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死不救不只是道德问题
不是《烧酒话》:
2016年10月3日,德国国庆放假这一天,在埃森市博尔贝克区一间银行的自动柜员机大堂,上演了一幕发人深省的悲剧。一名80多岁老翁在提款期间突然休克晕倒,生命危在旦夕。由于当天是德国国庆公众假期,大堂内没有当值职员协助。但银行的监控录像显示:老人昏厥倒地后,有四名银行顾客先后进入银行大厅,他们没有对老人伸出援手,或者绕过地上的老人,或者干脆从他的身上迈过去,他们来去匆匆,对晕倒的老人视而不见。直到第五名顾客发现后才拨打了急救电话,但因为耽搁过久,老人在医院不治身亡。
事件被德国媒体曝光后,公众舆论一派哗然。这个突发事件也引起网友热议,推特上有人写道:“见到垂死老人竟然无动于衷,这些人到底有多麻木?”有人说:“现在通讯这么发达,每个人都有手机,打个急救电话不是举手之劳吗?”另一个人写道:“怎么就不想想,躺在地上的老人也有可能是你们的父亲或祖父啊!”埃森市长基民盟政治家托马斯·库芬对媒体表示,这是一起“既令人悲哀也引人深思的事件。”然而,德国警方认为这不只是道德问题,警方决定对4名顾客展开追捕,怀疑他们对这名休克的老人视而不见,导致这位老人失去抢救时机死亡。
根据德国《刑法》第323c条之规定:“遇到事故,险情或紧急情况,可以施救但拒绝施救者,可处于一年以下监禁或罚款。”由于上述四人被监控录像录下了影像,又在处理银行业务时留下了个人数据,因此很快就被警方查明身份。埃森市警方发言人表示,四名涉嫌“见死不救”的嫌疑人既有男性,也有女性。目前,警方已开始对上述四名见死不救者展开调查。
其实,在德国,还有一部专门针对见死不救无作为的法律《不作救助不作为法》,这部法律规定,在有人受伤害时,周围其他人必须施救,如不作为,或者作为不够,都将视为违法。而且这部法律的适用范围居然包括欧盟以及瑞士等国家,也就是说,一个德国人在这些地区,如果见死不救的话,他回到德国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不作救助不作为法》规定:除了完全漠视外,还包括不及时报警、不给予完全救助、不按专业救助人员要求协助等均属“不作为”。曾经有个德国大公司老板路遇一起车祸,他下车察看情况并报警,因赶时间开会便离开了,等警察赶到现场后,车内一名女子已经死亡,经法医报告表明,该女子是因遭驾驶台挤压而死,如果当时那位老板及时施救,该女子就有生还希望。于是,这个老板被以不作为以及非故意杀人罪被刑事及民事起诉,最后被判入狱2年并处罚款。
该法律还特别规定了豁免条款:在紧急救助中,如果因为救助人员的不专业,或者其他无意行为造成二次伤害,或者救助时产生的财产损坏免除法律责任。有一次,一名小孩被发现一个人对着窗户大哭,路人急忙敲他们家门却无人应答,情急之下,众人破门而入,发现孩子的母亲生病陷入昏迷,由于救治及时脱离危险。后来,房东要求破门者的赔偿损失,但被法院依照这款法律条款驳回。这样在无形中让救助者减少了很多包袱。
值得一提的是,这部法律还专门保护未成年人的规定:针对未成年者受伤害紧急或者在某种不明情况下,周围所有人有相当于监护人的责任,如果有不作为或者不够作为的,加倍处罚。一天,一名四五岁孩子在街上一个人边走边哭喊着妈妈,当即有人拉住他,防止他跑到机动车道,与此同时,附近的民众也围上来,几个人都拿出手机报警,这些路人围着孩子边哄他边等警察,没人敢离开,等到警察的到来。
在德国,见死不救不只是道德问题,还是法律问题。
作者简介:梁水源,笔名:引水思源、原水、水刃木、随源等。曾经:当过农民种过地,摆过地摊受过气;上过大山养过鸡,下过大海捕过鱼;上过战场杀过敌,解甲归田靠教育。文字散见于《演讲与口才》《做人与处世》《知识窗》《意林》《辽宁青年》《高考季》《花开不败》《特别关注》《求学》《当代青年》《智富时代》《青州文学》《厦门工人》《职业》《至爱》《少年月刊》《博爱》《启迪与智慧》《文苑春秋》《善者》《阅读》《农民日报》《中国审计报》《中国石油报》《厦门日报》《东南早报》《中国老年报》《老年康乐报》《家庭百科报》……公开发表数1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