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是选择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都要共同注意4个突破口

行政案件,是民告官的官司,作为民的一方,要掌握诉讼战略和战术。要先进行风险预测,不能上来就起诉。要考虑能不能打、要不要打、要不要先打,作出正确选择。很多行政案件,是可以先行政复议,再不服再起诉。当然,行政案件,都可以直接起诉。

复议和诉讼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程序上错误的、撤销可能性大的,可以直接起诉。但是为了解决争议,多一道程序就多一道救济,可以先向上级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法院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行政复议,复议机关对于合理性和合法性都审查。涉及到合理性的,可以先行政复议,不服再起诉直接诉讼可能要输,比如交警处罚。

选择行政复议,可能有两个不同的复议机关,也要进行选择。比如交警处罚,复议可以到政府和上级机关。但要看具体情况,有些选政府合适。比如公司没交税,接受税务机关处罚,要补税和缴纳滞纳金,还有罚款。如果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可能被驳回。但是向政府申请,政府可能考虑得更多,可以更讲情理,可能会从轻处理。因为如果处罚很重,企业如果经营不善甚至倒闭,那就不利于社会稳定。所以向政府申请,就会对自身更有利。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要注意这4个突破口:

1、看执法主体是否有执法权,有没有执法证。

2、看程序是否合法,程序违法比如一人执法、应当听证没听证、没有告知身份或权利

3、看适用法律是否正确,处罚是否正确

4、看是不是事实不清、事实错误

如果是行政诉讼,不要错告,要选对被告。因为行政执法没有过多的法律文书,你可能不知道谁在执法,如拆除违法建筑,你就搞不清楚,建议咨询专业律师。选对被告,还要选择一个对自身有利的,比如上级行政机关更加讲道理,或者告上级行政机关可以告到更高一级的法院,更高一级的法院更按法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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