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售卖不能逾越法律边界
邱磊
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来说,烟酒均是不能沾染的东西。对此,社会早有共识,也是现代文明的一条底线。然而,北京市控烟协会最近调查发现,仍有一些售烟点违规设在学校周边的百米范围内,未设置针对未成年人的警告或“禁售”标识,甚至不乏以“鲜果蔬超市”为名目,暗度陈仓的商家。另外,如被整改区域“反弹”、自动售货机卖酒等种种乱象,也加剧了人们的担忧。
我们知道,尼古丁与酒精对人脑神经的刺激,不要说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即使成年人也难以抵挡。任何一个负责任的家长,或是有常识、守底线的长辈,都不会忍受自己的孩子、晚辈在错误的年龄接触烟酒。
早在2015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就明确规定,禁止在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及其周边100米内销售烟草制品,未成年人保护法中也有禁止向青少年销售烟酒的明文条款,但心知肚明的商家在利润的刺激下,依旧有意模糊商业伦理,与执法部门“躲猫猫”,以打擦边球、变相经营、违规经营的方式,肆意侵蚀着校园的周边环境。
对此,学校可以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宣传,通过法制教育、开设公开课、营造人文环境,拒烟酒于校门之外,也可以通过举报等方式,保护儿童权益。但这些行为均属于“被动防御”,真正要遏制和扭转校园周边环境,还需要行政执法部门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
比如,在北京市控烟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有一张“学校周边违法售烟图”,详细标明各潜在风险点位,只需“按图索骥”,就能快速巡查。这对实现精准管控、有效打击,提供了常态化的操作路径。其实,对待各类酒水的暗度陈仓,也可以借鉴上述思路,通过精确定位、标识风险等级等方式,集中监管力量,提升管理效果。
数字化时代,技术成为一件利器。在未来已来的物联网中,每一件商品都有唯一的标识码,这对于生产、销售、流通、回收等过程,可实现全天候追踪。一旦技术“给力”,执法人员就能方便快捷地从源头监控整个销售链,商家“躲猫猫”的伎俩自然不攻而破。毋庸讳言,这将大大压缩非法渠道的生存空间。当然,从目前来说,针对自动售卖机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新问题、新现象,执法部门需要将之纳入实际监管范围。譬如,实行销售产品的分类制,推行销售程序的电子化,并与个人诚信记录相挂钩等。
相比于检查,营造良好、正向的销售秩序可能更为重要。在良性的商业环境中,对烟酒等商品,实行提醒、劝诫等必要措施,是基本程序的一部分。商户能尊重规则、完成“规定动作”,靠的不是行政施压,或是对违法成本的恐惧,而是全行业的价值导向趋于统一。这需要监管部门持续不断地营造公平、守法、诚信的商业环境。只有商业环境净化了,一旦有人“出格”,就会触犯全行业者,导致自身无法生存,这样,自然就解决了上述的“囚徒困境”。
毫无疑问,我们绝不可让烟酒售卖逾越校园边界。问题的解决,从技战术上的巡查、堵漏、纠偏,到网络科技的运用,再到规范经营秩序、遵守商业伦理、形成价值共同体,并不是一件小事,而是整体推进的系统工程。但无论难度几何,只要我们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意识、提升水平,保护孩子的一方净土,就一定可以实现。
(作者系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金沙中学教师)
《中国教育报》2020年11月12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