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洪 | ​《金瓶梅》人物三论

提要:蔡御史、李衙内、王招宣是《金瓶梅》中很次要的人物,但又是别具意味、颇有特色的艺术形象。其中,蔡御史身上浓缩了“寻租”官员几乎所有的元素——商人的先期“投资”,出让掌握在权力手中的商机,接受“性贿赂”,提供保护伞,“寻租”官员之间的权力“互借”等等,可谓是中国文学形象的长廊中,最早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寻租者”。李衙内在生死关头抗拒父命,捍卫自己的爱情与婚姻,直接影响到后世贾宝玉形象的塑造。王招宣则是作者别具心裁的一笔,表现了封建统治集团不可挽回的堕落趋势。

《金瓶梅》人物三论

作者|陈洪

《金瓶梅》一书,形象鲜活之人物,首推潘金莲,其次西门庆,其余李瓶儿、应伯爵、孟玉楼等,论之者皆夥颐。而一些作者落墨不多,甚或寥寥数笔的人物,往往为论者忽略。殊不知,其中也颇有意味深长、别具特色者,如蔡御史,如王招宣,如李衙内等。人弃我取,特分说如下。

千古“寻租”第一人——蔡御史论

首先说明,这个“第一人”指的是在中国文学形象的长廊中,最早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寻租者”。

《金瓶梅》情节的主干是西门庆的发家史。和主干紧紧缠绕在一起的是以潘金莲为主的妻妾们的命运史。如果把《金瓶梅》比作一棵大树的话,主干是西门庆的发家和纵欲,枝干是那些女性的命运,另外还有枝干上附着的大量小枝小叶——包括西门家族的亲友和婢仆,以及帮闲、伙计等等。这样就把这个大商人、高官、富豪、恶霸的大家庭写得有血有肉。而这棵大树是与其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息息相关的,也就是说西门的家庭生活离不开社会活动。于是作者写官场。

为什么会有这本书?作者创作目的何在?是为了暴露官场而写西门的家庭,还是为了西门的家庭而涉及官场?这几乎是个鸡生蛋、蛋生鸡的无解问题。因为作品中对官场的刻画太用心了,和对西门家庭生活所用的力量毫无差别。我认为作者和官场必有很密切的关系。作者虽然不是一个高官(我不倾向于王世贞所作),但必定是一个与官场距离很近的观察者。所以他的观察十分细致和透彻,尤其是对官场“寻租”现象的描写,入木三分,若不是有某种亲身经历绝写不出来——“寻租”,虽然是一个现代才有的名词,但是用来概括此书一些核心性内容却是毫不牵强。

“寻租”这个词用于政治经济学领域,是在上个世纪的70年代,主要意思是:在不合理的政治制度下,某些特权脱离制约,利用行政力量造成产生超额经济利润的机会;而在此吸引下,企业家、商人等以行贿的手段得到这些机会,从而以非市场方式获利,导致收入的不合理分配。这种官商勾结扭曲市场的行为便称之为“寻租”①。当然,在经济理论界,这个概念还有广义、狭义之分,而在此我们不去细究。人类历史已经证明,封建特权与商品经济的遇合,则是“寻租”现象的最佳温床。

由于我国的史学传统注重帝王将相的家谱,所以对社会经济活动的记载往往轻轻带过。在这样的情况下,野史、笔记,乃至通俗小说反而承担了保存经济史料的重要责任。而在这方面,《金瓶梅》可以说是最有价值的一部。尤其是关于明代后期,一方面是商品经济的急剧膨胀,一方面是吏治的加速败坏,新兴的商人阶层出于逐利的本能,想方设法取得权力的庇佑,而官场的风气又使得“出让”权力成为共同的潜规则。这些,在所谓“正史”中很难看到的情状,却在《金瓶梅》中成为作品重要的组成部分,有相当生动、细腻的描写。

蔡御史的形象就在数次“寻租”过程中逐渐丰满起来。

第三十六回,写一个名叫蔡蕴的寒家子弟中了状元,立刻认太师蔡京做了干爹。蔡状元要回乡,太师的管家翟谦就提醒他可以顺路结交西门庆:

翟谦已预先和他说了:“清河县有老爷门下一个西门千户,乃是大巨家,富而好礼。亦是老爷抬举,见做理刑官。你到那里,他必然厚待。”②

这层关系前面也有伏笔:翟谦曾经委托西门庆给自己买了一个妾,西门庆由此搭上这条线,便上京给蔡京送礼。正好皇帝给了蔡京几个空头委任状,蔡京就把本是一介平民的西门庆封了五品理刑副千户——这也是一次权力的交易,不过不是直接与商业活动关联;由于这层关系,西门庆也就算是出于太师门下了。这里有趣的是翟谦为此写给西门庆的信:

