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儒·道两家阴阳观看“八卦”和《周易》卦象的产生与运用

从现在看,历史上的儒道两家用阴阳观对“八卦”的三画卦和对《周易》的六画卦的卦象的产生和运用都做过深刻研究,并产生了各自的观点,浅探如下:  

儒家在《说卦传》中说:“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分阴与阳,迭用柔刚,故《易》六位而成章。”用图表示(由下而上读):  

仁(阴)——   (上爻)  

(三) 人(分阴阳)  

义(阳)——   (五爻)  

-----------------------  

柔(阴)——   (四爻)  

(二) 地(分阴阳)  

刚(阳)——   (三爻)  

------------------------  

阴  ——   (二爻)  

(一) 天(分阴阳)  

阳  ——   (初爻)

照儒家这观点,“八卦”的三画卦卦象是指天地人“三才”,《周易》的六画卦卦象是指天地人“兼三才而两之”,即天地人各自又一分为二而成。  

下面再看道家观点:  

道家在《道德经》中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  

照道家这观点看,三画卦的三是指阴阳和冲气。六画卦是每个三画卦各自“负阴而抱阳”的表现,即如男女成双配对才能组成一个家庭一样。  

对以上这两种观点,作如下比较:  

<1>对三画卦的认识,儒家认定是指天地人,但不包括天地人“兼三才而两之”,只有六画卦才能体现出这内容。而道家则把三画卦指为阴阳加条件,说明一切事物的发生发展都离不开各自内部阴阳矛盾的对立统一和条件。这样,道家就解出了哲理,而儒家就没做到这一点。  

<2>对六画卦的认识,儒家认为这是指由天地人“三才而两之”的体现,这说明:其一,六画卦的内容所以能够包罗万象,无所不包,就是因为它包含了天地人各自所具有的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道理在内:其二,各自的矛盾彼此间是相互联系的,因此能共居在这个卦体(即卦象)之中。矛盾斗争的规律,儒家在《系辞传》中指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就是说,儒家对卦象的使用办法:就是用昼夜运行的道理来解释卦象,得出规律,预测未来。  

道家则认为六画卦是三画卦“负阴而抱阳”的表现,这说明:其一,两个三画卦在六画卦的卦体中,它们是矛盾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又组成一个共同体,如同男和女,各自是独立的,但在一定条件下,又组成一个家庭的道理一样。其二,两个三画卦在一个卦象中,形成矛盾斗争的双方,但各方又有自己内部的阴阳矛盾与斗争,自己在六画卦中的地位,取决于各自内部阴阳矛盾与斗争和条件,但同时又和对方的阴阳矛盾条件紧紧联在一起,说明一切事物的发展,都不是孤立的,它和自己周围的其他事物,同样又形成了阴阳矛盾与斗争的错综复杂的关系。至于对方怎样影响自己,自己又怎样影响对方,决定的因素是双方内部的阴阳斗争加条件。在斗争中要取得主动地位,就得知彼知己,学会像这样分析卦象的方法来分析自己和自己周围的有关事物,从错综复杂的关系中理出头绪,以预测未来。  

看来在对六画卦的理解和使用上,儒道两家各有千秋,都是人类的宝贵财富。  

<3>儒家认为三画卦的三是代表天地人,意思就是说,万物都是生长在天下、地上和人间,因此天地人是万物生长的必具条件。其实人和天地间的其他万物一样,也只是这万物中的一物,因此并不是万物生存的必具条件之一。从这个角度讲,儒家的概括并不严密。而道家把三画卦解释为阴、阳和条件,这倒是万物中任何一物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如此,所以说“三生万物”,显然这种概括比儒家严密的多。  

<4>《序卦传》中说:“有万物,然后有男女。”这实际就是在说,万物并不是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产物,而是说阴阳矛盾的对立与统一是万物在发生发展过程中的产物。所以在三画卦中,还没有阴阳之分,这阴阳之分,是万物在后来的发展中才产生的,所以先有三画卦,后有六画卦。  

道家则不是这样看法。道家认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说,人们在大地上了解万物生长的法则,这叫作“人法地”。地上各物的发生和发展,又得根据天体运行法则办事,这叫作“地法天”。但天的运行也并不是随心所欲,也得遵循一定的道理,这叫作“天法道”。这个道理都是按照自然发展的法则得出来的,这叫作“道法自然”。这个自然规律用数字表示,就是“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明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说,不论是三画卦,还是六画卦,都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产物。  

