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兆丰教授在奇葩说打了空靶
文 | 张是之
薛兆丰教授普及经济学是件好事,做的也很成功,最近又跨界到奇葩说,从学术界迈向娱乐界,也是一次大胆的尝试和突破。
只是假如传递的知识有误,还是应该认真探讨,仔细辨析。
上面这个将近9分钟的视频,其实传递了薛教授在「得到」专栏中同样的知识和理念。
只是可惜的是,其中的错误仍然没有变。
奇葩说这个节目的形式设计很巧妙,其实很多经济学的问题适合用这种形式来传播,但很多问题是没法拿到这样的平台来公开辩论。原因嘛,你懂的。
关于专利问题,知识产权问题,薛教授的发言把知识产权作为了产权的一个子集来讨论,后面的论证都是在集中论证产权的重要性。
没有产权保护,一棵苹果树上的苹果会从大苹果,变到小苹果,再到没有苹果。
产权当然重要,没有产权,必然会出现「公地悲剧」。
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讨论产权的重要性,问题的关键在于,这一期的辩题,薛教授切入点的角度是专利、是知识产权问题。
薛教授把知识产权当作是产权的一个子集,用精彩的演讲论证产权的重要性,然后理所当然的,知识产权同等重要。
但核心在于,知识产权并不是产权的一个子集,它们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大前提错了,后面的论证再精彩,都打了空靶。
至于为什么说知识产权和产权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这个问题写过不下十篇文章,限于篇幅,放在文末延伸阅读中。
比打了空靶问题更严重的是在视频的前面开始那部分,一个抢金子的思想实验,一个打捞沉船的案例判决,薛教授的剖析简直快要把观众带沟里去了。
薛教授第一个案例提到,不远处的一块金子,假如有100个人想去获得,应该劝阻其中99个人,否则100人同时竞争会是一种浪费。
薛教授还提到如果自己以局外人身份告诫这些人百米冠军博尔特、刘易斯也参与竞争,可以让大家知难而退,避免浪费。这叫「彰显特异性」。
这样的说法很有迷惑性,观众缺乏必要的经济学基础,只有点头称是的份。
首先,薛教授犯了一个错误,那就是历史经验并不决定未来。谁说我和百米冠军同场竞技就一定会输?马失前蹄的事从来不少见,08年奥运会刘翔就在家门口退赛。竞争是多维度的,更何况抢金子和百米赛跑,完全不是同一个赛道。
其次,博尔特是跑的快,刘易斯、刘翔也快,但他们的快,也都是通过同场竞技,实打实比赛之后的成绩,而不是一开始就钦定的。
第三,成本是谁的?谁来决定是不是浪费?在薛教授看来,博尔特、刘易斯在场,其他人参与就是「陪太子读书」玩玩,这就造成了浪费。
但当事人的感受呢?当事人可能是想要那块金子,但也有可能即便得不到金子,和博尔特、刘易斯一起比赛,本身就很有意义,就为这也要参与一下。
腿是自己的,只有自己知道这值不值、是不是浪费,消耗的也是自己的卡路里,外人该如何判断是不是浪费?
一句话,成本是主观的。
第一个案例是薛教授的思想实验,而他用的第二个案例则是美国的一个真实判例。
这个案例简单来讲,有艘船沉了,几家打捞公司都想去打捞,谁打捞到了沉船,船里面的东西就归谁。
但法院却奇葩地认定了一家公司是最容易打捞成功的,颁布了禁止令,只允许这家公司去打捞。
这个案例与第一个例子的错误如出一辙,都是一个不参与实际竞争的第三方,根据历史经验宣布了一个未来的胜利者。
这个时候,真正的竞争尚未开始,便已结束。
而结束这个竞争还是一个纯粹的局外人——法院。
刘翔没有拿到奥运冠军之前,谁知道刘翔这个名字?法院却可以根据历史经验判定刘翔不准参加奥运会?
还有比这更荒谬的吗?但这就是美国活生生的现实判例。
我们都知道美国法院也不是那么好糊弄的,怎么偏偏就做出了这样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让我们来看看这家成功胜出的打捞公司是怎样向法院陈述的。
他们说:
现在谁都打捞不到那艘船,但是我们这家公司,是在这么多公司里面,目前唯一能够精准确定沉船所在位置的公司,我们打捞上来这艘船的可能性最大。
如果你不阻止其他的打捞公司再做努力的话,那么大家就会在竞相打捞的过程中,付出太多的成本。打捞得太急了,节奏太快了,动用的资源太多了,以致打捞本身的成本可能超过打捞之后得到的收获。
如果法院能够阻止别的公司进行打捞的话,我们公司可以慢慢来,这时候打捞的成本能够降到最低。打捞的总收入能够达到最大,社会效益能够得以保存。
仔细看,规则是谁打捞到了沉船东西就归谁,但在这家打捞公司巧妙的话术之下,变成了「社会效益能够得以保存」。
明摆着是自己公司通过法院禁令打击竞争对手,独吞打捞成果,却把自己包装成了是在保护社会效益。
骗骗一般人也就罢了,骗过了法院,也骗过了精通经济学的薛兆丰教授。
我要独吞,这样的真相是上不了台面的,也无法说服法院的法官,所以要话术包装。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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