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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ihu.com/question/417529307/answer/1438094874
老王是出了名的文不对题。
有人问:古代的穷人活不下去了可以选择吃牢饭吗?
意思是“不明不白死在班房/监狱”,相当于N年前流行过的“躲猫猫”、“喝开水”。这些人通常都不是什么罪犯,一般来说以交不起钱粮付不起地租的穷鬼居多。其实古代有正常的监狱,但里面关的是正常通过司法程序的人。道光末年,张集馨做四川的按察使,据他讲,当时每年四川一省,瘐死班房里的人不下一两千人,远远高于每年的死刑犯数量。而死在班房里的人,即使按当年的尺度,连罪犯都谈不上。只需要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把人关进班房,饿都能给人饿死。上面说到那位巡按使曾提到,四川有位县太爷诬良为盗,抓了十五个人,送到省里一审,都是错的,发回重审,县太爷一生气,班房里这十五人就全死了。
清朝末年,有一个出名的酷吏,做过山东巡抚和山西巡抚的毓贤。他做曹州知府的时候,只要把人当盗贼抓了,不管有没有证据,就往站笼里一放。笼上有口卡住囚犯颈部,昼夜站立,直至死去,也有的先在脚下垫物,套定卡住脖子后再撤出垫物,致囚犯悬空窒息而死。它常用于处死钦定的案犯,犯人只能站不能坐,有的狱吏将其高度降低三寸,使囚犯站不直,只能稍微屈腿勉强支撑,有的囚犯家属花钱贿赂狱吏,雇人用背找托着囚犯屁股,使其半坐休息,不至于死得太快。每年秋审,全国的死刑判决,都要由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抽调专业人士组成的秋审司来把关。对每个死刑案件都要进行详尽的复查审理,最后形成一个文件(说帖),交由皇帝定夺。但再看古代的班房,我忽然好像懂了什么叫“外儒内法”。
老王:古人,父母再穷,甚至倾一个家族之力,也要读出一个功名,为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