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线综合排布原则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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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布置原则:

一:总的原则:小让大,有压让无压,无坡度要求让有坡度要求。风管为主,桥架次之,水管为辅,各种管线优先水平紧凑布置,无条件需上下排布时,遵循风上电中水下的原则布置。

二:车库内的通风排烟风管、消防干管、自喷干管、采暖干管及电气桥架等尽可能的布置在车位上方,并且贴墙或者是柱冒边缘布置,以便保证车道的净高要求。

三:通风、排烟风管及消防给水管要贴梁底(梁柱结构)或板底(大板结构)敷设。桥架遇梁贴梁底,过梁后上返与顶板预留桥架高度+50mm距离。

四:排烟风管的高度控制在400mm高以内,排烟风速尽可能控制在19m/s左右,风管宽高比可以控制在8:1,以保证风管尺寸经济合理。排烟风口的排烟距离控制在25-30米,以便尽可能的缩短排烟风管的长度。

五:若暗走道需要排烟,通过调整排烟风机房或者排烟竖井的位置,走廊内尽量不走排烟风管。若建筑条件限制必须布置在走道内时,按第十一条原则布置。

六:排烟风口首选不占用层高空间的单层百叶,若消防强制要求选

择常闭多叶排烟口,要在风管侧面安装,禁止下装占用层高。

七:主要干管管道及桥架要注明标高,管线密集处要出纵断。要求设计院与总包单位均出具管线综合及纵断图。

八:能设置在夹层或者屋顶等公共区域的管线及设备,严禁设置在商铺及储藏室内。

九:设备及电气管线尽可能地集中合理布置,电气桥架和水管及风管的水平及垂直净距≤100mm,设备管道之间的净距≤50mm。

商铺内的自喷消防采暖干管应在隔墙或外墙处贴梁底安装。

十:合理安排安装施工顺序,本着风道—桥架—重力流管道(雨污水管)--有坡度要求管道(采暖、空调管及冷凝水管)--无坡度要求管道(消防、给水管、电气桥架)的工序进行。

十一:风管、消防干管及电气桥架必需布置于商铺内时,要紧靠墙体并梁底敷设,便于后期局部吊顶,不得影响商铺主空间吊顶及视觉效果。

十二:管线应尽量避免直接穿越防火卷帘及挡烟垂壁,当无法避免时,可采取在防火卷帘两侧加建筑隔墙用于管线敷设等措施。在遇到因结构梁太高而管线在其下方敷设影响层高的情况下,机电专业可考虑穿梁。(在施工图阶段时设计院结构专业应对机电专业做到警示提醒,机电专业穿梁应与结构专业协商解决)。

第一条:各专业管线优先水平敷设,由于条件所限排列不开需上下布置时,要遵循风上电中水下敷设原则。

第二条:车库内电缆桥架敷设时,布置在车位上方,避免布置在车道上方以保证车道净空。

第二条:车库内的通风排烟风管、消防干管、自喷干管、采暖干管及电气桥架等尽可能的布置在车位上方,并且贴墙或者是柱帽边缘布置,以便保证车道的净高要求。

第三条:通风、排烟风管及消防给水管要贴梁底(梁柱结构)或板底(大板结构)敷设。桥架遇梁贴梁底,过梁后上返与顶板预留桥架高度+50mm距离。

第六条:排烟风口首选不占用层高空间的单层百叶,若消防强制要求选择常闭多叶排烟口,要在风管侧面安装,禁止下装占用层高。

四:排烟风管的高度控制在400mm高以内,排烟风速尽可能控制在19m/s左右,风管宽高比可以控制在8:1,以保证风管尺寸经济合理。排烟风口的排烟距离控制在25---30米,以便尽可能的缩短排烟风管的长度。

第八条:能设置在夹层的管线及设备,严禁设置在商铺及储藏室内。

第十条:合理安排安装施工顺序,本着风道—重力流管道--有坡度要求管道--无坡度要求管道的工序进行。

第十一条:风管或消防干管必需布置于商铺内时,要紧靠墙体并梁底敷设,便于后期局部吊顶,不得影响商铺主空间吊顶。

第十一条:商铺内的电气桥架尽量不在商铺正中间位置敷设,贴边敷设,便于后期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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