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狼行千里吃肉
在中国这片历史悠久的土地上生存,最重要的就是一个“混”字。即便是在秦朝那个民不聊生的时代,依然有底层出身的人物混的风生水起。让我们把目光投入到大秦王朝的沛郡丰邑县阳里村(今江苏丰县),来认识一个善于混的人物。
说到“混”,不同阶级的“混”有着截然不同的定义。公务员混的是官场,农民混的是田间地头,流氓混的是“江湖道义”。在一个小县城,如果能混的黑白两道通吃,那在人民群众眼里就算是混的比较成功。你比如说丰邑的这位爷,姓刘名季,那是混街面的一把好手。即便是放到今天,能在一个县城混成刘季那样,在群众眼中也是混的比较成功的角色。
刘季是农民出身,从名字就能看出他在家排行老四。古代中国人给孩子排序号的顺序是伯、仲、叔、季,刘季的意思其实就是刘四。过去每个家庭里的小儿子都集万千宠爱于一身,一般都比较能作。刘季的“作”还真不是好吃懒做,虽然他不爱干活,没有赚钱的手艺。但是在那个时代的农民当中,刘季属于志向远大的类型。
刘季年轻那会儿,还是周朝战国末年,那个时代有无数的成功人士给刘季当榜样。比如在刘季出生的几十年前,有个叫苏秦的农民就是愤然放下锄头,靠三寸不烂之舌佩戴六国相印,令人敬仰不已。再比如当时同为农民出身的张仪,也扔下锄头投奔秦国,靠嘴皮子当了秦国的丞相。
刘季觉得他比苏秦、张仪更有机会出人头地,一来他也是个爱学习的农民,二来刘季生活的时代,战国四公子之一的信陵君魏无忌家里的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待天下英雄。因此刘季也决绝的放下锄头,离开楚国前往魏国大梁(今河南开封)去投奔偶像魏无忌,希望能奋斗出一番事业。当然了,此时的刘季不能再叫刘季,他叫刘邦。
当年的苏秦、张仪师出名门,都是鬼谷子的弟子,也算是当年他们混官场的敲门砖。刘邦也有好老师,小时候刘邦和发小卢绾就曾拜马维为师,今天的丰县还有马公书院的纪念馆。但是刘邦混江湖靠的是颜值,没错,刘邦是个靠脸吃饭的人。刘邦长得帅,据说左腿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这咱也不知道这七十二颗黑痣是谁数的,总之这也算是刘邦最早对自己的营销。这事要放到今天,也甭数了,赶紧去医院查查是不是皮肤癌吧。
刘邦毅然决然的前往大梁投奔信陵君,在刘邦之前,无数的英雄人物都走过和条道路。此时的刘邦身上没有任何的流氓气息,他温文尔雅,又不失武侠气度。他提笔能出谋划策,拔剑能斗壮士。刘邦,本该是战国英豪中的一员。然而世事如棋,那时候刘邦没有手机,自然在路上无法随时看新闻。等到刘邦历尽千辛万苦到了大梁,尴尬的一幕出现了。饱受秦国离间计折磨的魏无忌,在酒色荒淫中郁郁而终,这让刘邦十分的遗憾。不过刘邦倒也算是不虚此行,在大梁,刘邦结识了魏无忌的门客张耳。张耳才华出众,当年的刘邦受张耳影响很深。后来秦国名将王贲(老将王翦之子)灭掉魏国,刘邦才返回家乡。
对于刘邦来说,这次大梁之行虽然没有达到目的,但是意义重大。刘邦开阔了眼界,增长了知识。同时刘邦也意识到了苏秦、张仪那套方式已经和时代脱节。什么合纵连横?秦灭六国才是大势所趋。没多久,刘邦的祖国楚国也被秦国灭掉,刘邦的国籍改成了秦。
