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的建议答复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54号建议的答复

于跃敏、周忠莲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破解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现答复如下:
  自然资源部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问题,近年来,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用地支持政策,推动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难题。
  一、不断完善乡村产业用地政策
  2019年,《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提出完善用地保障政策,耕地占补平衡以县域自行平衡为主,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  2020年,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乡村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进一步强调要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明确用地类型和供地方式,实行分类管理。
  为改进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促进现代农业健康发展,2019年,我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出台《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加大设施农业用地支持力度。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对于作物种植中设施建设破坏耕地耕作层、但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设施中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在补划同等数量、质量永久基本农田的前提下,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确保永久基本农田不减少;用地规模实行差别化政策;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简化用地取得方式。同时,要求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同年印发《关于开展设施农业用地标准编制工作的通知》,提出要按照节约集约高效和满足设施农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原则,启动设施用地标准制定工作。
  为加强乡村旅游用地保障,2018年,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我部等相关部门,出台《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8-2020)》《关于促进乡村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应将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统筹安排”“鼓励各地按照相关规定,盘活农村闲置建设用地资源,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目前,我部正积极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合理用地需求的相关政策,在政策制定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村庄规划编制实施
  2019年5月,我部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5号),对村庄规划提出了明确的编制要求。一是强化村民主体和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主导。村庄规划报送审批应附村民委员会审议意见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的决议。二是强化组织领导。要求地方建立政府领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村民参与、专业力量支撑的工作机制,统筹确定村庄发展、产业发展空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等各项目标。同时提出了两条用地保障支持措施,一是,允许在不改变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约束性指标和底线管控要求情况下,优化调整村庄各类用地布局。二是,各地可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等用地可申请使用。
  三、推动农业农村用地配套制度供给
  (一)关于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保障。
  为贯彻落实中央要求,今年我部改革土地计划管理方式,印发《关于2020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91号),明确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按照“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既算增量账、更算存量账”的原则,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同时,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要求各省(区、市)应安排不少于5%的计划指标,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 关于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
  2016年,我部启动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试点工作,各省(区、市)至少选择3个县(市)开展农用地估价试点工作,探索制订农用地基准地价。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2019年,部署全国全面开展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目前相关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20年底全国多数地区将初步完成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工作,并逐步实现动态调整。
  (三) 关于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
  我部组织开展了全国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调查摸底,形成工作台账,建立月度统计制度,及时掌握地方工作进度。2020年5月,印发《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84号),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时间安排,指导地方因地制宜加快地籍调查,积极化解疑难问题,做好成果入库和整合汇交,力争2020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任务。  
  四、完善农业农村发展用地数字化管理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统筹部署,各地正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村庄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统一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进行管理。随着各级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将促进规划信息在纵向和横向上的联通与协同,强化对村庄规划的实施监管。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农业农村部等相关部门,进一步梳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你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及电话: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司
  (010)66557357
  自然资源部
  2020年9月 10 日
来源:自然资源部网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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