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骨转移 什么是乳腺癌骨转移

  乳腺癌是影响女性健康的疾病之一,且随着发病率的连年增长,患者的年龄也在不断地呈年轻化,而在这其中,许多的患者已经出现了骨转移症状。那么什么是乳腺癌骨转移,乳腺癌骨转移有什么症状呢,乳腺癌骨转移应该怎样治疗呢,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乳腺癌是影响女性健康的大杀手,而且近年来发病率逐年增长,发病年龄也在下降。而转移复发又是乳腺癌难以治疗的主要原因,统计发现,乳腺癌初期不一定会出现骨转移症状,其中有少数患者甚至已出现骨转移症状,才惊觉自己罹患癌症。晚期患者有70%会出现骨转。

  乳腺癌骨转移

  乳癌常发生骨转移的部位80%是在脊椎骨、肋骨、骨盆腔或是大腿骨,骨质因为被蚀骨细胞破坏而变得脆弱,容易有骨折或骨痛的问题,若没有留意而延误治疗,严重者可致行动受损、大小便失禁,甚至瘫痪。

  乳癌患者出现骨转移,一开始症状可能不明显,患者经常误以为只是一般的腰酸背痛,而未特别留意,建议乳癌第3期以上的患者每半年就应接受骨头扫描,乳癌第1、2期的病人术后1年半至2年也应该要进行检查,以便及早发现及早治疗。

  症状

  1、皮肤改变

  若乳腺癌侵犯腺体与皮肤之间的韧带使之萎缩,可出现皮肤凹陷,有如酒窝,称为酒窝征是乳腺癌的早期表现。若乳腺癌细胞阻塞了淋巴管,造成皮肤水肿,毛囊处凹陷,皮肤呈桔皮样改变,又称桔皮征,是乳腺癌晚期表现。 肿瘤若位于乳头深部或其附近,可引起乳头回缩、凹陷、抬高。乳头湿疹样癌,也称为乳头Paget′s病,表现为乳头皮肤瘙痒、糜烂、破溃、结痂、脱屑、伴灼痛,以至乳头溃烂、回缩等,是乳腺癌的典型皮肤症状。

  2、乳房肿块

  以乳腺肿块为首发症状的乳腺癌,占90%以上,是乳腺癌常见的症状。大多数患者常无意中发现乳房无痛性,质硬,边缘不规则,表面欠光滑的肿块,少数患者伴有不同程度的隐痛或刺痛。常被患者误认为是炎症或经前期生理性的乳房变化,而丧失警惕,延误诊治。

  3、乳头溢液

  乳腺癌溢液的性质多为血性,桨液性或水样。稀薄的血性溢液多数为癌。 乳头溢液中乳腺癌的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大而增加。

  4、淋巴结肿大

  隐匿性乳腺癌,常以腋窝淋巴结肿大为初发症状,而乳腺检查摸不到肿块。乳腺癌可转移到腋窝淋巴结,锁骨上下淋巴结及对侧腋窝淋巴结。 乳腺癌骨转移是指乳腺癌细胞通过血液循环转移到骨骼,并在骨骼局部生长,造成骨破坏.肿瘤侵犯骨膜或形成病理性骨折时可产生剧烈疼痛症状,脊椎转移时癌肿可突入髓腔或形成病理性压缩性骨折的症状,终压迫脊髓造成截瘫。

  治疗方法

  对乳腺癌骨转移瘤多采用综合性治疗,包括手术、放疗、二磷酸盐类药物治疗、对原发病的系统治疗(全身化疗和分子靶向治疗)、疼痛治疗、营养支持治疗等。

  一、 外科治疗

  手术治疗骨转移瘤的目的是延长生命、缓解症状、提高生存质量、预防或处理病理骨折、解除神经压迫。决定哪些病人适合接受外科治疗,特别是进行预防性手术仍然较为困难。 外科手术治疗乳腺癌骨转移的方法包括骨损伤固定术、置换术和神经松解术。

  固定术治疗可考虑选择性用于病理性骨折或脊髓压迫,预期生存时间>4周的乳腺癌骨转移患者。 预防性固定术可考虑选择性用于股骨转移灶直径>2.5cm,或股骨颈骨转移,或骨皮质破坏>50%,预期生存时间>4周的乳腺癌骨转移患者。

  当病变影响临近的关节或内固定不能提供早期和完全的负重时,就应采取肿瘤切除和关节成形术进行重建。假体应采用骨水泥固定,以利于早期恢复功能。因需要等待骨愈合及接受放疗,异体骨等生物重建方式不适合于骨转移瘤患者。随着四肢、脊柱内固定器材的改进,以及肿瘤假体的发展,使重建更加简单而持久,拓宽了骨转移瘤的手术治疗范围。

  但由于乳腺癌的骨转移经常发生在脊柱等较复杂位置,所以手术难度较大,经常会造成切除不彻底的情况发生,导致复发或继续多发转移,所以手术治疗只适用于情况并不复杂的病情。

