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保,员工要求单位补偿应该找哪个部门维权?

我们团队处理过多起类似案件,员工应该找税务局投诉

2018年开始,在广东地区,尤其是珠三角地区,补缴社保风气盛行,很多企业都在面临为员工补缴社保的问题。

申请补缴的主要原因有两点:(1)员工法律意识的增强;(2)很多工作了十几年、二十几年的老员工面临养老问题、医疗问题不得不要求企业补缴。

刚开始,各市的补缴部门还有所不同,有在社保局的有在地税局的。自2019年1月1日起,国地税合并办公,社会保险费划归税务部门征缴。至始,广东地区的所有社保投诉归税务部门管,并且补缴没有时效限制,最长可追溯到1998年。

补缴流程如下:

(1)在税务部门填写投诉申请表;

(2)提交《劳动合同》《入职表》、《工资流水》等确定缴纳时间、缴纳基数;

(3)税务部门向企业发出《稽查函》;

(4)符合补缴条件的,税务部门向企业发出《补缴决定书》。

补缴前有可能需要仲裁确定劳动关系

如果申请补缴时不能提供《劳动合同》、原始的工资条或者工资银行流水等导致无法确定补缴时间、补缴基数的,税务局一般会要求先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及缴费基数后再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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