新状元蔡一泉,乃老爷之假子,奉敕回籍省视,道经贵处,仍望留之一饭,彼亦不敢有忘也。

这一句“彼亦不敢有忘也”,提醒西门庆投资是有回报的,把此事的钱权交易性质点得明明白白。

于是,蔡蕴拉着同行的安进士就来到了西门庆家里,西门庆竭尽所能地招待,令其喜出望外,临别时还各送厚礼:

蔡状元是金缎一端,领绢二端,合香五百,白金一百两。安进士是色缎一端,领绢一端,合香三百,白金三十两。

在《明史·食货志》中,身为正一品的宰相一个月的工资是87石米③,一石米在万历年间折合成现金大约是7钱银子,也就是说当时宰相理论上的“月工资”还不到80两银子。由此可见西门庆的“大方”了。

这里作者还使用了反讽的手法。蔡状元和西门庆在其府上宴会,请人唱曲,内容大都是讲人伦道德。他们也一本正经地高谈阔论。可是,转眼间酒罢宴散,他们私底下干些什么呢?作品把安进士写成个同性恋:

原来杭州人,喜尚男风,(安进士)见书童儿唱的好,拉着他手儿,两个一递一口吃酒。

西门庆投其所好,特意安排这个书童“答应”安进士安歇。西门庆的曲意逢迎由此可见一斑。这番盛情令两位新贵十分感动,不住口地谢道:“此情此德,何日忘之!”“倘得寸进,自当图报。”但是,可以看出,刚刚踏入官场的蔡蕴,胆子还不够大,门道还不够精。例如,他初到西门宅的花园,作品描写:

以目瞻顾西门家园池花馆,花木深秀,一望无际,心中大喜,极口称羡,夸道:“诚乃胜蓬瀛也!”

“一望无际”云云,很有些刘姥姥进荣国府的味道。西门庆即便豪富,花园也到不了这样“无际”的程度。“无际”是寒家子弟蔡蕴眼中所见,所以才会“极口称羡”。作者看似无意的“称羡”二字,真切写出骤贵未富的蔡蕴心态,也预示了后面他的“寻租”的行迹。“胜蓬瀛”云云,虽是场面上的套话,但也显示出有意讨好的心理,显示出他初入官场的青涩。

后面一个细节把这种青涩渲染得更加醒目。西门庆盛宴款待之后,给了蔡蕴的随从赏钱,留下他和安进士下棋听唱吃酒,吃到掌灯时分,西门庆始终不提送礼的话头,蔡蕴便沉不住气了,作品写道:

二人出来更衣,蔡状元拉西门庆说话:“学生此去回乡省亲,路费缺少。”西门庆道:“不劳老先生吩咐。云峰尊命,一定谨领。”

沉不住气,又无他法,只得张口讨要,大失“状元”体面。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做派,还表现在见到西门庆礼物之后“受宠若惊”的表态上:“何劳如此太多!”“此情此德,何日忘之!”“倘得寸进,自当图报!”

这一回是刻画蔡蕴的第一笔,也是描写“寻租”活动的第一个环节。从西门庆的角度看,是他在“寻租”老手翟谦指教下的自觉“投资”;从蔡蕴的角度看,则是官场新手开始进入“潜规则”逻辑轨道的“领悟”过程。

到了第四十九回,西门庆当年的“投资”果然就有了回报,而蔡状元则经过不到一年的官场历练,应对此类事情已由青涩进于圆融。

这个时候,新科蔡状元已经摇身一变,成为巡盐御史到江南巡查盐政,路过山东。“那时,东平胡知府,及合属州县方面有司军卫官员、吏典生员、僧道阴阳,都具连名手本,伺候迎接。帅府周守备、荆都监、张团练,都领人马披执跟随,清跸传道,鸡犬皆隐迹,鼓吹迎接。”西门庆更是先行而动,让家人出郊五十里迎接到新河口,并把蔡御史接到了自己家里。大张宴席之外,西门庆还找来两个妓女,和这位御史很斯文地讨论一些“文艺”问题。

这里,作者颇用了一些皮里阳秋之笔。

一是不经意间写出蔡某的“老练”。如西门庆请蔡御史代为邀请宋巡按,为使西门庆充分“领情”,蔡特意渲染宋的固执:“头里他再三不来,被我学生因称道四泉盛德,与老先生那边相熟,他才来了。”而前文写宋巡按并无“再三不来”之事。又如宋巡按告辞后,西门庆觉得他有些冷淡,担心其遇事不肯通融,蔡御史便道:“只是今日初会,怎不做些模样。”作者这里加了传神的一笔:“说毕笑了。”短短四个字,写出了蔡御史对自己已经谙熟官场潜规则的得意之情。相比于前文他初入官场时青涩情状的描写,官场的污染不言而自显。

这种变化还表现在其他细节中。前次西门庆招待时,请蔡状元点曲子,蔡点的都是当时的“主旋律”——孝敬思亲之类。虽有虚伪之嫌,却也表现出装门面的一面。这次席上,蔡御史直截了当点的都是艳曲。作者未加一词,细心的读者却不难品出意味。

