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泽乡起义时,那群误期的戍卒,等待他们的真的是必斩的结局吗?
有没有想过,我们对大泽乡起义的理解,与真实的历史,可能有着很大的偏差。
其中里面提及的失期,法皆斩,或许是假的。
课本上的大泽乡起义
学生时期,因为教科书内收录了《陈涉世家》一文,这就使得很多小伙伴们在辛苦背诵这篇古文言文的同时,也对陈胜、吴广起义的这段历史,印象颇为深刻。
大泽乡起义,简而言之,就是秦末时期,一群戍卒因为一场不期而至的大雨,耽误了行程。
然而,按照秦朝法律,失期当斩。
本来被拉去戍边就是个苦差使,现在摆在大家面前又是一个更加残酷的现实:
去或者不去,都是死,这就是一个从常规来看,无解的死局。
怎么办?
与其坐以待毙,倒不如跟着陈胜、吴广赌一把,揭竿而起,死里求生。从最低的起点向上跳,再差也总比现在强。
就这样,在这个不起眼的大泽乡,一群衣衫褴褛的戍卒,跟着陈胜、吴广,毅然、决然地站在了大秦王朝的对立面。
一群手无寸铁的戍卒PK控甲百万的铁血王朝,乍一看结局毫无悬念,然而最终最终的结局,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那个看似庞然无匹的大秦王朝,竟然被这点星星之火,迅速烧得体无完肤。
戍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奋六世之余烈,威震四海的大秦王朝,最终轰然崩塌。
暴秦之政
过程就是这样,不过,当年不知道有多少人曾跟我一样,吐槽过秦朝这个死板、巨坑的律法,至于吗?
下个暴雨,在古代没有公路、全靠驴行的条件之下,戍卒们一脚深一脚浅地趟着泥水行进。
这种情况,在现在也应该属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因此耽误了期限,理应情有可原。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
一个冰冷的条例:失期,法皆斩。成为了历代人们口中暴秦的一个明证,管你什么原因,只要晚了,就要砍了,看吧,多残暴。
那么,有没有可能,这则消息,太史公当年也是道听途说的呢?
毕竟陈胜吴广起义之时,距离司马迁在世的年代已经过去了六十多年,期间又经历了秦末混战、楚汉争霸,当年的人和事儿,到底是个什么情况,早已不为人知。
当时的秦律,真的那么坑吗?
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的秦墓里,出土了大量保存完好的竹简,里面记载的秦朝律法,为我们揭示了大泽乡起义的另外一种可能。
失期,到底当不当斩?
在睡虎地秦墓竹简当中的《秦律十八种.徭律》:
中发征,乏弗行,貲二甲。失期三日到五日,谇;六日到旬,貲一盾;过旬,貲一甲。其得,及诣。水雨,兴除。
在这篇徭役秦律当中,对于失期的规定很详细,而且迟到最重的处罚也不过是罚甲盾而已,对于因为降雨不能动工的情况,甚至可以直接免除此次的征发。
从这里可以看出,秦代法律对于失期,并不是法皆斩,作为商鞅制定、流传下来的律法,后世针对各种情况,也做了详细的甄别、区分对待。
有些朋友可能会挑刺了,人家这里面说的是“徭”,陈胜吴广那可是“戍”,能一样?而且秦二世时期,律法已经严苛起来,和睡虎地里出土的秦律,大不相同。
“法令诛罚日益刻深,群臣人人自危,欲畔者众。”
那么当时作为戍卒,失期,就一定会死吗?如今尚无当时的律法文献佐证,但按照记载,陈胜当年说的话,也有自相矛盾之处。
“籍弟令毋斩。”
即便说不斩,那就是说,这种情况,其实也不一定就是必死的局。
因此,真实的情况或许是这样的。
一个有理想的青年
《陈涉世家》里对于陈胜的记载很详细,这是一个身份卑微,却眼望天空的有志青年,大家都种地,陈胜却在一旁感慨自己有鸿鹄之志,无法施展。
那么他的鸿鹄之志是什么呢?
在后面的故事情节里,陈胜站在一群戍卒面前,大声喊出: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这就可以看出来,陈胜的志向很远大,从佣工到王侯,想要完成如此之大跨度,非异乎寻常手段不可。
而大泽乡的那场雨,恰恰给了他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在古代想要搞大事儿,人头是最基本的本钱。
像陈胜这种庄稼汉,平时没啥人脉,自己又没有什么资产,拉不来人头,本来没有什么机会,但偏偏这场雨让大家都误期了。这帮人大多是庄稼汉,没啥文化知识,对繁琐的秦律自然也吃不透,但不能按时到达,肯定会受惩罚,这道理却谁都明白。
这个时候,陈胜、吴广告诉大家,失期,法皆斩,大家都玩完,顿时就把所有人推到了一个绝望的境地。
怎么样?想要活,跟哥混!就这样,陈胜不需要人脉,不需要资本,便将这些人穿成一条绳上的蚂蚱。
万一有一两个懂点儿法律的怎么办?
“籍弟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
不会处死,好吧,就算你说的对,到那里也不好混,还是一个死。这种说法就有些糊弄了,大家本来就是去戍边,绕了一大圈,被带到戍边也是死的坑里了。
就这样,一群人,被陈胜的那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鸡汤,灌得亢奋不已,跟着这位走上了改变历史的道路上去,成为了秦末混战时期,第一批无名的炮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