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期的通知

松原市广大城乡居民: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证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都能及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确保我市城乡居民和困难群众参保“全覆盖”,按照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延长医保集中缴费期。全市城乡居民(含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重度残疾人等)2月28日24时前按照2021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缴费的,不设3个月待遇等待期。

  二、补缴可直接享受待遇。未能在集中缴费期完成2021年度缴费的城乡居民,在此通知发布前已按2021年缴费标准足额补缴的,前期处于待遇等待期未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的,所产生的费用由参保地医保经办部门按文件规定报销。

  三、2021年医保缴费标准。城乡成年居民(含残疾人)个人缴费320元;在校学生及18周岁以下未成年儿童(2002年12月31日24时后出生)个人缴费200元;城乡低保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190元;18周岁以下城乡低保对象个人缴费70元;特殊供养人员、孤儿(参照孤儿管理的)个人缴费由政府相关部门全额资助。

  四、缴费渠道。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由税务部门指定银行和微信征收小程序缴纳,具体是(一)通过吉林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社、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等银行各网点缴费;(二)通过“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缴费,“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二维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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