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太原奇案为何被称之为奇案?

清末太原奇案,大女儿跟和尚偷情,二女儿跟书生私奔,大富翁暗度陈仓想毁尸灭迹,结果“尸体”半夜跑了,后来阴差阳错的在井里被发现了,糊涂官仅凭一身粗布衣裳,就要判无辜的人斩刑,还屈打成招,冤枉无辜……

Emmm……听起来是不是有那么点错综复杂很难理清楚的感觉。没事儿,听我给你详细分析一下就都懂了。

关于私奔

太原首富张百万,有两个女儿,因门当户对把二女儿玉珠许给一家姓姚的, 但他女儿玉珠喜欢的是穷书生曹文璜,为了追求忠贞不渝的爱情,就选了一天黄道吉日跟曹文璜私奔,准备投靠曹家的一个故交,交城县令陈砥节。

(注意这人在结尾还会出现,而且是个非常重要的工具人)

关于乌龙

张百万找不到二女儿,便以为她一定是去投奔已经嫁做人妻的大女儿了。于是登门责问,大女儿不但不承认还眼神闪躲,总是瞥向房间里摆放的一只大木箱子。张百万以为玉珠在箱子里,于是不顾大女儿阻拦,下令强行抬走了箱子。

(故事由此走向非常戏剧性的部分)

关于偷情

谁知张百万回到家,打开箱子一看,不得了里面并不是二女儿玉珠,而是一个已经没有了呼吸的和尚。原来张百万突然到访,大女儿正跟和尚偷情,情急之下让他藏在了箱子里,张百万不由分说就抬起箱子回了家,和尚因为长时间缺氧导致假看上去就像死了一样。

(注意是看上去,这时候和尚还没死)

关于逃跑

张百万慌了,找来了一个老谋深算的师爷商量,师爷献计说让张百万对外宣布,二女儿玉珠意外死亡,再悄悄给和尚换上女人的衣服,第二天一早就发丧,这样对姓姚的人家也有所交代,还不用因为误杀而吃官司。

结果和尚只是一时休克,并未真死,醒来后看到自己穿女装,戴假发,画胭脂,以为遇到了冥婚啥的灵异事件,吓得连夜逃跑了。

(人没死,但张百万却不知道,他还以为自己家后院的尸体不翼而飞了)

关于善良

玉珠小两口出城前在一家豆腐店歇脚,豆腐店老板莫老汉父女,同情他们的遭遇,被玉珠不嫌贫爱富的情怀所打动,为了让玉珠路上长途跋涉不太遭罪,就将自家毛驴借给了他们,至此与这对落难鸳鸯结了段善缘。

再说那和尚醒了,逃走了,阴差阳错的也到了豆腐店,因为身无分文,不得已吃了豆腐也没付钱,还利用莫老汉的善良,编造离奇的故事,在莫老汉家用自己身上的女装,换了一身莫老汉平日穿的普通衣服走了。

(这衣服成了莫老汉冤情的导火索)

要命的和尚

话说这和尚可不是什么正经出家人,色胆包天在逃跑的路上还调戏良家妇女,被人家的丈夫吴屠户失手杀死,为掩人耳目尸体被随意扔到了井里。

(井里自然是藏不住尸体的,所以最后结果可想而知)

草菅人命的县令

和尚的尸体很快被发现了,到此为止,和尚命案和张家女儿尸体不翼而飞案,两案前后时间相差不到一天,一下轰动全城,阳曲县令杨重民开堂公审,因有人发现和尚身上穿着莫老汉的衣服,而判定莫老汉就是凶手,并屈打成招,判莫老汉杀人罪名成立,秋后问斩。

(莫老汉是真冤枉的很)

被牵连的书生

说巧不巧的,曹文璜为送还驴子给莫老汉,回太原时途经吴屠户家,两人饮酒,吴屠户酒后失言说出了他杀害和尚的秘密。几天后,曹文璜回到太原,得知莫老汉被抓,联想实情,果断击鼓鸣冤,杨重民对冤情也开始有所察觉,但害怕暴露自己严刑逼供草菅人命的事实,一咬牙将曹文璜冤枉为同谋一并抓了起来。

(当时的法律不健全,同时不称职的官员太多了)

真想大白

玉珠的丫环秀香在探监时得知事件真相,千里跋涉告诉玉珠,正赶上玉珠投靠的陈砥节从交城县令升任山西提刑按察司,新官上任三把火,两起匪夷所思的案件才得以真相大白。

综上所述,清末太原奇案,之所以被称之为奇案,还是因为这里的因果非常复杂。

试想一下如果张百万不嫌贫爱富,支持二女儿玉珠跟穷书生曹文璜的爱情,其实后面的一切就都不会发生。

玉珠不会选择跟曹文璜私奔,张百万也就不用为了找她,去大女儿家阴差阳错的抬回那个色胆包天的和尚……

所以一切的症结都还是在张百万身上。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凡事都有两面性。如果不是这样,哪里能发现并整治那个草菅人命屈打成招的父母官杨重民?还有那个色胆包天的和尚可能还会继续为祸人间?

也正是因为牵扯众多,剧情离奇,清末太原奇案才会被称之为奇案。

关注我,会陆续分享清末四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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