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左传—桓公六年(1)
六年春正月,
去年闰十二月初九丁亥冬至,建丑。
寔来。
古本《经》自《经》,《传》自《传》。此句本紧接上年《经》,全文为“冬,州公如曹。六年春正月,寔来”。自分《经》之年(分《经》之年不知起于何时,观《公》、《榖梁》两《传》,《经》年早已分裂)而后,一事而分隶两年,“六年春正月寔来”则缺主词。寔来者,寔亦作实,即虚实、确实之实。《觐礼》云“伯父实来”,成二年《传》云“而巩伯实来”,十八年《传》云“知伯实来”,昭三年《传》云“今子皮实来”,皆此类。昭三十年《传》云“我先大夫印段实往”,亦此类。《传》以“不复其国”解“寔”,乃解其书法,非解其训诂。家铉翁《春秋详说》云:“寔来”二字乃当时之常言,似不必过求。”
夏四月,公会纪侯于成。
“成”,《榖梁传》作“郕”,成、郕字通。古成邑在今山东省宁阳县北。后为孟氏采邑。定十二年仲由为季氏宰,将堕成,公敛父谓孟孙,堕成,齐人必至于北门云云;哀十五年成叛入齐,既而齐归成,是成为鲁北境近齐之邑
秋八月壬午,
壬午,八日。
大閲。
大阅,检阅兵车及驾车之马也。
蔡人杀陈佗。
本年无此事之《传》文,而庄公二十二年《传》云“陈厉公,蔡出也,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则虽是年无《传》,而实未尝无《传》。五父即佗,为一人。《史记陈世家》以五父与佗为二人,于厉公之外又横添一利公,误。
九月丁卯,
丁卯,二十四日。
子同生。
子同即庄公。鲁十二公,惟子同是嫡夫人之长子,备用太子之礼举之,故书。称“子同”者,鲁国于公子,无论嫡庶,纵为储子,亦皆称子,庄三十二年《经》书“子般卒”,襄三十一年《经》书“子野卒”,可证。《尚书顾命》云“乙丑,王崩,逆子钊于南门之外”,则虽王世子亦称子。
冬,纪侯来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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