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李大钊同时就义的有张挹兰、杨景山、姚彦、路友于、张伯华、 邓文辉、谭祖尧、李昆和一名不知名的烈士

「革命先烈永垂不朽」与李大钊同时就义的有张挹兰、杨景山、姚彦、路友于、张伯华、 邓文辉、谭祖尧、李昆和一名不知名的烈士,此次英勇牺牲20人,大部分为共产党员还有部分国民党左派。
1927年4月28日李大钊在北京英勇就义。最先对李大钊的罹难经过作出比较详细报道的是北京的《世界日报》;随后,天津的《北洋画报》和汉口的《民国日报》也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报道。
《世界日报》就以《李大钊等二十人昨被绞决》为题,报道了李大钊等人死难的经过:北京的特别法庭在1927年4月27日将李等提讯,至下午一时许讯定,即判决。所有情节最重之李大钊、谭祖尧、邓文辉、谢伯俞、莫同荣、姚彦、张伯华、李银连、杨景山、范鸿稢、谢承常、路友于、英华、张挹兰、阎振三、李昆、吴平地,陶永立、郑培明、方伯务等二十人,一概绞决。当派定东北宪兵营长高桂五为监刑官,由警厅调集刑车五辆将李等装入车内,每车有押车警士二人。前后并有保安队一大队、手枪队一队,及卫戍团等甚多。二时由警厅出发,直赴司法部后之地方厅看守所刑场,沿途观者甚众。
《北洋画报》在第二版发表了通讯《处决李大钊等琐闻》:四月二十八日上午十一时在警厅南院总监大客厅上正式开庭,至一时十分始毕,宣告死刑判决。事先秘不可知,故由警厅抵看守所时,女党员张挹兰,所乘为第四辆汽车,张系剪发,下车时身段极活泼,首左右顾,发随之动,面色自然。盖犹未知死神已临其头上也。殆兵警拥入所内,始就缚。当时某犯大呼曰:“我们受审判来,需此何为者。”此地何地,似尚未知。时兵警都未答,惟嘱其勿声。未几执行吏来,首以李大钊送往绞刑台。李见此,知已不免,乃曰:“请以纸笔来,俟书一遗嘱。”执刑
,李大钊是当日在20个共同赴难的烈士中,第一个登上绞刑台的;他是“毫不恐怖”地被押往刑场的,是“神色未变,从容就义”的。在临刑时,李大钊曾索要纸笔,拟“书一遗嘱”;执刑者不允,他不再说话(“无言”),神色自若地上了绞刑台。在受刑时,“执刑者令其颈稍伸长”,他“如言应之,厥态殊从容”;临终前他可能曾“呼天字”,“二十分钟始绝”,堪称视死如归,大义凛然。这当是李大钊英勇就义的真实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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