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人与隆达帝国1

一、隆达人

隆达人(Lunda),非洲中南地区民族。又称巴隆达人。主要分布在扎伊尔南部、安哥拉东北部和赞比亚西北部。属尼格罗人种班图类型。

隆达人包括隆达人本支、卢瓦勒人、恩登布人、姆本达人、卢查齐人等10多个支系。通用基隆达语,属尼日尔-科尔多凡语系尼日尔-刚果语族。大多保持万物有灵信仰,部分人信奉天主教。

隆达人在班图人大迁徙时,是西班图人中的一支。15~19世纪曾建隆达王国。主要从事热带锄耕农业,种植高粱、木薯、稷和花生等,兼营狩猎、采集、捕鱼和小型畜牧业。今许多人进入工厂或种植园工作。北隆达人实行父系氏族制,南隆达人实行母系氏族制。

许多群体以采集食物和打猎为主,其次是捕鱼。所有群体都实行轮作锄耕,种植木薯、黍类、花生、豆类和玉蜀黍,饲养小牲畜,有的群体饲养少量的牛。卡曾贝的隆达人曾以象牙商和奴隶贩闻名。隆达人的宗教主要信仰一位是天神或是地神的至上神明,同时也崇奉祖先。

二、隆达帝国

隆达帝国,或称“姆瓦塔亚姆夫国”。中世纪中非洲西班图人所建。国土在宽果河上游和赞比西、刚果两河河源之间。全国分两部分:一部分归国王统治,另一部分由卢科克(意即“众人之母”)的一个女王掌权,形成双重政权,反映母权制的残余。

隆达帝国的疆域大体包括今刚果共和国的西南部、安哥拉的东北部和赞比亚的北部地区,是在隆达王国的基础上不断扩展而成的。

作为班图人的一支,隆达人于何时何地迁到刚果河流域,尚无定论。根据史料记载和隆达人的口头传说,大约在16世纪下半叶,隆达人已迁到今刚果共和国沙巴省西南的布希梅河上游地区,在紧靠卢巴王国中心地带的西部定居。他们这时已进入原始社会末期,氏族制度开始瓦解,经济活动主要以农业为主,兼以打猎、捕鱼和采集。其社会内部已出现了劳动分工:年老体弱者留在家里织酒椰纤维布,作为给成年子女筹集娶亲的聘礼;年青男子则出去打猎和作战,并以此赢得在社会中的地位;妇女承担的社会劳动最重,要种庄稼和做家务,同时制作各种土罐子,用于贮藏和烧煮食品;未成年的孩子负责看管山羊,采集白蚁烘烤以及把鸟从高粱地里赶跑。

隆达人的社会结构较为独特。在建国前,隆达人普遍受被称为“图邦古”(tubungu)的长者们的控制。这些长老一般是大家族的首领,他们负责处理各个家庭之间土地和捕鱼权的纠纷,还拥有精神上的权力。每个长老都有自己的封号,可以传给后人,封号之间往往用亲属关系把它们联结在一起,如用“父亲”、“儿子”、“兄弟”来表示大小。在隆达人的口头传说中,一族对另一族的征服或融合有时也被说成是联姻,如地位较高或胜利的一方被说成是“丈夫”,而依附的一方则是“妻子”。因此,隆达人的这种封号不是一成不变的,对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含义。

在隆达人的早期历史中,曾先后出现过三个大的家族,其中最早的是雅拉·姆瓦库家族,当时有15个图邦古受制于它。隆达国的雏型开始初步形成。取代雅拉·姆瓦库家族统治地位的是金古里家族,在隆达人口头传说中,这次事件被说成是“父亲”与“儿子”为争夺棕榈油的控制权而发生的一次冲突,结果“儿子”获胜。雅拉·姆瓦库家族失势以后,先前从属它的各个家族便摆脱了纳贡的义务,有的转而依附金古里家族。在重新组合的过程中,又兴起了一个新的家族——卢埃吉家族,它向金古里家族挑战,双方展开了较长时间的争权斗争。大约在这个时候,东部的卢巴王国向隆达地区派出了一支狩猎队,其首领享有“希宾达·伊伦加”封号。在金古里家族与卢埃吉家族的争斗中,这支狩猎队站在卢埃吉一方。由于他们使用隆达人尚不熟悉的铁制武器和原始宗教——使狩猎显灵的符咒,金古里家族被击败。后来,这支狩猎队没有回卢巴王国,他们留下来与隆达妇女通婚,并引进了本国的某些制度①,如按父系计算血统关系和继承财产、给首领增添一层神秘色彩和设置地方官员基卢卢等,加速了隆达向国家的过渡。大约到17世纪中期,统一的隆达王国正式出现。

