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养老保险咋改革?看看研讨会上各路专家怎么说
10月24日,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主办,中国社会保障学会养老金分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承办的“面向‘十四五’的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研讨会”在京召开。与会专家学者围绕“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险的改革与完善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
中国社会保障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保险改革与发展的根本任务是实现法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定型,同时让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取得实质性进展。为此,需要解决好十大关键问题:第一,真正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这是让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沦为地方利益回归到国家层级统一制度安排的本位,进而促使其走向基本成熟、定型的根本条件。第二,调整影响养老保险制度的参数,赋予这一制度实现自我平衡、自我发展的内生动力。第三,严格统一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缴费率,这是法定养老金制度走向成熟、定型的关键。第四,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断走向公平,这是赢得人民对制度信任的必要条件。第五,基本养老保险筹资责任走向均衡迈出新步伐,这是贯彻共建共享原则的具体体现。第六,进一步完善基金投资运营制度,彻底改变基金贬值局面,这是实现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第七,解决灵活就业者和各种新业态下的就业者的基本养老保险问题至关重要。第八,企业年金应当得到较大、较快发展,这是真正建立起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的关键。第九,积极开拓商业养老保险及其他有利于积累养老财富的途径。第十,让养老保险制度体系走向法治化,这是制度成熟、定型的客观标志。
浙江大学教授何文炯作了题为“‘十四五’时期养老金领域改革和建设的思路与重点”的发言,他谈到,面向“十四五”,需要在正视现实问题、认清发展趋势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思路和改革与建设的重点。养老金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两大群体间基本养老金待遇差距持续扩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的难度加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不高、补充性养老金发展缓慢。为此,需要全面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控制和缩小群体间基本养老金差距,促进非正规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建立基本养老保险的多渠道筹资机制。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林义作了题为“‘十四五’期间的老龄化趋势与养老保险制度完善”的发言。他说,“十四五”时期关键的问题是统筹协调,包括长期与短期、宏观与微观的统筹协调;改革需要考虑到政府面临的问题,要思考养老保险如何参与到经济发展的双循环之中,要提倡经济友好型养老保险改革。他还谈到,养老保险改革在“十四五”期间的重要抓手是完善养老金待遇动态调整。“十四五”时期要研究多渠道投资养老保险基金,从多学科角度探讨建立社会保障税对未来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具有的关键意义;可通过促进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发展,减轻第一和第二层次养老保险的压力,保障更多老百姓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院长金维刚作了题为“‘十四五’时期促进基本养老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发言。他认为,在“十四五”时期,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不能仅仅追求实现制度全覆盖的目标,还应当进一步厘清、合理化政府、企业以及个人的筹资责任,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回归保险属性而非福利化。与此同时,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发展也要强调理性,筹资与待遇之间需要形成合理的对应关系。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王延中以“我国‘十四五’时期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与建议”为题作了发言。他认为,要从三个层面关注基金的可持续性问题:一是制度设计存在问题;二是全国统筹很急迫;三是关于待遇调整,是否需要考虑统筹地区自我平衡的前提下进行调整值得思考。
西北大学教授席恒作了题为“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参保问题”的发言。他表示,我国自由职业者的特征是不同时间段分别追求财富自由、时间自由和精神自由,其参保现状为通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城镇居民身份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自由职业者参加养老保险的风险主要包括无雇主风险、流动性风险以及收入不稳定风险,参保挑战包括养老保险对象确定难题、养老保险责任主体确定难题以及养老保险模式挑战。他认为,应通过纳入性保障、融入性保障、衔接性保障和创设性保障等四个路径实现新经济条件下自由职业者养老保险政策的优化。
中山大学教授申曙光作了题为“多层次养老体系与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的发言,第一,基本理念与模式存在不正确与不落实的问题;第二,在理念与模式正确的基础上,制度的实施仍存在一定漏洞,比如应保未保、提前退休,以及退而不休等;第三,关于商业保险定位,要发挥其第三支柱的作用;第四,制度的实施进程较缓慢。
西安交通大学教授张思锋作了题为“加快建设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的发言。他谈到,我国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目标日益清晰,三方共同负担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方向已经确定,制度全覆盖、惠及全体老龄人口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建成,基本共识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建设目标也逐步形成。现行基本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为财政出资、个人缴费、单位缴费,面临的现实问题包括个人账户的名义性与象征性、单位缴费的地区分割与费率的随意性、基础养老金对其他养老保险的挤出效应、政府对基础养老金承担无限责任以及财政对第一层次三类养老金支持强度差异导致的起点、过程、结果环节的不公平性。他认为,应当通过加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开征“社会保障税”与构建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三个途径分阶段实施、逐步完善多层次社会养老保险体系。
复旦大学教授封进作了题为“社保降费背景下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增长空间”的发言。她说,应对疫情的减免政策将使得2020年我国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收入下降38%,到“十四五”期末,基金结余与无疫情、无减免的情况相比将下降33%-55%,同时取决于经济复苏的程度。她认为,降费虽然减轻了企业负担,但基金积累却面临困境,导致财政补贴增加,从长远看,企业负担可能难以减轻。然而,如果考虑到降费带来的企业行为的动态变化,则适当降低社保缴费反而有利于基金收入的增长,具体而言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有利于企业遵缴,减少逃费;二是有利于增加劳动力需求,增加缴费人数;三是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从而对基金收入提供最根本的支撑。
南京大学教授林闽钢在题为“建立国有资产划拨充实社会保障基金的长效机制”的发言谈到,要形成最大共识推动养老金制度改革,寻找最小共识撬动养老金制度改革,形成养老金改革的“中国经验”。他分析了国资划拨社保基金的理论依据、途径依据、政策依据、试点经验,强调建立健全法律法规是建立国资划拨充实社保基金长效机制的标志和保障,确定划拨主要路径、选择最优比例是建立国资划拨充实社保基金长效机制的关键,在目前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的基础上,需要在中央和地方成立两层级社保基金理事会,重点是建立省(市)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中央为主,走向中央和地方都兼顾,并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十四五”是加快优化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窗口期,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关键问题,抓住重点问题推进改革。同时,由于深化改革必然触动既得利益格局,需要以更大的政治魄力与改革力度、更智慧的改革方案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