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人,6月1日起,时事新闻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

来源: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

  新甘肃客户端4月26日讯(新甘肃·每日甘肃网记者郭秀睿)6月1日起,新的著作权法即将实施,新政策有哪些变化?今天,甘肃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处长谢青民来到甘肃新媒体集团演播室,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主要是修改了作品定义,扩展了作品保护范围,保持了作品类型的开放性。”谢青民介绍,从本质上讲,著作权法是促进作品原创、规范版权使用、鼓励版权产业发展的一种制度设计和制度保障。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修改决定共42条,扩展作品范围的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不断出现的新的作品类型,如短视频、动画等作品,也便于前瞻性地保护那些将来由于技术进步等出现的新的作品类型,保持法律与时代发展的相对一致性。

  6月1日起,时事新闻将被纳入著作权法保护范围。现行著作权法规定“时事新闻”不受保护,这次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将现行法中的“时事新闻”替换成“单纯事实消息”,这是新闻界和新闻工作者长期呼吁的结果。这样的限定明确了“时事新闻”中不受版权保护的仅仅是“单纯的事实消息”,而不是所有“时事新闻”。“这条与媒体界的朋友们息息相关,将鼓励媒体界的朋友们写作出更多更好的新闻作品。”谢青民说。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修法引入了惩罚性赔偿原则,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设定了法定赔偿额的下限500元,与民法典第1184条规定的知识产权赔偿一脉相承,与商标法第63条、专利法第71条、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7条基本一致。

  近年来,由于技术进步日新月异,网络侵权盗版呈现出多中心、快速度、大范围的特点。电商平台、手机应用商店、云平台、网络直播等网络平台成为侵权盗版重灾区。对此,甘肃省版权局将采取措施,加大网络侵权盗版行为的打击力度,协调有关部门加大网上检查力度,及时发现网上侵权盗版活动。

  “及时将新闻作品进行确权登记,为维权提供证据。省版权局将为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在原创作品登记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谢青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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