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等减税降费政策年底到期,明年会延续吗?
为应对疫情冲击,我国出台了一些阶段性应急性的减税降费举措,比如对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等。这些政策将于今年12月底到期,一些地方人保局已经提醒企业明年1月正常缴社保费。不少企业想问,明年这些政策是否会延续?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冲击较大,尤其是小微企业仍需要政策帮扶,因此一定程度上社保费等特殊减税降费举措有必要延续。但受降费影响社保收支压力加大,政策还需要兼顾财政可持续性,因此需要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
近期北京市人保局公布了《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及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称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下称三项社会保险)免征和缓缴政策将执行到2020年12月底,中小微企业(包括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2021年1月起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全额征收。2021年1月企业应缴社会保险费,应在2021年2月缴纳。
为了减轻疫情冲击,给企业纾困,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阶段性减税降费新政。比如今年2月至12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今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这些减税降费政策是否延续备受企业关注。近期两场会议中,可能释放一些信号。
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宏观政策要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对经济恢复的必要支持力度,政策操作上要更加精准有效,不急转弯,把握好政策时度效。
正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上述部署,考虑到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特殊困难仍需加以帮扶,12月2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明年一季度要继续落实好原定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在此基础上适当延长政策期限。并将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施期限由今年底适当延长。
中央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韩文秀近日在中国经济年会上表示,明年宏观数据可能比较好看,但是微观层面可能并没有那么光鲜。许多中小企业经历疫情冲击,可以说是大病初愈,需要持续的政策支持来恢复元气,一些企业也担忧政策撤得太急难以承受。
“今年全年社保缴费政策实施之后,社保基金收支压力也明显加大,现在绝大多数省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了当期的收支缺口。同时,今年金融支持实体经济采取了一些重大举措,宏观杠杆率上升超过20个百分点。这些措施都是必要的,但要考虑可持续性。”韩文秀说。
中国财政学会副秘书长冯俏彬告诉第一财经,从保持政策连续性来看,一些减税降费政策有望保留,比如针对目前经营遇到困难的小微企业、生活性服务业等税费支持政策。不过减免规模较大的一些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可能不会延续。市场关心的社保费免征是否延续,仍需要进一步研究,考虑到财政可持续性,继续免征可能性不大。
“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政策一定程度上还有必要延续,当然现在财政收入也比较紧张,可能需要在两者之间平衡。一种可能性是这一政策明年先延续一段时间,给市场稳定预期。”中央财经大学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院长乔宝云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表示,目前财政政策在稳就业、支持小微企业上仍发挥重要作用,有必要延续小微企业减免社保费优惠政策。
“宏观政策不搞急转弯,一些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不能一下子退出,比如减免小微企业社保费政策明年应当延续,但考虑到对地方财政收入冲击大,延续时间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疫情防控情况灵活确定,比如可能先延续半年,再根据实际情况来看是否取消。”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对第一财经分析。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卢爱红曾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实施社保助企“免减缓”行动,2-6月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共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5769亿元,缓缴431亿元,预计全年将为企业减费1.6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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