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结构不合理,公司越管越乱!
股权设计是公司的顶层制度设计,股权问题处理不好,股东们打架,再好的产品、技术与运营,都会功亏一篑。
股权设计对于公司治理而言,就是顶层设计,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结构将直接影响公司股东会的决策效率和决策结果。
公司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对一个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监督和控制的一套制度安排,而控制包括内部的直接控制和外部的间接控制。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有助于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树立市场对公司的信心,有利于公司吸引稳定的投资。
公司治理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涉及诸多方面,如资金、市场、技术、人力资源等等。
很多人简单的认为,治理公司就是预先设定许多规章制度,等出现问题后再进行调整,或者查看是否是管理人员自身原因。
其实,在治理公司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基本都能追溯到股权设计的不合理。

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的一般关系
公司治理是关于公司控制权配置的一套法律、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制度性安排,它是公司股权结构的具体化。
有什么样的股权结构,就需要有什么样的公司治理来保护这种结构下的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机制的基础,它会影响股东结构、股权集中程度、大股东身份,使股东行使权力的方式和效果产生较大的区别,进而对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运作及绩效产生较大影响。
因此可以说,股权结果决定了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决定了不同环境下的公司治理要实现的目标。
以下试举两种较为典型的股权结构进行说明:

1、高度分散型的股权结构
此结构在于可以利用资本市场固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实现资本从低效领域转向高效领域,特别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和高风险投资产业筹集资金,也有利于实现企业和产业的重组。
但是由于经营者并非公司的最终所有者,缺乏较为长期的激励,因此经营者可能比较注重短期经营以及反接管措施的采用,忽视长期投资和管理,这种股权结构也不利于股东、债权人、职工及供应商与企业结成长期利益关系,不利于实现企业行为长期化。
众多小股东存在的“搭便车”现象,使得股东很难对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约束,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基本掌握了公司的控制权。
因此在这种股权结构中,立法者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框架的主要目标和原则应是保护股东利益,使管理层按照股东利益最大化行事。
2、高度集中型的股权结构
在此种情况下,大股东拥有较大份额的股票,使控股股东拥有有效监管管理者的动力。这种股权结构下的公司治理,主要问题是大股东可能利用其优势地位,为谋自身利益而通过各种手段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对高度集中型股权结构的公司,公司治理的主要目标和原则就是抑制大股东的“掠夺”行为,保护小股东的利益。

股权结构对公司治理结构有哪些影响?
公司发展需要公司不断对外融资,公司融资导致股权分散,股权分散导致内部人控制,内部人控制又进一步凸显公司治理的重要性。
因此,公司治理最初的任务就是围绕着控制和监督经理人员等“内部人”的行为,以便保护股东的利益而展开的。
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的基础,它对公司治理机制具有重要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股权结构对股东会的影响
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相匹配,大股东有动力向管理层施加压力,促使其为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而努力工作;
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不相匹配,控制股东既没有压力也没有动力对公司管理层实施监管,他只会利用其所掌握的对公司的控制权实现自己的私利。
因此,对一个公司而言,不同的股权架构决定着股东是否能够积极、主动地去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

2、股权结构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影响
股权结构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董事会、监事会的人选。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股东会决定的董事会、监事会能够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
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结构模式中,由于掌握公司控制权的股东可以通过垄断董事会、监事会人选的决定权来控制董事会、监事会,中小股东的利益是无法得到保障的。
3、股权架构对经理层的影响
股权结构对经理层的影响在于经理层是否存在代理权的竞争。
一般股权结构过于分散易造成“内部人控制”,从而使得代理权竞争机制无法发挥监督作用;而在股权高度集中的情况下,经理层的任命被大股东所控制,削弱了代理权的竞争性;相对而言,相对控股股东的存在比较有利于经理层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进行更换。
总之,在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架构下,股东、董事、监事和经理层能够各司其职,各行其能,形成健康的制衡关系,使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发挥作用;而在控制权不可竞争的股权架构下,公司治理的内部监控机制则不能发挥作用。

