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头护尾”竟是这样来的?


对书法稍有了解的朋友应该知道,“藏头护尾”是书法技巧中的一种,即在每一笔画的“头尾”作艺术处理,展现其线条美感。那为什么只有中国书法这样写呢?

我们知道,每一笔画都有一个头尾,外化为动作就有了一个起承转合的过程。书法即是纯粹的线条艺术,则对起其中的规范就必然不能漠然视之。早在后汉蔡琶时,即已有“藏头护尾,力在字中”的说法,最早讨论的起因源于毛笔自身的书写性能。

以柔软的又能大面积铺排的笔毫运行来说,毫无经验的人在划绑寸时必然会露出头尾的尖飘,而要让这个尖的自然形态加以收敛藏护,就要通过勤奋的练习,书法为了要显示其技巧的深度与难度,当然是舍易求难,历代传承就形成了固有的书法审美,如今“藏头护尾”的规矩则是对先辈在书法艺术探索上的尊敬与承认。

此外,笔笔出尖露锋的形态古人也觉得太出挑,缺乏沉着含蓄的美感,因此不受人喜欢。所以书法的所谓“定律和规则”其实是历代书法家在美感上的自我约束,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不同于凡夫俗子的“审美”。

米芾《致伯修老兄尺牍》大书家米芾也曾言:“无往不收,无垂不缩”,这是对线条终止形(也包括下一个起端)的一个概括:不论是实际上的藏或露,它必须遵循一个收、缩的原则,横笔竖笔如此,撇、点笔也皆如此,甚至在露锋笔划中,我们也应该能判断出它的收、缩的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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