二是写出蔡御史在诱惑面前的丑态。西门庆为蔡御史安排了两个妓女,先命她们陪酒下棋。下了两盘,蔡便声称“夜深了,不胜酒力了”,并自顾“走出外边来”。西门庆没有察觉其“急色”的心理,看了看,“月色才上”,便道:“老先生,天色还早哩。”蔡只得又“立饮一杯”,随即道:“今日酒太多了,令盛价收过去罢。”一副猴急的模样跃然纸上。

三是写其虚文假醋。西门庆安排蔡御史嫖妓,蔡便拿古人的风流韵事来遮掩自己内心的些许不安:“恐我不如安石之才,而君有王右军之高致矣。”拿自己与一代名相谢安相比,已是大大不伦;而把目不识丁的西门庆比作王羲之,可谓荒诞绝伦了。待与妓女已经“铺陈衾枕,俱各完备”了,这个蔡御史忽然觉得自己的“风流”还没充分表现出来,便暗示对方索题,然后“乘兴”题写七绝一首。尾联为:“邂逅相逢天未晚,紫薇郎对紫薇花。”“天未晚”分明映照着前面他口口声声的“夜深了”,是不露痕迹的讽刺;而后一句拿状元与妓女作对,既是极辛辣的嘲讽,又表现出状元、御史的真实货色。

特别有意思的是,蔡御史还对西门庆讲:

贤公盛德盛情,此心悬悬。若非斯文骨肉,何以至此……倘我日后有一步寸进,断不敢有辜盛德。④

“斯文骨肉”用到西门庆身上,真是滑天下之大稽。而作者丝毫不动声色,完全是写实的笔调。而到了这个时候,“斯文骨肉”的西门庆便开始了毫不“斯文”的交易:

去岁因舍亲在边上纳过些粮草,坐派了些盐引,正派在贵治扬州支盐。望乞到那里青目青目,早些支放就是爱厚。因把揭帖递上去,蔡御史看了。上面写着:“商人来保、崔本,旧派淮盐三万引,乞到日早掣。”

蔡御史是巡盐御史,负责管理盐业贩卖,比如允许何时何地可以以什么样的价钱贩卖食盐等。西门庆的意思说,我这里有三万引贩盐的额度,可不可以允许我的盐比其他家的盐早几天时间上市贩卖?

这里要简单解释一下明代的食盐专卖制度⑤。自明初,朝廷即实施食盐专卖。盐的生产是在朝廷的统一监督下进行,所有产品为官仓统管。商人是以粮换盐的方式从官仓获取盐货,再运往指定的地点销售。也就是“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而商人以交纳粮食的“发票”换取食盐的“提货单”,这个“提货单”就称之为“盐引”。“盐引”上标明提货的数量与指定的销售地。可以说,这是相当成熟的专卖制度。但是,其中也有很大的腾挪空间。一是朝廷为了解决眼前的财政困难,往往不顾盐的实际产销量,多收粮食多开“发票”,使得“发票”兑换不到“提货单”,或是不能马上提到货,甚至有积压三五年乃至十余年的“旧引”;二是每年的盐货上市的各具体环节须经主管官员批准。这样,主持盐政的官员就有了很大的控制市场的权力。到了万历四十年以后,这种专卖制度出现了很大的问题,几乎不能运转下去,和这种权力介入市场的状况有很直接的关系。

西门庆的要求包括了两个方面,一是保证他手里的“盐引”——提货单能正常提货,不要被拖延积压成为旧引,那样会损失资本的利息;二是特批提前提货,使他的盐比他人早进入市场,利用供求的不平衡牟取分外的利润。

由于西门庆先后在蔡御史身上的高额“投资”,令蔡无法不回报。何况此时的蔡已深谙官场门道,于是:

蔡御史看了,笑道:“这个甚么打紧!”“我到扬州,你等径来察院见我,我比别的商人早掣取你盐一个月。”

他的大方让贪心的西门庆都喜出望外,连说“十天就够了”。因为提前十天上市就足以大赚一笔了。

从西门庆前后两次的招待——特殊的投资,到蔡御史几次说出的报答的承诺,再到蔡御史使用权力为西门庆牟取市场竞争之外的超额利润,这一次完整的、典型的“寻租”过程就活灵活现地呈现在读者的面前了。

这里还可以说一点题外的话,在盐业史的领域内,通常认为“大量史料表明,所有这些(食盐的出售)价格都是由朝廷或朝廷命官确定的”⑥。显然,所说的“大量史料”没有包括《金瓶梅》。因为上述描写分明告诉我们,盐的价格是和市场供求有关的,是大盐商可以操纵的。

