伍处方,一是实验分析思维逻辑,对应病理生理,遵循中药药理成分处方。实质上,只有前者才是真正的是中医,后者是开中药的西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