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芗斋先生说“蓄发如一”
重力是相对于地球引力来说的,是人体本身的重量。感受重力,需要人体与地面之间保持相吸又相斥的关系。这种关系很微妙,把握在浑元桩习者身上,即为人体既松沉向下接受地球引力又提拔向上心存拔地欲飞之念。有松沉而无提拔,不过似一堆泥巴而已,怎能感受到自我重力的存在?一把大锤不拎起来你怎知它的重量?在人与地面的相互争力作用中,地球引力是绝对的,与之相争的斥力是相对的。站桩者立在地上,引力大了易导致身体松懈,斥力大了又容易产生身体僵劲,懈和僵均为站桩者与地面争力失衡的表现,都难以体认自身的重力。长期的浑元桩训练,其首要任务便是通过放松去掉习者超出地面引力的那部分斥力(即身体支撑的多余用力,俗称僵劲),达到引力与斥力的二力争衡,使站桩者从这种争力中体认自身重力,是谓松沉劲。
重力又不单单是相对于地球引力来说的。比如小孩玩的弹弓,左手端弓架前推,右手握内置弹丸的弹兜向后扯。仔细分析,前推之手含有相对于后手的引力,后扯之手也有相对于前手的斥力,也可以说两手之间互有引力和斥力,这二力相争便决定了后手具有向前的重力。将此原理运用至浑元桩训练中,便不难理解习者各部位浑元互争状态下各个点内蕴的重力特性。试看,头部虚领与臀部下坐,其争力两端是互有重力的;两臂之间的开合,其争力两端也是互有重力的;大臂、小臂互为的拧裹,其争力两端更是互有重力的,凡此不胜类举。可否直接的说,引力决定重力,斥力决定争力。在浑元桩着力均衡的桩架上,任何一点与其对应的另一点,都含有相互作用的重力与争力,无数个点相互之间,每个点都能找到与其矛盾对立统一的另一点,最终构成整体力的浑元一争。
从这个意义上说,自身各部位的互为牵挂以及自身与身外的互为牵挂,皆为生成重力与争力的综合体现。
桩架的任何一点存有微许僵劲,马上会引起整个桩架的争力失衡,相应习者作用于体外的就不是浑元一争的整体重力,故拳论曰“拳本无法,有法也空,一法不立,无法不容”。
抡大锤砸一重物,不管用力向前还是向下,但最终力量是向下的,而且呈加速度,这是地球引力的作用,能大大增加大锤砸物的重量。如果大锤的重量为30斤,那你最好用刚好能克服30斤的力度去砸物,用力不及则抡不动大锤,用力过之又会克服大锤重力向下的运动惯性,一来砸不了几下就累了,二来重物的反作用力会震得你手臂生疼。可以这样说,当抡起大锤时,是蓄力的过程,大锤与地面产生争力;大锤落下时,是发力,大锤与地面产生引力,是大锤重力的作用,发力时身上千万不要发紧,一紧砸物反而无力。
由抡大锤之理推想大成拳发力。尽管大成拳有下劈、上钻、远炮、近崩、横削、斜栽等不同方向的发力,但归其一点,发力者的身体重心最终是向下接受地球引力的,为此拳论上讲“蓄力身形为高,发力身形为低”。即使发力向上的钻拳,发力者本身也有一个手钻身沉的互反争力。既为拳技,就要用力,何谈“无力中求有力”呢?须知这种用力是运动机体克服地球引力、克服空气阻力、克服外界物体反作用力的用力,无过之亦无不及。一言以蔽之,拳技的前半段为蓄力,体内充满争力,自身与身外也有争力;后半段为发力,是运动机体与打击目标及地球引力刻意相吸的过程,是重力作用于体外的一种体现。一用力(发紧)即为拙力,拙力势必影响到整体重力作用于外界的功效,此即“无力中求有力”。自身与身外的作用力与反作用力二力相接,又会产生彼此争力,所以王芗斋先生说“蓄发如一”。。可见,争力与重力始终是不可分割的矛盾统一的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