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条例后首单!盐田海涛花园旧改项目启动行政调解,目前签约率超93%

9月1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涛花园城市更新项目行政调解事项的公告。

海涛花园城市更新项目行政调节事项公告

9月1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海涛花园城市更新项目行政调解事项的公告。根据公告,盐田区人民政府指定盐田区海山街道办事处作为海涛花园城市更新项目行政调解事项的具体实施机关。

该项目为《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发布后,首例启动行政调解的城市更新项目。

项目概况:

海涛花园位于盐田区海山街道海涛路,项目建设于上世纪80年代,共有房屋58栋,占地面积约5.3万㎡,现状总建筑面积约7.6万㎡,其中住宅约7万㎡,涉及权利主体1260户,另有商铺18处、幼儿园1处、工作站大楼1栋及其他物业8幢。

(小区现状)

2010年,海涛花园被列入深圳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成为旧住宅区更新改造的试点项目;2011年海涛花园通过了城市更新改造单元规划审批;

2012年底,项目逐步启动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署工作;

2016年正式启动搬迁工作,因海涛花园业主失联的历史遗留问题以及部分业主不满于开发单位拆赔条件等原因,该项目进展缓慢。海涛花园总计1260户,截至2020年4月,已完成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署1174户,签约率达到93.17%,签约进度日趋缓慢。

政策背景:

2020年12月30日发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第三十五条提出:已签订搬迁补偿协议的专有部分面积占比或者物业权利人人数占比不低于百分之九十五时,市场主体与未签约业主经充分协商仍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申请调解,区人民政府也可以召集有关当事人进行调解。

根据《条例》,城市更新项目经行政调解后仍未能签订搬迁安置协议,区人民政府为了维护和增进社会公共利益,推进城市规划的实施,可以对合法旧住宅区、城中村合法住宅、住宅类历史违建部分未签约部分房屋实施征收。

《条例》规定了先协商、行政调解后个别征收的严格程序,在流程行至实际征收之前,若项目权利人与市场主体达成协议,政府亦可随时终止征收程序。

《条例》所规定的运行流程: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