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的规定,遵义市水务局于2019年12月6日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验收委员会,对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讨论通过《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印发给你办。请按照鉴定书提出的建议、意见落实相关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水库管护制度,修编完善水库各项预案方案,加强水库大坝观测,做好水雨情监测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附件: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验收主持单位: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项目法人:新蒲新区管委会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水库服务中心(原遵义市新蒲新区农牧水利服务中心)根据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合同,参照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的相关规定,2019年12月06日,由遵义市水务局组织专家组对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竣工验收。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位于新蒲新区喇叭镇乐声村境内。通过对瓦水水库除险加固,使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满足安全规范及运行要求,消除安全隐患。瓦水水库经除险加固后,灌溉面积可达1200亩。对促进农业增产增收,保障水库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具有较大的效益;安装水情雨情观测设施,使水库的安全运行及防汛抢险得到保障。2014年10月16日遵义市水务局以遵市水管[2014]56号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2018年01月17日,遵义市水务局以遵市水管[2018]02号对该工程设计变更及修编概算进行了批复。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规定,瓦水水库工程等别为Ⅴ等,水库为小(2)型水库,大坝等主要建筑物为5级建筑物。瓦水水库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和放水涵管等组成,其除险加固前、后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如下表。
大坝坝体、坝基肩防渗灌浆处理,坝顶及上、下游坝面整治;溢洪道改造;放水设施改造及管理房等。施工工期3个月。工程批复总投资243.64万元,第一部分:建筑工程:168.21万元 ,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5万元,第三部分:金属机构及安装:7.67万元,第四部分:临时工程11.6万元,第五部分:独立费用38.16万元,预备费: 5万元,专项8万元。项目法人:新蒲新区管委会扶贫开发办公室水利水库服务中心(原遵义市新蒲新区农牧水利服务中心)工程开工日期为2018年01月28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04月30日。其中:(1)大坝灌浆分部工程于2018年01月28日开工,至2018年04月12日完工。(2)放水设施改造分部工程于2018年01月28日开工,至2018年04月15日完工。(3)溢洪道改造分部工程于2018年01月28日开工,至2018年04月20日完工。(4)大坝整治工程于2018年11月21日开工,至2018年04月25日完工。2017年10月31日上午,在喇叭镇瓦水水库除险加固施工现场,市水务局管理科科长王培翻、新蒲新区农牧水利局局长青林文、新蒲新区农牧水利服务中心主任韩忱、喇叭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黄通共同召集瓦水水库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施工设计单位(总承包)、喇叭镇水务站等部门相关人员,就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放水设施设计变更等事项现场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了相关事项。纪要如下:按照省、市、新蒲新区管委会的有关要求: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18年春节前要完成主体工程,2018年汛期前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1、原设计放水设施采取隧洞施工方式实施,由于施工难度较大,对现有乡村硬化公路进行破坏,造成当地群众出行不便及影响水库工程的顺利推进,并且投资较大,存在爆破安全隐患。放水隧洞施工断面小(1.5米*1.8米),长度短(92米),加之存在不可预见地质问题,致危险源控制难度大。2、放水隧洞施工将致使施工范围内的喇叭镇集镇泵站停用,这样也会严重影响喇叭镇集镇居民正常供水。3、周边难以选定开挖隧洞的出渣石土堆放地势,若在较远处选定,则会增加投资,复耕也会增大成本。1、原则同意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原设计的放水设施采用开挖隧道方案变更为沿现有溢洪道地板开挖明槽后再布置放水管道设施设计方案的调整。放水流量不变,取水口高程不变,取水方式不变。2、相关变更资料由设计单位尽快出具后尽快按照程序完善手续,合同工期不变。4、方案变更后进行投资对比,结余资金首先考虑大坝外坡整治和坝顶安全护栏设置等项目,原则上调整后的总投资控制在与审批的总投资以内。5、在进行溢洪道地板开槽布置放水设施时应对溢洪道现有涵桥进行保护性施工;施工区域内设置安全标志标牌,施工单位应高度重视全生产;参建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切实履行好自身所有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市水务局批复文号及时间:批复文号:《遵义市水务局关于对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及修编的批复》(遵市水管【2018】2号),批复时间:2018年1月15日。