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某”
北京的“某”
某次聊天,和朋友说到熟悉的城市,想了想,除了郑州,竟也就是北京了。熟悉的机缘一是因为来北京学习的机会多,一两个月的,三五个月的都有,最长的一段是在北师大读硕士,集中上课期是一整年,其余两年里也来回跑了有十几趟。短期学习就更多了,三五天的,七八天的,不胜枚举。近年来,因为工作的缘故,又要隔三岔五来开会,北京便成为了我频率最高的出差地。去年年底,我工作调动到了北京,对于人到中年的我,这座大城又开始延伸出了根的属性。之前的熟悉是过客身份的熟悉,之后的熟悉就是家常的熟悉了。颇有些梦幻似的,我开始在北京过起了日子,可不就是家常么?
北京大,大北京。说到北京的大,在朋友圈里总能听到异曲同工的吐槽,比如说,一般而言,一天只能去一个地方,只能去约见一个人,只能去办一件事,想要提高效率不大现实,因为不好顺路,拐一个弯轻易就能多拐出去一二十公里。不过说实话,对这大,我虽然嘴上也跟着吐槽,却没有什么腹诽,反而有些喜欢。一是因为大,恰可以被迫着专注。一天的计划里,去哪里就是去哪里,去见谁就是去见谁,心无旁骛。二是在这大城中的被湮没感,很对我的胃口,虽然这听起来仿佛有些矫情。“唯有王城最堪隐,万人如海一深藏”,这诗其实是有些傲娇的。在王城还想隐的,一定是不太好隐的人。而如我这样的人,进了人群就找不着,想不隐也不成,因此也恰恰享受到了真自在。常常的,在大街小巷中与那些平朴的面孔擦肩而过时,不由地会想象一下他们的故事。这些藏在如海王城中的人们,都经历了些什么呢?也渐渐理解了为什么绝大多数的北京土著待人接物反而是朗利谦和的,不卑不亢的——见的世面太多了。
不过,既然是过日子,只有大自是不行的。所谓的小日子小日子,日子总是小的,总是得往小处过的。好在这大城中从来都不缺小。比如,初春去北师大听讲座,京师学堂前的玉兰花开得洁白耀眼。悄悄在某间教室外站了一会儿,瞄到神采奕奕的老师在讲城市文学。曾几何时,作为一名老资格的学生,我也有过这份惬意,混迹在年轻学子中听着课,窄窄的桌面上摆放着咖啡和茶。再晚些天去,牡丹园的牡丹正姹紫嫣红,启功先生塑像立在花丛中,一脸慈祥的笑意。在学校里消磨到了傍晚,溜达到附近的小西天,在中国电影资料馆随机地看场电影是个不错的选择,完美的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只要有闲,这大城中的小时光简直可以说是享之不尽。再比如去人艺看话剧,去美术馆看展,去单位附近的国家大剧院听音乐会……黄昏时分,我常会跟着熙熙攘攘的人流绕着大剧院散几圈步,水面浅浅的人工湖里有一群野鸭子定居了似地在嬉戏,成了大剧院的一景。周围没有高楼,晴天时,巨幅的晚霞映着波光潋滟,绚丽如画。有时阴天欲雨,大朵大朵的乌云压在头顶,则是另一番雄浑壮阔。
夏初时,一老友因老家有事需要回去长住一段,委托我帮她照顾花花草草,我便有了去房山小住的契机。她的房子在窦店镇的于庄,这大概是北京最典型的乡村了吧,不过,到底是北京,村也不像村,那样貌在别的地方起码也得是个繁华的镇。别墅区,花园洋房,成片的时尚小区,鳞次栉比。基本的生活配套设施也很完善,甚至还有几家宠物医院。好几趟公交线从市内直通到这里,我从核心的西城区到这里只需要转一趟车,总计一个半小时。
只要在房山住,我便每天都去小区对面的于庄市场买菜,里面也是色色齐全,物美价廉。老板们各种口音,其中有一位一开腔我就知道了。河南的?对,河南的。河南哪里?鹤壁。我老家是焦作,咱们都是豫北呢。是啊,都在黄河北。老乡就这么认下了,结账的时候送了我一小把香菜。隔段时间再去,他问:姐,可长时间没来了呀。嗯,出差啦。生意好吗?唉,撑不着饿不死,就那样。