与这一“寻租”过程相纠结的,还有另一笔双重的钱权交易。

西门庆买官之后就有了两重身份,既是朝廷命官又是市场上的商人。作为商人,他需要“租借”官吏的公权力来牟利;而作为官员,他又把手中的权力“出租”给商人得到经济利益。

商人苗青谋杀了家主,侵吞了两千两银子的货物。事发后,他把货银全给了西门庆及其情妇。西门庆就开脱了他。后来,此事被曾巡按纠弹。西门庆除了求蔡京庇护外,又想到了蔡状元/蔡御史。正巧新任巡按宋御史与蔡御史同行。西门庆就通过蔡来买通宋。他先到蔡御史船上拜见了,备言邀请宋御史之事。蔡御史为了报当年的恩情,也就爽快地答应了——按道理说,宋御史作为按临当地的主官,是不应有这样的私下会晤的。等到见过诸位地方官员之后,蔡御史就找到宋御史来下说辞:

“清河县有一相识——西门千兵,乃本处巨族,为人清慎,富而好礼,亦是蔡老先生门下,与学生有一面之交。蒙他远接,学生正要到他府上拜他拜。”……宋御史令左右取手本来看,见西门庆与夏提刑名字,说道:“此莫非与翟云峰有亲者?”蔡御史道:“就是他。如今见在外面伺候,要央学生奉陪年兄到他家一饭。未审年兄尊意若何?”宋御史道:“学生初到此处,只怕不好去得。”

宋御史的意思是,自己是当地最高长官(代天巡狩),跑去见一个下级恐怕不太合适。蔡御史就说:“年兄怕怎的?既是云峰分上,你我走走何害?”于是吩咐看轿,就把宋“挟持”到了西门府上。宋御史毕竟心有顾虑,在西门家草草吃了几口饭就要起身。西门庆想要行贿似乎都无从下手。若是直接送银子,宋御史是肯定不会收的。西门庆其实早想到这一层,当即命令手下,把两桌的金银酒器餐具,都装在食盒内,共有二十抬,叫下人送到宋御史住处。其中包括“两坛酒、两腔羊、两对金丝花、两匹缎红、一副金台盘、两把银执壶、十个银酒杯、两个银折盂、一双牙箸”。宋御史正在推让间,酒席已经被打包好送出门了。于是,宋御史作出不得已的样子,只好收下。等到蔡在西门家过夜、享受了“特别招待”之后,蔡御史欠西门庆的情就更多了。西门庆顺势说起这个人命官司。蔡御史爽快答道:“这个不妨,我见宋年兄说,设使就提来,放了他去就是了。”后来蔡御史果然对宋御史提到这个案子,说这件案子是前任巡按留下的,你管它干什么。于是宋巡按就把这件案子一笔抹平!这个事件可说是前一个的“寻租”事件的延续,蔡御史的形象经此一次渲染,愈加复杂了。

作者对蔡御史形象不是简单地处理为脸谱化的“贪官”,而是恰如其分地多角度描绘。作者有一貌似闲笔的插曲,写西门庆纵欲亡身后,家里家外都是“树倒猢狲散”的态势,而蔡御史却到灵前祭奠,并拿出五十两银子,说是偿还当年的借贷。蔡御史为何如此,作者没有交代。但这一笔写得很自然,既非褒亦非贬,蔡的形象因此而更见丰满。

此前的文学作品写官场黑暗容或有之,写得如此确切、细致的,却是非《金瓶梅》莫属,而其中又以官商勾结的“寻租”描写最为细腻生动,最有时代色彩,也最具典型意义。蔡御史的形象虽着墨不多,却是文学长廊中十分有特色的一个,要而言之,在三个方面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与认识价值。其一,作者纯用客观叙事的笔法,通过一系列细节的对比,写出了一个人物的变化。动态写人,这在我国古代小说中可说是凤毛麟角。其二,蔡御史身上浓缩了“寻租”官员几乎所有的元素——商人的先期“投资”,出让掌握在权力手中的商机,接受“性贿赂”,提供保护伞,“寻租”官员之间的权力“互借”,等等。其三,作者的讽刺、抨击都是通过客观叙事不动声色表现出来的。蔡御史的所言所行毫无丑化的痕迹,而细体味,可丑可恶可悲实无以过之。这一点可视为开《儒林外史》之先河,某些方面甚或为后者所不及。

多情谁似贾宝玉——李衙内论

“《金瓶梅》中没有正面人物”,这是上世纪50年代以来十分流行的一种观点。这种看法有相当的道理,但也未免失之绝对。至少,古代最有影响的“金学家”张竹坡就有不同的意见。张竹坡认为,孟玉楼是作者最欣赏的人物形象,甚至寄托有作者自己的人生遭际与感慨。

他的理由之一是作者为孟玉楼设计了美好的收场,而这是其他人物都不能比的。在作品写到孟玉楼随李衙内远走他乡的时候,张竹坡批道:“写玉楼得所托矣。”“至此方结玉楼……是即所为仁也,是即所为孝也。”⑦且不论“仁”、“孝”之评是否贴切,他为孟玉楼庆幸终身有靠,所托得人的心情,还是显而易见的。

