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颠:跑腿费

顾问钟石山 主编何俊良1351739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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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 腿 费

半颠

昨晚看书偶然看到一个很熟悉的字眼“跑腿费”,顿时回忆如泉水涌出。

跑腿费,这应该是70年代,80年代专属的名词,就是帮自己老爸老妈跑跑腿买点东西,然后嬉皮笑脸的额外多要一角两角钱,或者少买点东西赚点“差价”克扣出一点钱,这就是跑腿费了。

在那个年代,中国是名副其实的自行车大国,汽车少得可怜,摩托车基本上看不到,也没那么多拐卖妇女儿童的,几岁的孩子自己一个人到处去玩,父母也都放心得很,后来随着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汽车,摩托车大量出现,给父母跑腿这事就基本上消失了。不是别的,让自行车撞一下,疼一会儿就没事了,(本人很幸运的曾经俩次被同一个骑自行车的胖老头撞过)要是让汽车或者摩托车撞一下,那就是跟生命有关的事了,到现在这个年代,别说跑腿了,读初中高中了,都还被爸妈当孩子一样接送。

在我小时候,最容易得的跑腿费就是帮老爸买烟。

老爸是个文人,就像有时我们爷俩自嘲和别人开玩笑说的一样,文化馆的,不会吹拉弹唱,老爸只会写文章,而我比他多了点业余爱好较会打桌球。

老爸年轻时爱看书,也能写书,经常是一个人关在房里写,然后开门一看,烟雾缭绕,只见一个高大人影模糊的走出来,递给我一元钱:“去买包烟”。百无聊赖的我还就等着呢,于是接过钱,极为迅速的跑下楼,买包九角钱的烟,剩下的一角钱就装自己荷包了。

仔细算算老爸编写文化志十年,其中我得的跑腿费确实是很不少,再到后来长大了,老爸改编县志和党史了,我的跑腿费也直接从一角两角钱变成了趁老爸不注意时偷偷从他成条的烟里拿个一两包出来“分享”。

其实看事物有时真不能凭第一次的感觉来看,我记得还小得可怜的时候,见老爸抽烟,心里就想“这东西是什么味道呢?”于是好几次趁老爸要丢烟屁股的时候抢过来大声说:“我去丢”。那个时候的烟是没有过滤嘴的。每次我偷偷跑到门外,狠狠的吸俩口,都会呛得鼻涕眼泪一起流,于是那个时候我就认为:烟这东西,确实不是个东西!

很多朋友就会反驳我,烟既然不是个东西为什么现在我还天天不离嘴。其实我根本就没改变看法,烟,还是不是个东西,所以我没事就抽它!

在那个物质还较为匮乏的时代,去餐馆吃饭还属于一个比较奢侈的事,被称为“上馆子”,对于一般家庭来说偶尔来客人了,去餐馆吃饭开销太大,在家吃饭又显得不够重视对方,往往就是去餐馆端一俩个菜,再在家里炒几样拿手菜用来招待来客,显得大方又得体。老爸炒菜的技术在年轻时没得说的,现在可能年纪来了,嘴里又长期烟熏着的不免口味变重了,炒的菜有点偏咸,在我孩子眼里已经不如我炒菜炒得好了。

当时文化馆的地位比较高,而且上世纪八十年代文化创作者的积极性异常的高涨。老爸当时在文化馆里写作还是很有名气的,经常有爱好者登门拜访前来取经或是拿出自己写的稿件让老爸指正。

于是那个时候经常是老爸在房里写作,我在厅堂百无聊赖的看电视或者自己跟自己玩的时候,只要楼下忽然传来亲切的叫喊老爸的声音,我就大喜,为什么呢?又有跑腿费了!