  二、化疗

  乳腺癌骨转移患者如果雌激素受体(ER)和孕激素受体(PR)均阴性、术后无病间隔期短、疾病进展迅速、合并内脏转移、对内分泌治疗无反应,则应考虑化疗。

  推荐化疗药物包括蒽环类、紫杉类、卡培他滨、长春瑞滨、吉西他滨,可以选择的化疗方案有CMF(环磷酰胺+甲氨蝶呤+5-氟尿嘧啶)、CAF(环磷酰胺+多柔比星+5-氟尿嘧啶)、AC(多柔比星+环磷酰胺)、AT(蒽环类+紫杉类)、XT(卡培他滨+多西他赛)和GT(吉西他滨+紫杉醇)方案。

  辅助治疗仅用内分泌治疗而未用化疗的患者可选择CMF或CAF/AC方案。辅助治疗未用过蒽环类和紫杉类的患者首选AT方案,部分辅助治疗用过蒽环类和(或)紫杉类,但临床未判定为耐药和治疗失败者也可用AT方案。

  蒽环类辅助治疗失败的患者可以选择XT和GT方案。紫杉类治疗失败的患者目前尚无标准方案推荐,可以考虑卡培他滨、吉西他滨和铂类,可单药或联合化疗,但对单纯骨转移患者一般不主张采用联合化疗。

  三、放射治疗

  放射治疗是乳腺癌骨转移姑息治疗的有效方法。骨痛是骨转移的常见症状,也是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及活动能力的主要原因。脊椎、股骨等负重部分骨转移并发病理性骨折的危险性约为30%.病理性骨折可显著影响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生存时间。放射治疗用于乳腺癌骨转移治疗的主要作用为缓解骨疼痛和减少病理性骨折的危险。放射治疗包括体外照射与放射性核素治疗两类。

  体外照射是骨转移姑息治疗的常用有效方法。

  体外照射的主要适应证

  有症状的骨转移灶,用于缓解疼痛及恢复功能; 选择性用于负重部位骨转移的预防性放疗,如脊柱或股骨转移。

  放射性核素治疗缓解全身广泛性骨转移痛有效,但是骨髓抑制发生率较高,而且恢复较慢(约12周)。因此,放射性核素治疗仅考虑选择性用于全身广泛性骨转移患者。 放射治疗缓解骨痛的有效率为59%~88%。值得注意的是,放疗缓解骨痛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显效,因此对于放疗显效前(约3个月内)的患者,及放疗不能完全控制疼痛的患者,仍然需根据患者的疼痛程度使用止痛药。

  四、止痛药治疗

  止痛药是缓解乳腺癌骨转移疼痛的主要方法。骨转移疼痛的止痛药治疗应遵循WHO癌症治疗基本原则:首选口服及无创给药途径,按阶梯给药,按时给药,个体化给药和注意具体细节。

  止痛药物包括非类固醇类抗炎药、阿片类及辅助用药。哌替啶不宜用于癌痛治疗。

  常用非类固醇类抗炎药

  对乙酰氨基酚、布洛芬、双氯芬酸钠、吲哚美辛、萘普生、塞来昔布、氯诺昔康等。

  常用阿片类止痛药

  吗啡缓释片、芬太尼透皮贴剂、羟考酮控释片、吗啡即释片、可待因、美沙酮等。

  辅助用药

  三环类抗抑郁药、抗惊厥类药、神经弛缓剂、糖皮质激素等。 非类固醇类抗炎药是骨转移止痛的基础用药,当止痛效果不佳时,或出现中、重度疼痛时,推荐联用阿片类止痛药。选择阿片缓释剂需按时用药,这样有利于持续缓解骨痛。

  然而骨转移痛患者在持续性慢性疼痛的同时,约63%的骨转移患者伴突发性(爆发性)疼痛。 对频繁发作的突发性疼痛患者,可通过增加止痛药的按时用药剂量缓解疼痛。对少数患者则无法通过增加止痛药按时用药剂量控制疼痛,甚至因无法耐受药物不良反应而不能增加按时用药剂量。

  控制突发性疼痛的主要方法是备用速效或短效止痛药。控制突发性疼痛的短效止痛药单次用药剂量一般为日用剂量的5%~10%。

  对于难治的突发性疼痛患者,可考虑使用患者自控药泵法给药。

  发生神经病理性疼痛时,应根据病情选择辅助用药。例如出现灼痛、坠胀痛等表现时,可选择联用阿米替林、去甲替林或多赛平等三环类抗抑郁剂;出现电击样疼痛或枪击样疼痛等表现时,可选择联用加巴喷丁或卡马西平等抗惊厥药。

  结语:以上就是乳腺癌骨转移的相关知识了,相信大家在看完之后对乳腺癌骨转移也有了初步的了解,知道了乳腺癌骨转移对患者的危害。对于女性患者来说,乳腺癌骨转移是健康的一大杀手,因此一定要及时治疗,这样才能防止病情加重。

(2016-02-02  来源:民福康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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