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万物生:如果给更多选择权也许会更好
题记:没有十全十美的产品,选一款适合自己的产品即可。保参谋的【产品测评】系列,只是把保险销售不愿意告诉你的内容,找出来告诉你而已。无关褒贬,只看合同。
如果你对重疾险没概念,可扩展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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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应微信后台粉丝要求,今天测试的产品为:农银人寿万物生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测试的版本是2017版。相比其他重疾险在轻症赔付次数上面的抠抠索索,这款产品直接将轻症赔付次数打到了10次。
身故:含身故责任
重疾:120种,赔付1次
轻症:48种,赔付10次,赔付20%保额
恶性肿瘤:额外给付50%
缴费期:10/20年
保障期限: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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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责任
点评:
1- 重疾120种,赔付1次,赔付基本保额。
2- 前25种为统一规定的,剩余为保险公司自行设定。
重疾数量不算少,从具体的条款内容看,和大多重疾产品一样,都是中规中矩的常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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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症责任
点评:
1- 轻症48种,赔付10次,赔付20%保额
2- 没有隐形分组,没有赔付间隔期
点评:10次轻症赔付次数,绝对碾压了市场上的“轻症3次赔”、“轻症5次赔”的产品,但其实消费者压根就不可能全部都用到。说实话,罹患3次以上不同轻症的人,这得多倒霉啊!
其实,对消费者来说,轻症赔付比例远大于赔付次数。轻症赔付50%赔1次的价值,远大于赔付50次每次赔10%的价值。
从条款内容看,高发的7种轻症都有,不过轻微脑中风条款还是不残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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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关爱金
点评:罹患癌症,可额外赔付50%。等于多加了一份防癌险。只是这个责任为何要捆绑呢?难道分开让消费者自己选择加或者不加,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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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责任
点评:身故保险金设定如下:
1- 被保人18岁前身故,赔付已交保费
2- 被保人18岁后身故,赔付基本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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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一比
点评:
1- 如果从20年缴费期看,中间1000多的价差并不算多,毕竟还有一个25万的防癌险呢?
2- 如果从30年缴费期看,这款产品还是少了一种选项。对于20年/30年缴费期哪个更好的问题,把这个选择权交给用户自己会更合适吧。
3- 强行增加防癌险责任,也不能说不好。但为何就不能把这个责任变成可选呢?喜欢附加的用户就附加,不喜欢附加的就不附加,这样会不会更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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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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