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乡村振兴面临的突出问题与挑战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列为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激活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重大行动,乡村振兴是化解新时代城乡主要矛盾、平衡城乡发展,破解城乡二元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选择。目前,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仍面临较多问题,需要深入思考和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抓好“人、地、钱”是关键。目前,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体现在,农村地区“老龄化”“空心化”“低学历”现象突出,中坚人才队伍缺乏 ;土地收益“取之于农,用之于城”的制度障碍尚未破解 ;乡村的资源性资产尚未盘活,多样化的融资体系亟待构建 ;乡村振兴的制度化建设尚未在学术层面和政策层面给予解答。
1、乡村振兴的专业人才较为紧缺
城乡发展差距导致乡村人才纷纷投入城市建设中,青壮年劳力、高素质人群流失严重,留守基层的主要有两类人,一类是基层干部,另一类是老人、妇女和儿童。《2017 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农民工总量占到全国人口的 20%,占农村人口的 50%,留守农村的各类实用人才仅有 1690 多万人,占农村劳动力的 3.3%。务农人员普遍文化程度低,老龄化问题突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显示,农业从业人员小学学历与初中学历者占总人数的 85.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仅占 1.2%,高学历人才不足。此外,农业推广人才,农业生产型、经营型和技能服务型人才严重匮乏。相比城市,农村生活环境不佳、发展机会不足、文化吸引力匮乏,再加上对农民职业的偏见,导致农村对人才引力不足。乡村部门单位缺少引进人才的思想意识和主观能动性,缺乏引进人才的针对性和具体规划,激励机制的僵化与缺失也导致乡村振兴后劲不足。
解决乡村振兴主体“人”的问题,应建立有吸引力的乡村人力资源政策。政策的核心目标是要平衡好和保护好乡村原住人口与新进人口这两类群体的权利和利益,吸引各方人士投身乡村振兴,优化乡村振兴主体结构。着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科技人员队伍。建立乡村振兴人才集聚平台,引导涉农高校毕业生、“城漂”、退伍军人、退休市民等各类群体回乡创业、休闲康养,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鲜的活力。完善乡村基层干部选拔培养机制,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提高基层干部工资待遇水平。加强引进人才生活和社会保障力度,探索出台相应社会保障办法。
2、土地要素活力尚未充分释放
土地收益分配机制不健全,农民难以从现有的土地制度中获益。中国人民银行达州市中心支行课题组研究发现,在现行的土地政策下,农民从土地中得到的收益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获得流转收入或征地补偿 ;二是与企业签订简单的雇佣劳动合同或产销合同 ;三是通过股权获得一定的收益。目前以前两种参与方式居多,以入股、信托等形式获取收益的比例很低,失去土地经营权农民长效的生存和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土地制度改革与农户利益的深度融合机制还有待挖掘。在土地制度改革中,农民的内生发展动力没有得到充分激发,目前的征地制度对农民的补偿方式单一,多数仅限于货币补偿,且补偿标准普遍较低,土地收益存在“取之于农村,用之于城市”的问题。此外,目前农村土地利用规划缺位导致农村土地利用粗放、无序、碎片化问题,使得土地资源未能得到有效整合,土地生产效率难以提高。
解决乡村振兴“地”的问题,应继续探索土地制度改革。土地是乡村振兴的载体和平台,土地资源也是当今我国乡村最具潜力的自然资源,积极探索承包地“三权分置”、承包地退出、宅基地退出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系列关联性土地制度改革,城乡双向激活发力,进一步盘活土地资源,为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提供用地保障,为吸引的城市资本、人才、技术和企业下乡提供新渠道和新平台,促进激活乡村要素与城市资源高效融合,催生乡村产业重构、乡村聚落形态重构和乡村治理模式重构。
3、乡村造血不足与资金扶持不够
美国建立了多元化的农村金融体系,由农场信贷系统、商业银行贷款、政府贷款为农业发展、居民住房和消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提供资金支持。相比之下,目前中国乡村振兴建设面临资金缺口大,投入单一,金融扶持和担保政策缺失等问题。乡村“沉睡的资产”尚未盘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公布的资料显示,截至 2017 年,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土地等资源性资产 66.9 亿亩,各类账面资产 2.86 万亿元,大体上相当于全国平均每个村庄占有 500 万元。在整合村集体资源型资产方面,虽然有成功的经验,但“以土地换资金建设城市”“用土地出让收入弥补政府支出”仍是普遍现象,如何将农村资源型资产收入用之于乡村是乡村能否振兴的关键。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健全也是问题之一。现有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标准、特点、审批时效、贷款期限大多针对工业企业的经营而设计,与差异化、个性化、成本低廉化、季节性强的农村金融需求不相符合。金融机构网点设置、人员、信贷资源配置等仍主要集中于城市,农村的信用体系建设尚未形成。网络信息技术在农村金融中发挥作用有限,金融机构对新型经营主体和小农户渗透力不足。
解决乡村振兴“钱”的问题,应当创新投融资政策改革投资融资政策。由于村集体和村民自身经济薄弱、投人能力又有限,需要多渠道筹集乡村振兴资金。建议设立乡村振兴专项资金,推进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加大政府对乡村振兴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的投入;有序引导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进入乡村振兴领域,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公益性,撬动民间资本支持乡村振兴;大力发展村集体经济,探索多种形式的经营方式;建立“银行一企业一乡村”合作机制,支持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合理利用互联网金融,创新乡村振兴专用金融产品;出台乡村振兴土地专项优惠政策,提高土地出让金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将增减挂钩结余指标所得收益重点用于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