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红 | 孩子爸爸对警察说:“我要把他弄死!”

看到这个标题,您可能会想,孩子爸爸为什么会说这样的话呢?他究竟想把谁弄死呢?具体的事情经过是这样的:

女孩是三年级某班英语课代表,工作认真负责,发现班级同学某男生没有按照老师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就想拉他去隔壁班,把他交到正在那里批改作业的英语老师那儿。

男生自然不肯就范,于是就拼命逃避,贴着墙角不挪地。课代表尽职尽责,使劲拽着他的衣角,坚决不撒开,就想这样拖动男孩。

但因为自己身体弱小(坐在第一排),又因为不写作业的男孩人高马大,无论从身高、体重、块头上两人都相差着好几个级别,所以,她费尽力气没有能够拉动他,倒把自己累得气喘吁吁。

男生也被拖得感觉很不耐烦,为了挣脱掉这个一直拽着自己的课代表,他想到了男厕所,他认为躲进男厕所女孩子就应该不敢跟过来了。于是他一边奋力向男厕跑去,一边努力地挣扎着,而执着的课代表呢?却是死也不放手,一直拉着他的衣角,就这样她被拖到了男厕所门口,在门帘子前,男生同学终于摆脱了课代表。

女孩感到很委屈,一直扯着的手臂也是又酸又痛……

放学回家的女孩伤心地边哭边告诉母亲:“自己被同学拖进男厕所打了,手臂很疼,简直都不能碰……”

母亲在家,刚生了二宝不多久,月嫂恰好在这天离开,新来的保姆又尚未就位,加上小宝整天伊呀呀呀闹着不停,原本就有些手忙脚乱的母亲亲闻女儿此言,更觉是晴天霹雳,情绪一下子处于极度崩溃的边缘,随即就给孩子父亲打去电话。

父亲听到母亲的描述后,顿觉受了奇耻大辱,自己的亲闺女竟然“被同学拖到男厕所痛打”,这还了得,一怒之下立刻报警,并且扬言“我要弄死他!”

警察接到报警的讯息后,马上出警并迅速找到相关人员(班主任、级部主任、班级授课教师以及小天家长)到派出所询问。在那里,女孩多次坚持自己是被“被同学拖到男厕所痛打”,父亲也对老师态度极其冷漠,甚至不让老师触摸孩子,说是会弄疼孩子的……

在这种背景下,老师只好拿出监控(在到警局前调取了相关监控),事实真相就是:男孩压根就没有打过女孩,自始至终都是在挣脱,期间有过少许的推搡,从头到尾都是女孩单向在拉扯的。也就是说,只要女孩松手,两人随时可以分开。

至此,女孩这才说:“哎呀,我刚才好像记错了,他其实没有打我。

真相终于大白。家长这才尴尬地在民警面前承认自己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了,并接受警察训教且留下了悔过书。

故事说完了,不知大家有何感想?反思一下,为什么会出现这么一出闹剧的呢?其背后究竟又可能有着怎样的缘由呢?身为家长遇到问题时到底该怎么办呢?

首先,课代表是一名七八岁的孩子,按照皮亚杰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来说,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由此可以得知,她为什么如此执着地一定要把男孩拉到老师面前,很可能正是因为她对权威的尊重和顺从,这点完全符合孩子现阶段的年龄特征。

也许正是因为对权威的绝对尊重,所以她没有完成任务的感觉可能是沮丧的,失望的,是对自己不满意的;而在全力以赴的过程中手臂肌肉的紧张过度又会使得她拥有真实的疼痛感;回到家中,看到正全心全意地照料着“吵得不停”的二宝的母亲,一种被忽略的感觉又会加剧她的痛苦,于是她“撕心裂肺的哭喊”和“痛不欲生的遭遇”也有唤回母亲关心的功效。

我以为此刻,孩子是需要得到安抚的。

母亲的状态应该说也是有些疲惫和焦虑的,一来是刚生完娃带来的精神和肉体的双重压力,二来是二宝整天伊呀呀呀闹着不停带来的心力交瘁、精疲力尽,三来就是月嫂和保姆的交替空窗期带来的烦躁、焦灼与混乱。

原本就是一个最需要别人照料和安慰的二宝妈妈,现在却要挺身而出,面对这么一件听上去简直是难以想象、无法容忍的事情,她此刻完全不可能有理性的思考,情绪激动、甚至崩溃失控应该说都在情理之中。

我认为此刻,母亲也是需要得到支持的。

至此,最隆重的人物即将出场,一个重量级的一家人的依靠,一个全家人的主心骨,一个可以在关键时刻顶天立地撑起全部希望的男子汉,一个拥有力量且情绪稳定的丈夫,一个可以为家人遮风挡雨带来安全感的爸爸。

很可惜,案例中的父亲似乎被母亲的情绪传染了,几乎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失去了最基本的判断水准,瞬间把自己变成了一个可怕的剧烈的情绪炸药桶,听着他对警察说的那句“我要弄死他”,很难想象如果男孩就在他面前,会发生怎样的悲剧?

不知盛怒之下的父亲是否想过,如果你真的在一怒之下做出什么冲动的事情来,又如何给尚在休养中的母亲所需要的支持,给如此年幼的孩子所需要的安抚呢?万幸,男孩不在他的面前,万幸,他心中还有道德的底线,他选择了报警,也才有了在警察面前还原事实真相的一幕……

我们都知道,对于尚处在发展阶段中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来说,往往只会从自己的观点去看待世界,完全正常。那么,难道说他们的父母也是和七八岁孩子一样思维特点吗?也是只能站在自己的观点上,一味地听取孩子的描述吗?

为什么不能先跟老师做个沟通,理性冷静地了解清楚情况再做处理呢?在事实真相都不清楚的情况下,你又凭什么就给人孩子定罪呢?退一万步讲,就算是男孩有“罪”,难道你就有“把人弄死”的权利吗?

父亲在接受警察后续处理的时候,跟老师提出来不希望被自己女儿看到。那么,我愿意相信,他也一定不希望被女儿看到,那张叫嚣着“我要把他弄死”的脸孔。

写到这里,其实我仍然心有余悸,万一没有监控呢?万一监控是坏的呢?那么,这事又会是个怎样的结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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