也会常去小区旁边的郊野公园快走或者慢跑。所谓的郊野公园,倒也实在是郊野得很,紧邻着真真切切的庄稼地,有玉米地,也有菜地。豆角、西红柿、黄瓜、茄子应有尽有,鲜灵灵地垂挂在那里,我总是得格外忍耐,才能克制住去采摘它们的冲动。
在这里我还发展出了意外的社交活动:有了几位能搭话的熟人。最先搭话的是位老先生,夸我走得快,脚下生风。问每天走多久?走多少米?我一一答了。过两天是两位老太太,我越过她们时,听到她们夸:看看人家这身板儿,多直溜!嘿,这步子,飞一样。折返时走了个对过,她们早早地把跑道腾出来,给我让路:您先过。这也太客气了,我只好停下来和她们聊了几句。有一次遇雨,一位老太太带着遮阳伞,亲昵地喊着说可以捎带着把我送到小区门口,反正都在这一片住嘛,捎带脚。我受宠若惊地谢绝了,飞奔而去。所谓的熟,熟的只是一张脸,其他的什么一概不知道。这恰恰也是我中意的分寸:比陌生人多一点点亲切,宛若白水里有一丝丝蜂蜜的甜,刚刚好。
此地还有一些古风古韵的小摊。比如理发的,用旧纸板贴着最朴素的广告:5元一次,没有微信。老爷子坐在一把木椅子上,束着并不白却还挺干净的围裙,旁边立着一个脸盆架,盆里盛着清水,架子上搭着毛巾。每次路过都担心他有没有生意,有一次终于看见他在给人剃头,心里松了一口气。还有一次居然看到一个胳膊刺青的少年坐在那里,成为了他的顾客,两人的形象反差映照,也是有趣。
十字街口还常有老太太在卖青菜,待你走近便会问:两块钱一把,要不要?才离地,好着呢。品种不多,韭菜,小白菜,菠菜,大致就是这些,偶尔会改点儿样,多出些嫩玉米,5块钱3穗。或者是离核大桃子,10块钱3斤。有时候也会有卖花的,茉莉,文竹,白掌,绿萝等,比菜稍微贵一些,都是些好搬好运好养的。我有时买,有时不买。更多的时候不买,只是停留片刻,闲话几句就好。
去房山次数多了,就觉得这里并不远。东城西城是北京,这里又何尝不是北京呢?
朋友聚会也是小日子的重要内容。有大聚会,是海吃海喝脑满肠肥的狂欢。也有单个儿的约见,比如盛夏时节,去一个闺蜜家里吃饭,吃什么菜不重要,重要的是调料——和她每次见面的基本内容就是一起毒舌,当然最主要的是嘲笑对方和鄙视自己。她说,昨天很想给我发个微信,因为很想要去看一个歌舞剧,一看票价是500多一张,顿时就舍不得了。她恨着自己小家子气,又实在舍不得花钱,同时还那么想看剧,纠结了好一阵子。她问我,要是你,你舍得吗?我说那还用说吗?当然不舍得啦。两个人就傻子般哈哈大笑起来。
就是这样,和她会说很多悄悄话。说完了,就格外痛快,像一次彻底的排毒。必须承认,能和你袒露或者能让你袒露内心深处那些丑陋的人,才能称得上是密友。密友的存在,也许就是为了把彼此变得透明,变得单纯,变得幼稚。在他们这里,重要的不是包裹什么,而是剥掉什么。不是炫耀什么,而是卑微什么。不是修饰什么,而是清洗什么。
午饭后告辞,她送我到地铁站。路上继续有一搭没一搭地扯东扯西,扯什么都开心。刚回到家,她的电话就来了,说她那边下雨了,我跑到窗边,看着沉重的天色,说我这边阴得厉害,还没有下。话音没落,玻璃窗上就画出了长长的雨线。就这样,在离得不远的地方,我们各自对着窗外,看着雨,以文艺腔感叹着雨,雨越大,我们越有兴致,就像两个小女孩,或者说老女孩——外壳老、可是内心小的女孩。
网络上有几句诗偶尔听过,不知怎的就记下了:红衣佳人白衣友,朝与同歌暮同酒。世人谓我恋长安,其实只恋长安某。
琢磨起来,觉得挺有意思。“长安”在此可以指代你的任何钟爱之地。“某”呢,则可以指代这个地方你心心念念着的一切。如此说来,北京的“某”对我而言可是太多了。当然,说了归齐,“某”的精髓还是在于人。试问一下:北京,或者这世界上的任何一个地方,对我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很显然:如果不是因着那些宝贵的朋友和亲人,那地方再美再好,又有什么驻留的意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