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部新法今天实施,这些方面写进新法,学会对生活中这些行为说“不”!

我国首部《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作者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 王玉臣
这些年,因为个人信息泄露,因为一些经营者滥用信息采集,甚至不少平台或机构贩卖个人信息谋利,引发了很多问题。而《个人信息保护法》就是一部专门用于保护个人信息,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的法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懂法知法方能更好保护自己,方能避免自己不违法。

何为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删除等。
比如在餐厅吃饭的时候,经常需要扫码点餐,在扫码的时候往往会弹出要求您同意小程序收集信息的内容,其实这个就属于个人信息收集。
再比如在商场或路上时而会遇到扫码送小礼物的,这种扫码过程其实也属于个人信息收集。
再比如交房的时候,物业公司会统计每家每户的联系方式,这也是个人信息收集,都需要遵循这部法律规定。

个人信息处理者可处理个人信息的7种情形

(一)取得个人的同意;
(二)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三)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四)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五)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六)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第二项至第七项规定情形的,属于特殊情形,不需取得个人同意。但是除此以外,其它的处理个人信息,应当依法取得个人同意。

而且,需要特别注意,基于个人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该同意应当由个人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明确作出。在这里有三个关键词:“充分知情”、“自愿”、“明确”,这三个关键词缺一不可。充分知情是大前提,自愿和明确是对“同意”的要求,不能误导或诱导。

面对这些行为可以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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