作品写李衙内和孟玉楼的姻缘,开始并不见出奇。李衙内名叫“李拱璧”,是个“一生风流博浪,懒习诗书”的公子哥。他偶遇孟玉楼,看上的也不过是孟的姿色。而孟玉楼看上他,一则是其家世,“田连阡陌,骡马成群,人丁无数,走马牌楼”;二则是“看见衙内生得一表人物”。孟为了终身有托,还把庚帖上的年龄改小了三岁。这些,可说是和全书写实、批判的笔调基本一致的。

二人成亲后,感情日笃,“每日燕尔新婚,在房中厮守,一步不离。”不料好事多磨,陈经济忽生非分之想,数百里路找上门来,企图讹诈、骗奸孟玉楼。孟玉楼出于自卫,设下计策陷害了陈经济。不想计谋败露,并连累到公公李通判。这里,作品出现了一个小高潮:

这李通判回到本宅,心中十分焦躁,便对夫人大嚷大叫道:“养的好不肖子!今天吃徐知府当堂对众同僚官吏,尽力数落了我一顿,可不气杀我也!”夫人慌了,便道:“什么事?”李通判即把儿子叫到跟前,喝令左右:“拿大板子来,气杀我也!”说道:“你拿的好贼!他是西门庆家女婿。因这妇人带了许多妆奁、金银箱笼来,他口口声声称是当朝逆犯寄放应没官之物,来问你要。说你假盗出库中官银,当贼情拿他。我通一字不知,反被正堂徐知府对众数说了我这一顿。这是我头一日官未做,你照顾我的。我要你这不肖子何用!”即令左右雨点般大板打将下来。可怜打得这李衙内皮开肉绽,鲜血迸流。夫人见打得不像模样,在旁哭泣劝解。孟玉楼立在后厅角门首,掩泪潜听。当下打了三十大板,李通判吩咐左右押着衙内:“及时与我把妇人打发出门,令他任意改嫁,免惹是非,全我名节。”那李衙内心中怎生舍得离异,只顾在父母跟前哭泣哀告:“宁把儿子打死爹爹跟前,并舍不得妇人。”李通判把衙内用铁索墩锁在后堂,不放出去,只要囚禁死他。夫人哭道:“相公,你做官一场,年纪五十余岁,也只落得这点骨血。不争为这妇人,你囚死他,往后你年老休官,倚靠何人?”……通判依听夫人之言,放了衙内,限三日就起身,打点车辆,同妇人归枣强县家里攻书去了。⑧

这里有两个情节特别值得注意。一个是李通判痛责之狠:“雨点般大板打将下来,可怜打得这李衙内皮开肉绽,鲜血迸流。”“把衙内用铁索墩锁在后堂,不放出去,只要囚禁死他。”另一个是李衙内的痴情。在生死关头,甚至还有不可知的后患(陈经济讹诈的罪名非同小可),他不顾父亲的淫威,当李通判要他“即时与我把妇人打发出门”的时候,他是:

心中怎生舍得离异,只顾在父母跟前哭啼哀告:“宁把儿子打死爹爹跟前,并舍不得妇人。”

这一段文字向来未曾被研究者注意,其实颇有独特的价值。

我国封建时代,儿女的婚姻向来要有父母做主。《礼记》对此有十分详细的规定,其中就有:

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子不宜其妻,父母曰“是善事我”,子行夫妇之礼焉,没身不衰。子有二妾,父母爱一人焉,子爱一人焉,由衣服饮食,由执事,毋敢视父母所爱,虽父母莫不衰。⑨

《大戴礼》则把“不顺父母”列为“七出”的第一条⑩。

这里的规定非常之严酷:明明是夫妻“甚宜”,但只要是“父母不悦”,便不带任何条件地——“出”。其中没有丝毫回旋的余地。第二条虽说的是侍妾,但对前者也有强化的意味。因为“父母爱一人,子爱一人”的对比效果十分强烈,于是突出了当事人情感的完全无价值。为《礼记》作注的金华应氏阐发道:

妾,虽吾所甚爱,不敢与父母所爱者敌;妻,虽吾所甚宜,不敢以父母不悦而留……妻、妾,吾所亲昵,亦唯父母是听——知有亲,而不知有己也。(11)

“不知有己”,揭示出一个残酷的事实:在礼法之下、在父母面前,个人主体地位是彻底丧失的,夫妻感情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如此不近人情甚至灭绝人性的“礼”,在两千多年里被视为天经地义,几乎没有遇到过挑战。即使是歌颂男女恋情的文学作品,即使突破了媒妁之言,却几乎没有胆敢正面描写子媳为情感对父母的抗争者。写这方面题材最为有名的是《孔雀东南飞》,其中描写了“父母不悦,出”的具体情形:

阿母谓府吏:“何乃太区区!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便可速遣之,遣之慎莫留!”府吏长跪答,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阿母得闻之,搥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举言谓新妇,哽咽不能语:“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赴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