每次都不出所料,老爸会放下手中笔,热情地迎接来的客人,当时黄陂已经划到武汉了,但是来的客人有可能是孝感的,也有可能是武汉的,谈的什么我忘记了,反正也听不懂。谈着谈着到了中午饭时间了,老爸就拿出十元钱给我“去,买盘菜回来。”

可千万别小看这十元钱,在那个时代,我爸爸的工资才四十二元。于是小时候偶尔被人称为胖子的我,屁颠屁颠的接过十元钱,拿着一个盘子就上街找餐馆。

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街上的餐馆很多,有大的高档的,有小的,还有路边摊,每次我都是拿着盘子找啊找啊找半天。为什么要找半天呢?因为我要找个便宜点的呀,稍微高档点实惠点的餐馆,一盘青椒肉丝十元钱,差点的八元,后来物价上涨还是餐饮协会开会了的怎么着,八元的青椒肉丝越来越难找了。

于是那个时候,在黄陂街头,一个胖乎乎的我,手拿着盘子,走东家问问价“青椒肉丝多少钱?”答“十元。”好,不买。再一家“青椒肉丝多少钱?”答“八元。”行,来一盘。

印象最深的一次,从文化馆找到了大堤边,距离不远也就半里路,可那时候我连十岁都没有,乐颠颠的将2元钱装入口袋,端着商家炒好的青椒肉丝喜滋滋的向家走。

菜重啊,那沁人心脾的肉肉香啊,幸亏当时黄陂街头没什么人,偶尔几家小商贩在路两边。我东瞅瞅,西瞅瞅没人看我,就一低头“哧溜”一块肉片进了嘴,那个香啊,似乎不用多嚼就进肚子了。于是再左右瞅瞅,还是没人,于是再“哧溜”又一块肉。

估计走了约一半的路程,一个小商贩看着我笑了“小孩,等你走回去,一点肉还吃光了。”

我低头一看,确实盘中肉不多矣,想了想不能吃了,再吃多了,回家一双结满厚茧的巴掌还等着我呢!但是又不解馋,于是改吃配菜,什么青椒啊,洋葱之类的,总而言之,那个让现在步入中年的我回忆起来仍笑得肚疼的买菜的那次,一盘菜,200多米的距离,让我吃了五分之一。

回到家老爸一看,眉头一皱“今天在哪买的?没在上次的地方买?”

上次的地方贵,谁去买啊,我摇头说“换了个地方。”

老爸于是说:“个板板的,哄小孩子,下次别去那家了,哪有肉呢。”

我咚咚乱跳的心就平静了下来,口袋里差点准备坦白的2元钱也成了我的了,点点头吃饭,当然还是得吃肉。

后来这幸福的日子,让一个黄姓老板打破了,他认识我爸。从此定点在他家餐馆买菜,甚至从次次结账改成了一个月一结账,搞得我想克扣都没办法克扣,唯一的好处就是他对我老爸比较仰慕,炒的菜里的肉也多,我也可以多偷吃一点。有一次,黄老板换了地方,但是我不知道,老爸也不知道,让我端着盘子就去了。我一去,不对,前台后台的人都变了,没办法谁让我聪明呢,直接跑厨房一看,哟,厨师没变。于是我直接盘子递上去,“青椒肉丝”。那厨师一看,对老板说“这是魏馆长家的相公。”

我老爸一生正直,两袖清风,更没混过黑社会,可是他名气就是那么大!当时的新老板一听,连忙说“魏馆长家的?好好,炒!”并且对我说,“回去告诉你爸爸,这是我送的,以后多来照顾生意。”可惜,我忘了那老板的名字了。

小学时,我口袋没钱了,就经常一个人落寞地趴在二楼的阳台上望着楼下,心想“快来客吧,来一个吧,就一个也好啊,小爷我没钱了。”

所以说啊,一代更比一代强,有一次我让老婆给我买烟,老婆给宝贝女儿二十元让她去买,结果这小混蛋直接买了包十元的云烟,自己赚了十元钱不说,还说我差她跑腿费。真是发扬光大,从我那时候的暗扣变为明要了。

跑腿费,一个专属的名词,90后的人是不会体验得到的,回忆起来仍然嬉笑连连,试问哪个男孩子小时候没给老爸打散酒的时候,一斤酒只打九两?哪个没有闻着阵阵酒香偷偷的舔一舔?这是个秘密!

【作者简介】魏哲,男,湖北省武汉人。笔名,半颠,“半疯半颠作诗词,胡言乱语说真话”!热爱生活,公益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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