公司治理对于股权结构有何意义?
无论是高度分散化的股权结构,还是相对集中的股权结构,给各方带来不利影响的事项往往是股东失去控制或者股东过度控制所导致的公司决策不科学造成的。
因此,公司治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可以归纳为以下两方面:
1、解决股东和管理层之间的激励和约束问题
这个问题是公司治理的关键,产生原因是两个双方目标不一致、双方信息不对称。
股东追求的是资本增值和收益最大化,管理层追求的是高工资、高奖金,获取较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有更多的闲暇时间。
并且,在信息披露方面,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会进行选择性披露甚至虚假披露,误导股东。

2、解决大股东不公正对待小股东的问题
大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权,依据“资本多数决”的原则,可以决定公司的许多重要事项,如并购重组、对外担保等,大股东可以获得超过其持股比例的“控制利益”。
在对公司的控制权大于其分红权的情况下,大股东获取“控制利益”的代价就越小,“黑”小股东的动机就越强烈。
3、公司治理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资本雇佣人才的时代正在渐行渐远,人才雇佣资本的时代正在缓缓到来。
传统的公司治理主要依靠监督和权力制衡来解决上述治理问题,随着经济发展模式的变化,共创、共享、共担的理念在解决这些问题时应当发挥更大的作用。
基于此,激励和约束管理层将是未来打开公司治理症结的关键点在激励方面,应更多采用股权激励、知识激励、声誉激励等方式,使管理层与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在约束方面,通过公司章程、合同约定、激励中体现约束等方式,实现管理层权利与义务的对等,防止激励过度、约束不足带来新的舞弊问题。
解决大股东“黑”小股东的公司治理问题,核心是在控制权方面做文章。
控制权是公司治理的主线,控制的目的在于利益,解决了控制和被控制问题,才能在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找到相对公允的平衡点。

不同股权结构下的公司治理机制设计
1、股份集中下的公司治理机制
· 代理成本低
两权分离程度不高,控股股东基本上是董事和高管层,代理成本低。最大的治理风险是控股股东的控制权收益会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控制权收益是由控股股东独享的部分企业价值,主要包括占用公司资产、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在职消费等。
· 治理机制设计
约束控股股东控制权收益行为的治理措施包括:规范控股股东行为、投票权限制、提高控股股东违法成本、完善法律法规、集体诉讼制度等。
2、股份分散下的公司治理机制
· 代理成本高
两权分离程度高,具有内部信息优势的管理层控制了公司,从而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风险。公司治理机制设计的目标就是约束管理层的私人行为,使管理层的目标与股东的目标一致。
管理层的私人行为包括:与业绩不符的巨额薪酬、高贵奢侈的在职消费、通过并购和多元化经营建立的个人商业帝国等。
· 治理机制设计
约束管理层的私人行为的治理机制设计,包括强化董事会近距离监督、辞退机制、股权激励、声誉激励、控制权市场的完善等。

3、通过股权结构设计提升公司治理质量
不同的股权结构对于公司的治理质量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如前所述,同股同权原则下的股权结构主要包括股份结构(股权分散化程度)和股东结构(股东异质性)。
· 持有51%以上股权的绝对控股的公司,由于代理成本较低,因此公司的发展取决于关键的实际控制人,也就是说公司的命运取决于关键人的行为;
· 持有34%~51%股权的相对控股的公司,其发展取决于公司董事会的治理质量,其中董事会的独立性是关键;
· 34%以下的股份较为分散的公司,由于代理成本较高,公司治理创新是关键,如所有权与投票权分离,董事长是经董事会选举的,组建具有合伙人性质的事业团队等,但目前我国多数公司都是按照公司法进行的强制性合规治理。
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以及对公司力量认识的深化,公司也会做出适合公司自身发展的制度安排,即进行自主性治理,自主性治理的创新主要体现在公司章程上。
综上所述,公司想要企业长远的发展,必须做出适合公司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