在母亲“搥床大怒”之下,儿子只能“默无声”,所能做的只有拿“不久当归还”的空话来安慰无辜的爱妻。诗歌以悲剧的结果来表达对专横的婆母的谴责,但也只限于含蓄地质疑而已。

在现实的生活中,类似的悲剧不知发生了多少,绝大多数都湮没无闻了。流传下来的都是借助于文学的力量,如陆游的《钗头凤》、沈复的《浮生六记》等。这些脍炙人口的作品,虽然写出了动人神魂的悲剧,但男主人公都是在礼法威压下退缩了,把沉重的悲剧命运放到了女性一人身上,最终把她们压垮。戴震讲:“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12)正是揭示出个人在这种悲剧宿命面前的无奈。

在这样的背景下,观照《金瓶梅》塑造的李衙内形象,其价值就很明显了。他为了自己的感情,正面反抗父亲的乱命;不仅是反抗,而且是在自己遭受酷刑,面临性命之忧的情势下——这样的形象,此前的文学作品中从未有过。同时,作者对这样的形象,这样的举动,显然是同情的,甚至可以说是赞扬的,因而为这一对苦命鸳鸯安排了光明的结尾:父亲终于退让了,二人离开是非之地,还乡继续共建爱巢。

空前,是李衙内这个形象的重要价值所在;而“有后”则是价值的另一个方面。

这所谓的“有后”,是指这个形象对《红楼梦》的影响。

李衙内形象对《红楼梦》的影响,有较为明显的,也有虽隐约但足资旁证的。最明显之处是《红楼梦》第三十三回的宝玉挨打一节。宝玉为了和“唱小旦的琪官”的感情,得罪了忠顺王府,致使父亲贾政受了窝囊气,引出了痛打宝玉的激烈冲突。在下面的描写中,有这样一些细节:

(1)“贾政听了这话,又惊又气,即命唤宝玉来……便问:‘该死的奴才!你在家不读书也罢了,怎么又做出这些无法无天的事来……如今祸及于我。’”

(2)“(贾政)咬着牙狠命盖了三四十下。”

(3)“王夫人连忙抱住哭道:‘……我如今已将五十岁的人,只有这个孽障……’”(13)

(4)“(宝玉)长叹一声,道:‘……便为这些人死了,也是情愿的。’”(14)

这些细节都可以在前面引述的“李衙内挨打”段落里发现相当近似的影像。我们当然不会得出《红楼梦》模仿《金瓶梅》的简单结论,但“李衙内挨打”一节给曹雪芹留下深刻印象,影响到他的构思、写作,应该说几近定谳。

李衙内的故事影响到了曹雪芹,还可举出一些旁证:

一是孟玉楼嫁入李府后,李衙内原来的通房丫头玉簪瞧不起她的出身,又出于嫉妒、争锋,便骂闲街,挑衅,而孟玉楼一味容让。这一段的故事情节、人物关系,都和尤二姐嫁给贾琏后,与秋桐的关系有几分相似。

二是孟玉楼为了自保,设计陷害陈经济的情节、情境,与王熙凤算计贾瑞一段,颇有神似处。

三是李衙内的名字——李拱璧。“拱璧”即“宝玉”,如王世贞《题〈宋仲珩方希直书〉》:“百六十年间,学士大夫宝之若拱璧。”这类用法历代不可胜数。

这些完全可以解释为“偶合”,尤其是“拱璧”与“宝玉”。但是,多重“偶合”叠加到一起,意义就不同了。特别是就大端而言,《红楼梦》借鉴于《金瓶梅》已是不争的事实。在这样的前提下,李衙内的故事,李衙内的人物形象和贾宝玉的多方面近似就不能简单视为偶合了。

在中国小说史上,李衙内本身是个甚为微末的存在,但如果瞻其前观其后,却又会发现他不容忽视的意义与价值。

栋蛀梁朽国何堪——王招宣论

王招宣是《金瓶梅》中极为特殊的一个人物:他根本没有出过场——故事开始时他已经死了,但是他的名字却几乎伴随了西门庆以及潘金莲故事的始终。

关于他的情节主要内容有,第一回介绍潘金莲身世时,提到她九岁卖到王招宣府,学会了“描鸾刺绣,品竹弹丝”、“做张做势,乔模乔样”,直到十五岁离开——这一年王招宣死去。六十九回续上这一伏笔,写王招宣的遗孀林太太耐不住寂寞,与西门庆勾搭成奸。这里顺势穿插进王招宣的身世——“他祖爷太原节度邠阳郡王王景崇”,“世代簪缨,先朝将相”。接下来十分讽刺的一笔是王招宣的儿子王三官拜了西门庆做干爹。到七十八回,再写“西门庆两战林太太”,而紧接下来就是七十九回西门庆的纵欲亡身。

