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涨价300万!跟独家供应商谈判的6个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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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2019年第39篇原创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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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供应商A要求涨价10%,我们的年采购额是3000万,一年要涨300万!
什么原因要涨价?谈判了吗?
谈了,不过对方很强硬,因为他们是独家供应商。他们还说要不是看在长期合作的份儿上,要涨15%呢!
我们的采购额占他们总体采购额多少?如果停止给我们供货,我们的具体损失是什么?他们的具体损失是什么?终止供货协议需要什么具体条件?技术部门多久可以研发出替代品?能做一次买断式采购吗?...
这个...老板,我得去查一下。
老板苦笑了一下,心里说:面对独家供应商,这些最起码的都不准备,怎么谈判?不但结果谈不好,还欠了一屁股感情债(人家本来要涨15%呢),而且后面谁去谈都很被动!这个采购不适合管理独家供应商。
先来澄清一个概念:独家供应商。字面上都是指只有一个供应商,但实际上它有两种类型:
唯一源供应商(Sole Source):市场上只有一家,没有替代。
可能的原因:拥有独家知识产权的设计、客户指定、制造能力、制造工艺、产品的特性等等。转换成本通常很高。
单一源供应商(Single Source):市场上有多家,但是只认证/签约了一家。
可能的原因:采购量不大,无法分散、集中采购、形成长期稳定的关系、采购方控制能力强、供应商绩效表现出色等等。转换成本视情况而定。
对于单一源供应商,由于采购方有更多的选择,因此可以有机会用战略采购的方法来开发替代供应商,这包括但不限于竞价,招标,谈判并基于总体拥有成本来选择最优供应商。
而唯一源供应商的情形则要复杂的多。如何能够在与唯一源供应商的谈判中获得更多的筹码,甚至占有先机呢?
下面有6个建议:
1、评估谈判双方对于本次谈判的基本需求和潜在的利益互换。
举个例子:买方的基本需求是降价或者不涨价,卖方的基本需求是涨价或者不降价。如果双方仅仅关注各自的基本需求,谈判结果很难双赢。所以我们要寻找和评估双方潜在的利益互换机会,一个典型的例子是采购额。买方能提供更多业务机会给卖方吗,比如新产品?卖方愿意为了新的业务机会在现有产品成本方面支持买方吗?
同时,买方需要评估卖方如果失去自己这个客户的成本。
2、评估无法达成协议的短期和长期后果。
比如,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卖方可能会停止供货,这样对他们的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和成本是什么?对买方短期和长期的影响和成本是什么?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短期和长期的采购战略和供应商关系管理战略。
3、形成战略伙伴关系,签订长期战略伙伴协议。
对于唯一源供应商来说,如果他们绩效良好且供应风险可控,可以考虑签订多年的采购协议。这是另外一种典型的基于采购量的潜在利益互换。
4、寻找组织内采购协同的机会。
有一些集团里不同的业务部门可能从一个供应商采购,但是由于缺乏数据透明性和协同,不同业务部门的采购之间没有信息共享和交流,因此也没有形成协同采购的能力。
曾经在GE工作的时候,我主导过这样一个项目。我所在的医疗集团与一家独家电子件供应商的年采购额是600万,而整个GE与这家供应商的年采购额达到9500万元。充分分析之后,我们做了一次联合谈判,平均降价率多了2%,一年多节省190万!
你可能会问,为什么这个项目是由一个采购额只占总体采购额不到7%的业务部门主导呢?因为我们积极主动地想做这个项目,而采购额大的那两个部门认为这是个唯一源供应商,做这个项目没有多大胜算,所以没有动力做。想到和做到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如果连想都不想,那连赢的机会都没有。
5、化整为零,各个击破。
化整为零具体指的是成本分项报价和评估。可以从三个方面去看:
(1)成本的大块分割。比如产品的售前、售中和售后的成本。
(2)大块成本的分割。比如产品本身的成本可以分割成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人工成本、管理成本等等。
(3)供应链成本的分割。比如下游供应商(一级、二级、三级..)的采购成本、制造成本(产出率、产能利用率等等)、运营成本(库存水平、周转率等等)、物流成本、财务成本等等。
对于唯一源供应商,采购通常都非常关注,因此介入的比较深,更容易获得和掌握上述提到的分项成本。这对谈判很有利。
6、治标又治本的工作长抓不懈。
如上面提到的,唯一源供应商产生的原因有很多种。通常是业务决策部门(比如研发)选择了一个供应商的一个特殊的产品规格造成的。这种情形一旦发生,由于采购一般被排除在确定产品规格之外,因此推动后续的变化就变得极为困难。
因此,避免唯一源供应商要从选型的源头抓起。一方面,要不断向管理层解释唯一源供应商给组织带来的风险;另一方面,要加强采购控制政策,让唯一源供应商的比例在现有产品中不断降低,在新产品开发中必须低于某一个数值,比如说10%,理想状态是0。
最后,让我们回到建议3,签订长期采购协议这一项上来。从业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都把采购协议/合同作为采购的第一道(也是最基本的)防线。就如我一直把采购流程作为采购合规的第一道防线一样。
唯一源供应商具有供应的唯一性,因此采购协议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保证连续供应”。这一项如果不成熟不完善,那么很有可能会成为你与唯一源供应商谈判时的死穴:一言不合不供货了!合同里没写,或者写得不规范,不到位,就算你是甲方,又能奈我何?!
“保证连续供应”条款包含2个部分:“采购权”和“制造权”。
采购权是指供应商在由于非不可抗力中断产品和服务之前,买方有权行使的采购权利,比如一次性买断的权利。
制造权是指供应商在由于非不可抗力中断产品和服务之前,买方有权行使的制造权利,这可能涉及卖方知识产权的转移,卖方供应商的信息披露和分享等等。
独家福利:
我这里有一个非商用(仅用于教育目)的“保证连续供应”条款的范本,大约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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