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财产并非永远神圣不可侵犯:德国典型的强征案例!

德国大城市,公寓稀缺,租金越来越贵。刚刚过去的周末,德国数万租户走上街头,要求私人房地产公司将其持有的房产出售给政府,也就是通过国有化的方式对房市进行国家干预。西方社会都强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那么德国真的能够强制征用私有财产吗?今天就来说说“强制征用”这个有争议的工具。

柏林的租户已经率先行动,要求对私人房产公司的公寓公有化举行公民投票,以达到强征私营公司3000套公寓的目的。根据调查,德国普通民众认同这个想法的还比较多。但是,强制征用让很多人想起了民主德国,前东德曾经出现了几次强迫集体化的浪潮。但即使在市场经济的联邦德国,其实强制征用也并不是完全的禁忌。

德国“基本法”第十四条保障了私人财产自由,但是同时也规定私人财产的使用应该为共同利益服务。如果不符合公众利益,宪法允许征用,但只能在明确界定的范围内。当然,法律也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而且:反对赔偿金额的话也可以起诉。

当然,“国家征用”一直是一个非常有争议的措施,而且在道路建设,采矿业和银行业中采用的比较多。下面就是几个典型的例子:

矿业

几十年来,德国西部的煤炭业工业化进程中,像Garzweiler等露天矿区就做出了巨大牺牲。光Braukohlebergbau就被征用了370个社区,大约125000人被重新安置。而这个只有在国家征用的帮助下才可能实现。不过当地受影响的家庭最后为赔偿金额告上法庭的也不少。类似案例有能源公司RWE想收购一名税务顾问拥有的Hambacher森林边的一片草地,RWE提出支付12500欧元,而税务师象征性的要求800亿欧元,最后只能通过强制征用解决。

同样在撒克森Lausitz社区,为了褐煤开采要征用当地居民的土地,一直到今年3月份,Mühlrose村的搬迁才得以确定。但是这里的大多数居民都表示同意搬迁。

街道建设

德国高速公路长达13000公里,在建设过程中,一些公路的建设自然遭遇过巨大阻力。例如几年前,汉堡附近的A7扩建1.3公里,遭到当地44户居民的强烈反对,但是,最后所有居民都同意出售了,原因就是如果他们还不同意,就可能面临政府的强制征用。因为在联邦高速公路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征用的合法性:“对于联邦公路的道路施工造成负荷者,必须履行其被征收的义务”。
事实上,即使是较小道路的建设,也可能会用到强征这个工具。如在弗兰肯Altmühl山谷,有一片伯爵家族的土地,其中4平方米围栏挡住了道路的连接口,2017年的时候,当地市长威胁要强制征用,此后不久,伯爵家族的后人同意出售给市政府。

火车

同样对于铁路建设,公民私有财产也可能被征用。德国“铁路通用法”规定:如果是铁路设施建设和升级为目的,允许使用征用措施。

如巴伐利亚Fürth铁路线附近的居民,因为要建设轻轨,不得不放弃他们私人拥有的部分房地产,然后在法庭上争辩赔偿金额。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的一位农民在2012年被强制征用两块占地35000平方米的土地。铁路当局需要建造ICE的隧道,而提供的所谓补偿只有每平方米一欧元。

德国法律保险比价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