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诗之体用 (2)
漫谈诗之体用作者:傅 浩字体:【大 中 小】其城市里的人,博物学,即自然科学里的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学,或者说对于自然的知识太少了。尤其我们中国人,环境破坏得太厉害,好多动、植物不存在了,即使有,一般人也不认识,写诗也就干巴巴的。国外有些国家的环境就好点儿。外国人写诗,包括当代诗人,也会涉及许多具体的动植物名称。当然这跟他们的语言有些关系。从William Wordswoth开始,诗人就意识到这个问题:人在逐渐“退化”,现在讲“异化”,就是远离自然——工业化以后,人们都去城里面赚钱去了。到现在也是一样,人的异化趋势从未停止过。人们对自然的感知,或者说亲近越来越少了。诗可以恢复人的敏感,主要是人对自然、人对人的敏感。现代人很少有时间去亲近自然,彼此交往;对物欲的追求使人们麻木,人际关系困难。这也就造成诗的退化。现在时间差不多了罢。我再读几首诗,例如美国诗人Robet Bly,他的诗多是自由体,甚至是散文诗,没有韵,也没有刻意的诗歌用语(poetic diction),平淡无奇,但是很有味道:天晚时驱车进城去寄一封信这是个寒冷的雪夜。大街上冷清寂寥。惟一活动的东西是打着旋儿的雪花。掀起邮箱的盖子时,我感到冰冷的铁。这雪夜之中有一种我喜爱的隐私感。驱车闲逛着,我愿多浪费些时间。这是写个人的感触、情绪,写平常的一件事。他可能日常工作忙碌,一天都不得空闲,天晚了还得赶到城里去寄信。这时候他感到一种孤独、隐私的愉悦,想一个人呆一会儿。看似没有深意,但如果你有类似的经验或情绪,就会被他感动。诗就是一种东西在那儿,如果与你的情绪调谐、合拍、有所感应了,你就会受到感动。我自己有一首较抽象、概括的诗。有时用抽象、概括的语言来写,会给读者留有更大的想象空间。它不一定契合你的每一个细节,让你对号入座,却可能给你发生感触的余地。有几位读者读了之后,就深有感触,甚至感动得流泪。但具体为什么感动,他个人的经验、隐私怎么样,我不知道。所以说,一般的概括也能激动相通的人心。人生是一连串耻辱存在本来就没有意义,人生是一连串耻辱和悔意我们的一切努力只是为以更多的难堪换取少许尊严少数人看透了设局者的诡计,告诫我们别再玩这无谓的游戏。可我们中毒已深,无法抽身我没有写具体的经验、具体的形象,只是用一种抽象、概括的语言(当然也有一点比喻)写出普遍性的东西——一种理。所以说,诗不光写情。真正的好诗都是情理交融的。英国诗人Philip larkin说,吃西餐时,一手刀一手叉,刀、叉互用,是不能分离的。他的意思是说,情理要交融。T.S.Eliot评论John Donne时说,十七世纪以前的诗就是情理交融的,能让人”像闻到玫瑰花的香气一样感知思想”。现在的许多流行歌曲为什么说比较浅呢?因为它只有情没有理,或者说理的成分较少。而如果说理的成分过重了,就成了哲学寓言之类的东西,像庄子等诸子百家以及佛经中的比喻。所以说,真正的好诗应当做到情理交融、相互平衡。当然,抒情诗不妨稍微偏重情感,以情感引发你的思考。理的成分太重,像W.B.Yeats,他自己也意识到,诗中的哲学性东西太多了,也影响诗的效果。读者不了解他的哲学,就较难以理解和欣赏他的诗。但如果情太多了,就滥情(sentimental)了,会让人觉得太浅了,或太夸张了。当然夸张应有它特定的context(语境),不是说任何时候夸张都是不可取的。例如“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就曾有人批评说,这未免太夸张了吧,头发能有三千丈吗?但是如果你真正愁得不得了时,有了这份心情,或幻觉,你就会觉得这并不夸张。诗人应忠实于自己的切身感受和信念,包括幻觉。我不知道该不该打住了,也没有结论。[1]2中学生读书网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