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你肋骨酿酒喝
好久没写文,都觉得有点手生了。
今天下班的时候,身边站在一对小情侣。
女孩子扎着马尾,男孩子高高瘦瘦的。
女孩子手里抱着个透明的袋子,里面有两个颜色粉嫩的HelloKitty。
男孩一手拎着女孩的书包,一手扶着把手,把姑娘在怀里。
傍晚即将落下的夕阳投在两人身上,连发梢上都跳跃着盈盈的光。
我低头笑了笑,那黄蓝相兼的校服,真的很眼熟。
是的,除了我的母校,大概再也找不出一个配色如此奇葩的初中了吧。
纵然当年被我嫌弃吐槽了无数遍的事,如今想起来,可又有点想哭。
原来那段叫青春的日子,已经离我那么远了啊。
遥远到青春那段记忆里的人和事,都已经模糊不清。
当年的惊心动魄,爱恨情仇,如今想起来仿佛都在旁观别人的故事。
得有十年?不,十一年了。
十一年有多长,大概是毛寸短发,到披肩长发的距离吧。
大概是由见喜欢的人一面,就已经脑补到结婚生子到现在连分手都潦草的懒得通知对方一声的距离。
大概是所谓名曰长大实为苍老的过程吧。
看着眼前的初中情侣,我想,我大概已经算是混迹社会多年的怪阿姨了吧。
是啊,我和我的青春,都回不去了。
年少的时候,总觉得成长就像是鱼浅海底,鹰入苍穹,虽为生计奔波,大概也总是乐在其中的。
而如今,现实和岁月的锋利早已经磨平了我们的一身傲骨,挖走我们的赤子之心。
只留下一尊垂垂老矣的灵魂,安静的像一棵枯草,无论苦难、贫穷,总是苟延残喘着。
还要自我洗脑,美其名曰:成熟稳重,从容大气。
狗屁。
喜欢什么就去追,追不到就玩命追,再不行就死命赖在地上不起来,撒泼打滚无所不用其极。
我那么喜欢你,凭什么要放弃。
有酒有肉有姑娘,这特么才叫人生。
我宁愿永远得不到,也不愿意放弃。
我宁愿被冷眼相对,也不愿凉了热血。
因为只有这样,我大概才有脸面对若干年后的自己,安慰自己说我一直在追寻的路上。
风雨兼程,从未停歇。
哪怕有一天被世俗压弯了腰,依然可以笑着吹牛逼,劳资天生就驼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