招宣,并不是一个确定的职官名称,而是招讨使、招抚使、宣慰使、宣谕使一类官职的泛称。之所以作品中使用这个泛称,是因为这一类官职性质相近,隶属相同,职级近似。如《宋史·职官志》载,大都督府下属有宣谕使、宣抚使、招讨使、招抚使等,“招讨使,掌收招讨杀盗贼之事,不常置。建炎四年,以检校少保、定江昭庆军节度使张俊充江南路招讨使,定位在宣抚使之下、制置使之上,著为定制。”“招抚使,不常置。建炎初,李纲秉政,以张所为河北招抚使,未及出师而废。绍兴十年,刘光世为三京招抚使,逾年而罢。”“宣抚使,不常置,掌宣布威灵、抚绥边境及统护将帅、督视军旅之事,以二府大臣充。宣抚副使,不常置,掌贰使事。”(15)显然,在宋代,这是个临时性的但位高显要的职位。

到了明代,这些名目依然存在,但实质却有了很大变化。据《明史·职官志》,天子“征行”之时,武官临时“兼领”的职衔中,“有招讨使、招安使(或云捉贼、招安、安抚使名者)”(16)。而地位一般在从五品到从三品之间(17)。若从作品安排的人际关系看,王招宣的地位是以明代制度为蓝本的。

至于书中所写王招宣的祖上王景崇,则是个历史上实有的人物——《金瓶梅》的一个特点就是把历史上的人物与虚构的人物混在一起编织故事,增强作品的历史真实感。有人统计,姓名与历史人物相同者,涉宋为59个,涉明为85个(18)。一般来说,高层人物多由宋代朝堂借来,下层人物重名者多为偶合——但王景崇是个例外。

早有研究者指出王景崇为唐代大臣,但这只是问题的一部分。《金瓶梅》中的王景崇其实杂糅了多种元素而成。首先,晚唐有重臣名王景崇,懿宗朝至僖宗朝任成德军节度使,并加开府仪同三司,封忠穆王,死于中和三年,其子王镕继承为节度副使知留后事。从“节度使”、官高位显而“封王”,以及荫及后人等几个方面来看,《金瓶梅》中的王景崇确有他的影子。不过,比他略晚一些还有一个王景崇,名气也不小,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有传。这一王景崇先后事后唐、后晋、后汉,做过宣徽使、左金吾卫大将军、岐阳节度使等。有趣的是,他被任命为“邠州留后”,即代理邠州节度使,并因此爆发与朝廷的冲突,最终全家自焚。从“宣徽使”、“节度使”、“邠州留后”来看,他和《金瓶梅》的血缘也同样不可忽视。

晚唐王景崇的地位、荫泽,加上五代王景崇的“宣徽使”、“邠州留后”、“节度使”,就构成了小说中的王景崇。小说人物与历史人物这种种元素的高度密合,令我们感到惊讶。可以肯定,这多元素重合绝不是“偶然”所能解释的。

上述“王景崇”的历史材料主要见于《资治通鉴》,一般的饱学之士是不难接触到的。由《金瓶梅》为王景崇这个人物设定的身份细节,我们可以知道,《金瓶梅》的作者有一定的史学修养,而且对《资治通鉴》较为熟悉。

现在问题是,作者如此认真地写出王招宣这个特殊的人物、特殊的家世,到底为的是什么?可以肯定的是,这个人物出现在作品中,绝非只是为了让他的太太成为西门庆又一个泄欲的对象。那样的话,就不必开篇把潘金莲的出身安到王府,再费恁多笔墨写他的先祖。要回答这个问题,我们还是看看作品写到这个人物时的具体笔墨。西门庆初次与林太太幽会,所见的招宣府是一派高贵气象:

只见里面灯烛荧煌,正面供养着他祖爷太原节度邠阳郡王王景崇的影神图,穿着大红团袖蟒衣玉带,虎皮交椅坐着观看兵书,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旁边列着枪弓刀矢。迎门朱红匾上“节义堂”三字;两壁书画丹青,琴书潇洒;左右泥金隶书一联:“传家节操同松竹;报国勋功并斗山。”(19)

庄严肃穆,格调高雅,特别是“有若关王”云云,以及“节义堂”、“传家节操”的字样,一本正经写来,让读者产生肃然起敬的感觉。这是全书之中很少有的氛围,而作者不吝辞费,后面又有两次类似的描写:

(西门庆)至厅上叙礼。原来五间大厅,毬门盖造,五脊五兽,重檐滴水,多是菱花槅厢;正面钦赐牌额,金字题曰:“世忠堂”,两边门对写着:“启运元勋第,山河带砺家。”厅内设着虎皮公座,地下铺着栽毛绒毯。(20)

(西门庆)转过大厅,到于后边,进入仪门,少间住房,掀起明帘子,上面供养着先公王景崇影像,陈设两桌春台果酌,朱红公座,虎皮校(交)椅,脚下氍毹匝地,帘幙垂红。(21)

