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起,全省严查,罚款!
太仓人请注意
11月1日起
全省将对所有汽车后排
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
依法实施处罚
根据江苏省统一部署,从11月1日开始,交管部门在前期针对大客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出租车、网约车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的基础上,对其他私家车辆乘坐人员,特别是后排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开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记2分;
(2)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0元罚款。
(3)机动车行驶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5元罚款;
(4)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乘车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处20元罚款。
小融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
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处罚
是一项日常工作
我市交警在市主要路口进行人工处罚,并有东仓路、郑和路路口,通港路、泰西村路口,双浮路、镇东路路口等分布各处的电子警察对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进行智能识别、抓拍。
小融从高新区交警中队获悉,今年10月以来,城厢、高新区两个中队民警人工处罚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共计600余起。
今年4月江苏交警发布消息,全面推动“客运车辆驾乘人员全员全程规范系好安全带”。
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后排乘坐人如未系安全带,因没有安全气囊的缓冲和保护,可能会撞击到前排座椅、顶棚、前挡风玻璃、仪表台,甚至被直接甩出车外,严重威胁自身和前排驾乘人的生命安全。
正确系法▲
孕妇应该这样系安全带▲
儿童应该这样系▲
融媒体记者:张瑜/文
融媒体编辑:王静微(见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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