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税务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法、做事有人
引子:近日,接到了几位朋友关于税务问题的咨询,回答具体问题之余,感觉有的人的处理思路有问题,比如遇事先问税务局的人,自己不同意税务局答复后再问包括我在内的其他人;有的人过度依赖和迷信税务中介机构;有的人对涉税问题有争议难以理解,一味追求“标准答案”,解决问题“钻牛角尖”。
一、税务问题可能没有“标准答案”
税务,规定繁多,考验涉猎度和记忆力——财政部,国税总局,海关及其下属机构,都发文件,出政策。
税务,分歧众多,考验分析力和推导力——文本理解,适用范围,前后衔接等,很多歧义。
税务,争议很多,考验沟通力和说服力——业务性质,政策适用,解释效力等,很多争议。
税务,空白常有,考验判断力和亲和力——新业务,新领域,新情况,没有现成的规定,需要自行判断、先行执行,且日后得到认可。
税务,常无定论,考验执行力和协调力——税务内部征收部门、稽查部门、审理部门、法规部门,以及“服务”部门,意见可能不一致;税务部门与财政部门,财税部门与审计部门,意见可能不一致,等等。
税务,地变税变,考验原则性和适应性——经济发达、税源充足的地区与财政紧张的地方,政策执行口径和尺度可能不一致。
税务,时异税异,考验敏锐性和领悟力——经济繁荣、税源增加期与经济衰退、税源萎缩期,政策执行可能不一致。
二、纳税人“没动机”不等于税务“没问题”
不是国有企业没有主观的偷税动机就不被定性为偷税——怎么定性是税务局的权力。
不是不该交的税都交了就不被税务局“找麻烦”。税务局“找麻烦”的原因很多,既包括对政策的理解不同、对业务的定性有争议等动机上(不是指结果上)不涉及利益的“理论之争”;也包括涉及利益的问题,如税务局为了完成某阶段组织收入的任务、完成稽查任务,甚至检查人员满足自己的私人目的(出业绩)等。
三、处理税务问题的原则
纳税人处理税务问题,需要扎实的专业基本功,需要厚道的人品,需要广泛的人脉,需要服众的威望,需要丰富的经验,需要一定的技巧。
1.处理税务问题,方法比结论重要,沟通比“专业”重要。
涉税业务可能有不同的理解、观点和处理方式。要让自己的观点被人接受,让自己的做法不被调整,就要学会分析方法并加强与相关方的沟通,争取相关方的理解、支持,至少不反对或不强烈反对。衡量涉税人员水平高低的标准,是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而不是学历和专业;衡量税收方案好坏的标准是能不能落地、能不能执行。
纳税人处理税收问题的原则是:不把交易对手当傻子;不把税务人员当傻子;给人台阶,自己下来。
研究税收的目的是:用足政策,不吃亏,而不是“避税”。避税存在一个悖论——能避掉的税原本就不该有;该有的税避不掉。
2.遇事就问税务局,是很糟糕的做法。
遇到问题,就电话或见面询问主管税务机关的人,往往会把问题复杂化,导致比不问更难处理。原因是:
1.口头询问得到的回答,仅代表回答者个人意见或观点,不代表税务机关,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2.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为了规避自身风险,在有多种处理方式、在对文件理解有歧义、对执行口径有争议的时候,往往倾向于给出交税或多交税或早交税的意见(简称“从多从早”)。
3.如果多问税务局的几个部门或人,可能会得到不同的意见,导致无所适从。
4.纳税人向税务部门“询问”,可能会把自己置于很尴尬、很危险的境地——尴尬的是,税务局给出了“从多从早”的方案,是否执行?如果执行,损害企业利益;如果不执行,还问什么问?危险的是,税务局知道纳税人有这么一个可能存在争议的问题,猜测纳税人可能采取了“从少从晚”的做法,因此会作为检查的重点。
3.正确的处理方式,是纳税人自己心中有数、应对有法、做事有人。
心中有数:既包括熟知税法规定,也包括对分歧和争议有数,对如何说服检查人员认可自己的观点和方法有数,对产生争议后的救济渠道及预期结果有数。
应对有法:对于争议,要从最基层的检查人员开始,解释、沟通协调(特别提醒:即使问题“很没道理”,也不得轻视甚至蔑视提出问题的基层人员,幻想直接与其上级沟通“以上压下”,这样可能会使问题变得失去控制、难以解决)。如果解释不通、协调不成,再逐级上行,与其领导沟通。对于重大争议,可以要求听证和复议,还可以提起诉讼。
做事有人:要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法,就要有专门研究和负责这个事情的部门或人。很多大型企业,设有税务部门和税务总监。即使没有设置专门的机构,也要最好有专门的人员来研究和负责税收事务。
4.如何提高纳税人自己的税务管理人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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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踏踏实实学习税收法律法规。尤其是与本行业、本领域、本区域、本企业密切相关的税法规定。
在前述范围内,要比税务机关的人员、比涉税服务机构的人员,还要“专业”,还要“精通”。因为,上述人员面对的是各行各业各地区各部门各种类型企业的业务和政策,特点是面够广但深度不够;而企业税务人员面对的是本行业本地区与本企业有关的业务和政策,特点是面窄一些、有利于深钻。
(2)平心静气处理涉税事宜。
摆事实,讲道理,拿证据,说分析。有理有利有节,心平气和、意志坚定。适度妥协,合作共赢。
(3)可以寻求专业人员或专业机构的帮助,但不要迷信。对于“包赢”式的承诺,对于按照“节税额”收费的“大师”和方案,要格外小心。
注:马老师接受咨询不收费,但是,马老师是否回答,看交情和心情:1.不接受陌生人的咨询;2.不接受转咨询,尤其是收了人家咨询费然后转过来听马老师的意见、不事先声明自己是代人咨询或自己收费,此类情况一次即友尽;3.心情不好(比如刚被老婆骂了或被领导批了)的时候不回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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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马学国:首批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某特大型央企师资库教师。有税收和工商管理教育背景,从事财会实务工作20多年。业余爱好研究财会实务问题。讲过会计准则的应用,会计实务疑点、热点、难点问题,国有企业薪酬管理,税企争议分析及处理等课程。讲课风格:将财务、会计、税收、审计等既相互关联又相互独立的领域融会贯通,介绍知识、探讨问题、启发思路、寻找办法,注重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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