大坝坝体、坝基肩防渗灌浆处理,坝顶及上、下游坝面整治;溢洪道改造;放水设施改造和管理房等。土石方开挖及砌体拆除3135.99m3、砼1533.63m3、土石回填809.43m3、干砌块石316.03 m3、浆砌石545.27m3、模板960.31m3、土坝灌浆钻孔367.3m,土坝充填灌浆367.3m,基岩帷幕灌浆钻孔1587.9m,基岩帷幕灌浆1583.2m;新建管理房51.8㎡以及其他附属设施等。瓦水水库工程枢纽工程建设区征地总面积3.69亩,其中水田1亩,旱地2.69亩。无移民安置。水保及环保按设计方案实施完成,达到了预期效果。完成投资7.88万元。2018年9月13日遵义市新蒲新区农牧水利服务中心主持召开了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合同完工验收会议,参会的单位有区财政局、区经发处、喇叭镇水务站等单位和遵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勘测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代表和专家等。验收结论: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完工,施工方法和工艺符合施工规范要求,施工资料基本齐全,各分部工程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同意验收交付使用,综合评定本合同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该工程为小(2)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按照相关规定向遵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提交了监督申请,并办理完善了相关质量监督手续。该项目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即大坝整治分部工程、大坝灌浆分部工程、溢洪道改造分部工程、放水设施改造分部工程),31个单元工程,其中重要隐蔽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8个。2018年01月26日,经遵义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站以遵市水质安监 [2018]第2号作了批复。由于本项目规模较小,技术不复杂,故监理方未进行平行检测,建设单位也未单独委托第三方检测。原材料、中间产品检测均主要以见证取样、见证送样为依据。并将见证取样、见证送样进行了备案。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相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该工程1个单位工程,4个分部工程,31个单元工程。单元工程全部合格,合格率100%,工程质量等级核定为合格。《遵义市水务局关于遵义县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遵市水管【2014】56号,原审定工程项目总投资232.0万元;《遵义市水务局关于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设计变更及修编概算的批复》遵市水管【2018】2号, 审定工程项目总投资243.64万元;中央和省级到位资金共计230万元。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工程实际完成投资230.792万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203.6025万元;独立费用投资27.1895万元,形成固定资产203.6025万元,已移交工程运行管理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喇叭镇水务站。征地3.69亩,征地费用11.74万元。工程无移民安置。本工程已按照批复的建设内容实施完成,实际到位资金23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30.792万元,结余资金-0.792万元,地方自筹资金解决。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完成投资230.792万元。其中:1、建安工程2036026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615597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49250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75536元;临时工程114287元;水保环保工程费78800元;漏项及合同外新增工程102556元。2、独立费用217895元。(不包括工程监理费54000.00元)。工程完工验收后,工程结算已提交审计部门进行了审计,送审金额2312744元,审定金额2253920元,审减金额58824元。遵义市红花岗区喇叭镇水务站,该单位定编2名,现有人员2人,为正式职工,人员经费由财政全额拨款解决。工程形成的固定资产已按相关规定移交运行管理单位——遵义市红花岗区喇叭镇水务站。移交文号——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移交书。移交时间:2018年9月13日。工程从2018年9月水库开始下闸蓄水至今,一直由遵义市红花岗区喇叭镇水务站管理。工程从2018年05月下闸蓄水以来,水库累计蓄水36万m3,改善灌溉面积1200亩,工程发挥了较好的投资效益。2018年9月,水库开始下闸蓄水,到2019年12月止,水库运行14个多月以来,坝体、坝肩、坝基及溢洪道渗漏量明显下降,仅存在局部浸润现象。加强水库大坝运行观测,做好监测资料的收集整理。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加强工程管护,确保水库防洪安全,使其发挥更好的效益。遵义市新蒲新区瓦水水库工程已按照审查批复的建设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合格”,投资控制合理。经过历时14个月的运行检验,工程运行基本正常,工程档案资料齐全,同意该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