后面两处,再写“王景崇影像”,再写牌匾与对联,又两写虎皮、公座,都到了看似重复的地步。以至于“崇祯本”加工时,把“供养着先公王景崇影像”、“虎皮”、“公座”都精简掉了。可是细玩上下文,词话本中的这种重复并非冗笔,实际上它在文本中起到的渲染、强调作用,正是作者的苦心所在,当读者看到后面林太太的所作所为,真不免要为作者迹近刻薄的这些笔墨忍俊不禁了。

总括前后有关王招宣的描写,可以归纳出对这个人物的以下认识:(1)他有着十分显赫的家世背景——祖上是开国元勋,其“君子之泽”荫及后人。(2)本人托祖上福,做过一段武官;短命早逝。(3)本人在世时,已是耽于声色——买进少女,教习弹唱。(4)去世后,妻子林太太不安于室,多方寻欢。(5)其子王三官,迷恋花柳,致使妻子多次寻死;遇事胆怯无用,只知惊恐躲藏;愚蠢痴呆,拜西门庆为义父;附庸风雅,装腔作势。(6)家世虽然烜赫,内里已然空虚——王三官嫖院要当掉皮袍来付费。

可以看出,这个没有出过场的王招宣,实际上联系着历史、现在与未来。在这样的联系中,产生出巨大的反差:创业与败家,威武与猥琐,节操与放荡,崇高与邪恶——历史的荣光已经彻底消散,现实的窳(yǔ)败已是不可挽回。

如果把这个人物放到作品的整体大格局中来看,就会看出作者特别的命意。作品所写官场人物大体分为五类:一类是权奸——卖官鬻爵,结党营私,把持政柄,是政局的污浊混乱的祸首;一类是暴发户式的贪官墨吏——不择手段贪赃枉法,与权奸相互勾结;一类是昏庸无能之辈——似无大恶,尸位素餐;一类是凤毛麟角的清正官员——秉持正义,孤掌难鸣,凄惨结局。这四类人物是一组共时性的存在,是令人痛心疾首、灰心丧气的官场现实。而王招宣则是第五类——祖上开基创业,一世之雄,而后人托福承荫却一代不如一代,致使门风堕落,破败在即。有了这一类,就把批判的锋芒加强了一层,揭示出当年的栋梁已经蛀空朽败,而大厦的倾圮已成大势。

写阀阅之家的衰败,思路、笔调都和《红楼梦》有可比之处,换言之这也是影响《红楼梦》的又一个方面。

作者塑造这一个特殊的形象,在艺术上也有可称道之处:一是不动声色的嘲讽,特别是写王景崇“有若关王之像,只是髯须短些”之类的笔墨,在若有若无之间解构了庄严。二是处处用王招宣的名字,然而上写王景崇,下写王三官,都有个形象、面目,唯独本人只是有名无“实”,收到很好的虚实相生的艺术效果——当然,这一点未必是作者的自觉。

《金瓶梅》的价值何在,是近三十年来中国小说史领域颇有争议的问题。若就以上三个人物形象分析看,无论是文史相证的认识价值,还是人物刻画的多种手法,还有深隐而犀利的讽刺艺术,以及具体的谋篇布局、情节结构等,都有独到的地方,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也都对后世小说艺术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注释

①参看邹薇:《寻租与腐败:理论分析和对策》,《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2期。

②以下六段引文见于《金瓶梅词话》,第三十六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449-455页。

③《明史·食货志》,《明史》卷八十二,中华书局,1974年,第2003页。

④以下四段引文见于《金瓶梅词话》,第四十九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621-629页。

⑤《明史·食货四》,《明史》卷八十,中华书局,1974年,第1935-1947页。

⑥参看汪崇筼:《明清淮盐经营中的引窝、税费和利润》,见《安徽史学》2003年第4期。

⑦《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第九十二回张竹坡批语,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年,第1537页。

⑧这段引文用的版本是《皋鹤堂批评第一奇书金瓶梅》(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年),见第九十二回,第1537页,与《词话》本文字略有出入。有清一代,流行的主要是这个本子。

⑨《礼记·内则》,《礼记集说》,中国书店,1994年,第238页。

⑩《礼记集说》所引如此,今本《大戴礼》为“七去”。二者同义。

(11)[宋]衛湜:《礼记集说》卷六十九,四库全书本。

(12)[清]戴震:《孟子字义疏证》,《戴震集》,中华书局,1980年,第275页。

(13)[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十三回,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440-444页。

(14)[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三十四回,人民文学出版社,2008年,第451页。

(15)《宋史·职官七》,《宋史》卷一六七,中华书局,1977年,第2472-2481页。

(16)《明史·食货四》,《明史》卷八十,中华书局,1974年,第1935-1947页。

(17)《万历野获编》卷三十“土官职名”有此类官职演变沿革的缕述。

(18)参看霍现俊等:《金瓶梅词话中明代同名同姓人物考》,见《金瓶梅文化研究》,群言出版社,2007年,第410页。

(19)《金瓶梅词话》,第六十九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965页。

(20)《金瓶梅词话》,第七十二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1027页。

(21)《金瓶梅词话》,第七十八回,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第117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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