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方面看国内外供应链金融的不同
供应链金融在国外兴起的时间较早,发展的时间较长,因而其模式和运营相对国内较成熟些,但国内供应链金融作为后起之秀,正在迎头赶上,且有超过国外供应链金融的趋势。下面通过对比,查看国内外供应链金融的共同点和区别,以学习对方的长处,规避对方的错误,促进供应链金融更快、更健康地发展。
1.供应链融资主体
国内供应链融资主要在银行机构展开,而国外金融监管环境较为轻松,采用混业经营的策略,因而参与供应链融资的主体具有多元化的特点。这与国内供应链融资主体形成鲜明对比。国外供应链融资主体,既有银行、基金、保险公司、贷款公司等,借贷给中小型企业并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质押存货和借款企业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又有核心企业兼并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也有物流企业、银行、大型企业等成立金融公司专注于供应链金融这一业务,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多元化的供应链融资主体无疑能帮助其更快地获得融资,解决眼下资金问题导致的燃眉之急。而国外商业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大客户,拓展新的客户关系。而在国内,供应链融资主体主要为银行,为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资金和相关结算业务的是银行,而其他基金、保险公司等参与度较小,主要是帮助银行进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在供应链金融中,虽有核心企业信用为其背书,但银行通常也会借助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企业进行评估和管理控制,包括借助物流企业的帮助,通过物流监管或者信用保证为借款企业提供授信的一种金融服务,合作方式有物流公司提供库存商品信息,也有物流公司基于货物控制而为企业提供担保,或者是银行会给予整个供应链相应的信用额度,然后由在供应链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核心企业进行资金分配和安置。国内银行参与供应链金融,如最先提出供应链金融概念的深圳发展银行,目的主要是为了增强自身竞争力,建立比较优势。另外,主要需要注意的是,国外供应链金融主要解决核心企业“1”的成本、销售、回款等问题,而国内供应链金融主要解决供应链上下游各企业“N”的融资问题。
2.主要融资模式及融资对象
由于兴起的时间较早,国外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相对多元,能用来担保的品种相对较多,包括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且这些业务都相对成熟,存货质押融资业务中的品种涵盖范围很广,包括原材料、农产品、半成品、成品等。融资对象由最早的农户,到批发零售的流通型企业,到供应商、制造商,到最后的供应链上的所有企业。国内的供应链金融模式主要集中在“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存货”三大类,尤其是应收账款融资业务开展较早,也较为成熟,选取面较宽。存货质押融资在近几年发展很快速,但质押品种还是很有限,且多以流通型企业为融资对象,对存货的保管以公共仓储为主。由此看来,就主要融资模式来说,国外的模式较为多元且用来担保的品种较多;而就融资对象来说,国内外差别不是很大,都主要为供应链上的各企业提供融资业务。
3.信用评价体系与风险控制
国外信用体系相对完善,而基于供应链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虽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相对比较完善,且有严格的失信惩戒机制,风险控制较为规范,且控制水平较高。国内银行建立的信用评价体系,是以大型企业为核心的,而中小型企业的信用评估体系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且未能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由于中小型企业得不到有效的收集和整合,也就无法对其做出准确评估,很难得知中小型企业的运营情况和发展前景,这会对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扩展和风险控制带来影响。国内银行在风险控制上尚未形成体系,对所遭遇的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借款方信用风险等缺少深入了解和认知,但判断风险,主要凭借经验和直觉,对于确定利率、贷款期限、平仓率等方面的考查,缺乏科学的、系统的方法和体系来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