大秦一统之后,刘邦仗着体格子结实,又见过世面,所以混了个泗水郡沛县泗水亭的亭长当当。过去的亭相当于现在的街道办事处,亭长就是这个街道办事处的综合执法队长。什么街面上的地痞流氓啊,小偷小摸啊,小商贩啊,都归亭长管。刘邦混了这个差事,那自然是开启了自己的别样人生。
自从刘邦干上了综合执法,那绝对是混的黑白两道通吃,在他综合执法的那十里地面上,还都买他的账。比如刘邦跟衙门口的人称兄道弟,肆意玩笑。比如卖狗肉的小商贩樊哙,绝不敢找刘邦要饭钱。就樊哙那脾气体格,放今天也是暴力抗法的苗子。但是樊哙却非常愿意结交刘邦,曲意逢迎刘亭长。
刘邦也不仅仅是个吃狗肉不给钱的主儿,人家喝酒还不给钱呢。但是刘邦喝酒有规矩,可不是谁家酒店都有机会让刘亭长白喝的。刘亭长就爱去寡妇开的酒店去喝酒,一喝就醉,一醉就睡。酒钱人家没说不给,先记账,至于还期,那是遥遥无期。
刘邦最喜欢的两个寡妇老板,一个叫王媪,一个叫武负(“负”通“妇”)。刘邦无论来她们俩任何一个酒店喝酒,必须喝醉。咱不管真醉假醉,反正不醉没理由睡在人家那里。这才符合太史公给刘邦下的评语:“好酒及色。”根据中国人爱传闲话的悠久传统,久而久之这事就传开了。很多人都想一探究竟,看看刘亭长的风流艳事是怎么回事。所以刘邦前脚去寡妇酒店买醉,后脚那些好事者就去店里探秘。如果好事者直眉瞪眼的进去看热闹,得让酒保轰出来,另外刘亭长也不会放过他们。所以这些人到店里得假装喝酒,顺便点几个小菜。大概有这么一年的时间,无论是王媪还是武负,都发现只要刘邦前脚进来买醉,后脚顾客就纷至沓来。对于寡妇老板们来说,刘邦简直就是吉祥物,他欠的酒钱跟他带来的营销效应相比,压根不值一提。所以王媪和武负都选择了放弃刘邦的债务,俩人都使出浑身解数拉拢刘邦吗,热切盼着刘邦到自己店里来。
刘邦不仅跟底层人民打成一片,还跟县里的官吏诸如县政府办公室主任萧何以及法院院长曹参勾肩搭背,地方大佬王陵也是刘邦的好朋友。总之在沛县,刘邦到那都混得开。
就这样,刘邦很爽的生活在沛县。对于大多数苦难百姓来说,刘邦就是个成功人士。生活滋润的刘邦,对大秦王朝根本谈不上恨,毕竟祖上是魏国人的他对楚国也没什么感情。而且无论他的国籍是楚国还是秦国,刘邦都是社会最底层。如今能混到去城里下馆子都不给钱的地步,刘邦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在那样一个绝大多数人都朝不保夕的时代,吃饱饭就是幸福。
所谓狼行千里吃肉,刘邦就属于到哪都混得开的“狼”,改朝换代对刘邦的影响微乎其微。别管是什么时代,刘邦都不会安安稳稳的在乡下种地。生命在于折腾,善于交际的刘邦,在沛县折腾的很成功。当然有时候刘邦也有很无奈的时刻,比如他爸爸老觉得刘邦不如二哥刘仲能挣钱。比如刘邦一夜情没做好安全措施,让其情妇曹姑娘生下了自己头一个儿子刘肥。再比如刘邦的大哥刘伯死的早,刘邦老去大嫂家蹭饭不被待见。但是刘邦的内心一直很强大,活得很开心。
圆滑且内心足够强大是刘邦的性格特点,这种性格是刘邦日后成功的决定因素。
同样是那个时代,不是所有老百姓都像刘邦那样过得有滋有味。比如下面要出场的这个人,日子过得就很悲催。到底有多悲催呢?下节再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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