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王享德森》
这是青色兰香推荐的第403部作品
《雨王享德森》
作者:索尔·贝娄
译者:蓝仁哲
长度:22.9万字
适合:高中以上
又一部诺奖作家作品,用一句话概括本书的内容——一位闲极无聊的美国富翁的非洲人性探险之旅。这本书的基本思想走向与毛姆的《刀锋》极其相似,大家可以对比着读。
享德森先生很有钱,并且是他爹留给他的钱,也就是说,他基本属于不劳而获。原来这些钱应该是他哥哥的,可他哥哥意外溺亡,他就成了财产继承人。享德森是个超级大个子,超级大块头,是一把打架的好手。他娶了妻子,生了几个孩子(他自己好像也不太清楚到底生了几个孩子)。后来,他邂逅了一位年轻女子,几经周折,他迎来了自己的第二次婚姻。二婚的妻子给他生了一对双生子,这时候,享德森先生已经五十多岁了。
五十多岁的享德森先生身体特别棒,没什么衰老的迹象,他在自己的农场里养猪,拉小提琴。但是,他耳边一直有一个声音——“我要!我要!我要!”这个声音早就存在,二婚前他以为这是在呼唤他的情人,但当情人变成了妻子之后,这个声音依然存在。大家别理解为享德森先生是个色情狂,完全不是。一直煎熬着他的不是情欲,而是对人生价值的终极思考:他知道自己这样的人生是缺少些什么的,但缺少的究竟是什么他就不知道了。这个问题一直折磨着他,让他深感不安。也就是说,他觉得人活成他现在的这个样子是不对的,还应该有点别的什么更深层次的东西,他想知道那些东西是什么。
这个调子与《刀锋》基本一致,甚至与《月亮和六便士》都十分相像——人们在庸常的生活中迷失了自我,或者说,原来好好地生活在混沌之中,忽然有一天就开始怀疑人生了:感觉自己活得不太对劲。
于是,享德森先生来了一场说走就走的非洲之旅,试图从更原始/古老的生存方式中找到自己缺失的那部分真理/真相。这个故事非常有趣:他来到了非洲腹地的原始部落,然后……
索尔·贝娄与毛姆的不同之处在于他直接切开了人物的内心世界,毛姆用的是迂回的方式。这一点从人物的设置即可看出——本书是第一人称写作,而毛姆那两本书中的主角都出现在第三人并不算完整的转述中。不过这种探究人生终极意义的书基本都不会有什么定论给读者,也只有很少的人能对人物的最终选择有很深的认同感,就本书来说,我看到结尾觉得这位享先生用不着去非洲玩这次命也一样可以得到同样的结论。不过这些并不那么重要,重要的是人们要有思考这个问题的空间,否则就等于永远活在混沌里,并且不自知。每个人的人生经验塑造了他的现在,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理解。人生的意义是什么,甚至人生是不是真的存在一个所谓的“意义”,这些都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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