隆达王国的首任国王雅·纳维吉,在他统治期间(1630—1660年),隆达的疆域向西扩展到开赛河,南达赞比西河上游和支流卡邦波河,东及卢瓦普拉河,成为中非地区的一个强国。为此,他赢得了后人对他的尊重,他的封号“姆旺特”(mwant,或称mwata)成了隆达历代国王们的封号,隆达王国亦称姆旺特·雅乌(MwantYav),或姆瓦塔·雅姆沃(MwataYamvo)。

雅·纳维吉建立的隆达国,下设若干个省,由国王任命的省督进行统治。省督的一个重要职责是收集贡品,并负责运往首都。根据各自管辖的地区不同,各省省督有自己的封号,如“姆瓦塔”、“姆韦内”或“卡曾贝”等等。

国家最高统治者是国王“姆旺特”。同库巴和卢巴国王一样,他被看成是神灵的化身,不能吸烟饮酒,也不能当着臣民进餐,只有骑在奴隶的肩头上才能出现在臣民面前。他拥有许多显示尊贵的标志,诸如头顶一束红鹦鹉毛,颈挂珠链,胸佩勋章似的铜饰,腕套金属镯子等。每任国王登基时都要举行盛典,其中最重要的一项仪式是由国王亲自点燃一堆新火,然后各省总督由此火点燃他们自己的火堆,以表示对新王的效忠。新任国王还要在卢卢阿河的东部支流卡兰古河和路易萨河之间的地方建立自己的王府(称“穆散巴”,musumba,意为“营地”),传说第一代姆旺特就住在这里。久而久之,这块地方实际上成了隆达王国的都城,四周由一个筑有堡垒的土墙和一条长约30公里的干沽的护城河围着。各个国王的“穆散巴”又单独构成一个设防的大封闭体,外面用树和木桩组成双层篱笆,里面建有许多院落,供国王及其家属居住,也有的供举行宗教仪式使用。在“穆散巴”里,还单独划出一块土地作为王室的墓地,设专门的宗教守护人员看管。据19世纪来访的欧洲人记载,“穆散巴”里清洁卫生,道路很直,且设有开阔的公共广场,供集会和集市使用。

国王和各省的总督都有自己的军队,使用的武器包括长矛、大刀、投掷用的短标枪和防护用的盾牌等,以及后来从奴隶贩子手中购得的少数枪支。军队用于对外扩张和捕捉俘虏。另有近卫队负责都城的治安。

隆达国王虽然拥有国家最高统治权,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王后、贵族会议和民众大会的制约。根据隆达传统习惯,王后“罗孔克莎”(Lukonkeshia,意为“众人之母”)的意见对决定王位的继承有特殊的影响,贵族会议队已故国王的两个正妻的儿子中选出新的“姆旺特”时,必须征求她的同意方可登基。平时,“罗孔克莎”的权力象一个大酋长,自设一个归她管辖的朝廷,收授大臣们的贡品,她的意志不受丈夫的限制。贵族会议除了有权决定国王的人选外,还可对国家事务提出咨询性意见,并对国王的意志起牵制作用。国家的另一重要机构是民众大会,它有权批评“姆旺特”的过失,甚至将他废黜,一些重大事件也由民众大会表决决定,如向异族宣战、道路的开闭等。

国王的权力受到上述三个方面的很大影响,说明在隆达王国里原始社会的残余保留较多,军事民主制时代的痕迹仍依稀可见。在隆达王国的早期历史中,氏族组织尚占有重要地位。有着共同女祖先的一些血缘亲属构成的氏族,依然聚族而居,氏族酋长享有祭司和司法的职权,只是增加了在本族征收贡赋的任务。隆达王国这种落后的社会发展状况,是与它低下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分不开的。在17和18世纪,农业经济在隆达人生活中占主导地位,但铁制工具使用较晚,并且尚不普及;手工制作包括制陶、织布、晒盐和缎打铜质制品等;集市贸易很早就已产生,而且在大西洋商业经济的影响下出现了从事长途贸易的商队,贩运诸如欧洲金属器具、巴西烈酒、烟草和亚洲的纺织品,以及当地的土特产。三次社会大分工虽然都已出现,但均未完成。他们属于定居的农业民族,可是在落后的生产工具的限制下,农产品尚不丰富,有时还需要靠打猎、采集和捕鱼补充粮食的不足。专门以手工劳动为生的手工阶层以及手工业内部的进一步分工尚未产生,直到奴隶出现后依然如此。这种特殊现象或许是隆达社会性质较难断定的一大原因。多种社会经济形态的并存,不仅在隆达人中存在,在刚果河流域的许多地区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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