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第六卦天水讼—做事谋始
天水讼卦是前面水天需卦的覆卦。序卦传说:“饮食必有讼,故受之以讼。”《讼》卦代表诉讼、争执、官非口舌。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白话)讼卦。有凭证可信,窒塞而须警惕,中间吉祥,最后有凶祸。适宜见到大人,不适宜渡过大河。
(彖传)《彖》曰:讼,上刚下险,险而健,讼。讼有孚,窒惕,中吉,刚来而得中也。终凶,讼不可成也。利见大人,尚中正也。不利涉大川,入于渊也。
(白话)彖传说:讼卦,上卦刚强下卦险恶,遇到险恶还健行不已,就会与人争讼。讼卦有凭证可信却窒塞而须谨慎,至于中间吉祥,是因为刚爻来到下卦并居于中位。最后有凶祸,是因为争讼不可能成就任何事。适宜见到大人,是因为崇尚守中而端正了品德。不适宜渡过大河,是因为本身陷于深渊之中。
(大象传)《象》曰:天与水违行,讼。君子以作事谋始。
(白话)大象传说:天与水逆向相悖而行,产生争讼。君子做事要在开始时就谋划好。
(六爻的内容)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象》曰:不永所事,讼不可长也。虽有小言,其辩明也。
(白话)初六,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有小的责难,最后吉祥。象传说:不要把事情做到底,是因为争讼不可以长久。虽然有小的责难,但它的言辞辩论终将是非明白。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象》曰:不克讼,归逋窜也。自下讼上,患至掇也。
(白话)九二。争讼失败了,回来躲避,他采邑的三百户人口没有灾害。象传说:争讼失败了,回来躲避。自己处于下位而与上位的人争讼,这个灾难是自己招来的。
六三。食旧徳,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象》曰:食旧徳,从上吉也。
(白话)六三。享受祖先的余荫,守住正固有危险,最后吉祥。或者跟随君王做事,没有成就。象传说:享受祖先的余荫,是因为跟随上位者就会吉祥。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象》曰:复即命,渝安贞,吉,不失也。
(白话)九四。争讼没有成功,返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象传说:回到自己命定的角色,变得安于正固,吉祥,是因为没有失去身份。
九五。讼,元吉。《象》曰:讼,元吉,以中正也。
(白话)九五。公正严明地判决争讼,最为吉祥。象传说,公正严明地判决争讼,最为吉祥,是因为九五所处的位置既中且正。
上九。或锡之盘带,终朝三褫之。《象》曰:以讼受服,亦不足敬也。
(白话)上九。官司打赢了也许受赐官服大带,但是一天之内被剥夺三次。象传说:因为争讼而获得官服,也就不值得尊敬了。
这是易经第六卦。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