由此看来,在对三画卦和六画卦的产生上,道家比儒家的逻辑性更强。  

<5>在怎样解释八卦之八上,用道家观点,因为每一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又因“三生万物”,所以对“一分为二”连续三次所生出的八,就能涵盖万物中的一切事物的一分为二的对立统一的发展全过程,而对八卦的运用,就是通过对卦象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分析,得出规律,预测未来。用儒家的观点,只能把八指为一个四季接一个四季而言。说明万物正是在这一个四季接一个四季的发生发展中表现着各自的吉凶,正因为这样,所以这个八就将万物各物发生发展中的吉凶都包含进来了。也正因为这样,所以儒家在《辞系上传》中说“变通莫大乎四时”。就是说,用一年接一年的四季变化的道理来使用卦象,找到规律,预测未来。实际也是在用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道理在用卦象,只不过绕了个大弯。说明用阴阳矛盾对立统一的观点看待一切事物,儒家不像道家直接。  

然而儒家从西汉武帝独尊儒术之后,就一直成为封建统治阶级的正统思想。在对阴阳矛盾的对立统一的认识上,影响之大,好像超过了道家。甚至用儒家的思想来注释道家的思想,如对道家的“三生万物”中的三的注释,就常用儒家的观点指为是“天、地、人”。并在这不深刻的基础上,对《周易》中的有关思想也进行了不少曲解,这可通过以下例子看出:  

例一,儒家说:“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在这里儒家把仁义和阴阳、刚柔平列看待,好像仁义和阴阳、刚柔一样,都是指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其实细一想,仁义并非如此,因为仁是指爱人,义是指宜,即指做事应适宜万物之利,也就是指对万物的行善行为而言。而爱人,却正是这行善行为的一种表现。因此就形不成像天那样有阴阳之分,像地那样有刚柔之别的矛盾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所以说儒家的这种解释不但不严密,不完善,而且是对阴阳矛盾对立统一观在运用上的不彻底的表现。中国人一向相信“天人合一”论,因为天是一分为二的,所以人也必须一分为二,这就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形式,但从内容上看并不“合一,这也正是儒家虚伪性的一面。  

例二,再比如对“扶阳抑阴”观的运用,儒家把天死规定为阳,把地死规定为阴,从而得出永远不能改变的“天尊地卑”观,并在此基础上,把君比为天,把臣比为地;把臣比为天,把民比为地;把男比为天,把女比为地;把父比为天,把子比为地,等等。从而出现了永远不可改变的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的三纲政策,就这样,“扶阳抑阴”的观点,本是让人们在正邪的斗争中,要站在正义者一边,以扶持正义者战胜邪恶。现在这样规定死,就是说,不管错对,都得站在君、夫、父的一边,即使他们的行为是错误的,也得支持,这就把“扶阳抑阴”观反变成了为虎作伥的行为。  

《周易》的特点是教人从变的角度看问题,现在如此多的死规定,就使人们走向了用不变的形而上学的观点来对待《周易》中阴阳矛盾与斗争的行为了。这种行为不仅在政治生活中有,而且在人们日常生活的其他领域中也同样存在,如人们常见的桥梁,古人在建桥时,总是把桥孔建成奇数,因为奇为阳,阳刚健,桥梁需要刚健,所以不能建成偶数。  

总之,通过以上所述不难看出,儒道两家对《周易》阴阳概念的理解与解释,道家要比儒家彻底和完善。这对儒家本身而言,就使的他们在学术思想上,包括对《周易》内容的注析与运用,就会出现有时是辩证的,有时是形而上学的,常常造成龙蛇混杂的行为。  

但从《周易》’发展史讲,道家发掘《周易》中的哲理思想并不晚于儒家,甚至还可能早于儒家,但道家当时没有直接阐述和解释《周易》,而儒家做到了,并能针对人们对卦象无法下手的难点,指出“通乎昼夜之道而知”,这就不但为学《易》者打开了大门,而且修起一条宽敞的大道。从这个角度讲,在春秋战国以及在以后能引起诸子对《周易》内容重视的,主要是儒家而不是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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