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朝官制简表
公元581年,杨坚取代北周王朝,建立隋朝。公元前589年,隋朝灭亡长江以南的陈朝,宣告自东晋十六国以来近三百年的分裂局面,复归一统。
隋朝(581年—618年),历时38年,虽是一个短暂王朝,其官制特点:集汉魏以来官制变革大成,使之规范固定,为以后唐宋官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隋文帝时废除了北周的六官制度,建立以尚书、门下、内史三省及尚书省六部为核心的朝政机构。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长官是尚书令,由左、右仆射分职治事。下设六部,每部又有四司,负责朝廷日常行政事务。门下省,负责对朝廷决策进行评议,还负责皇帝日常生活。隋炀帝时另分设殿内省。此后,门下省主掌审复内史省诏令。内史省,负责起草皇帝诏令。前身是中书省,隋文帝避父名讳而改称。
隋朝沿袭北齐官制,设寺作为朝廷事务机构,执行诏令决策。又设五监,分掌学校、营造、内府器物、河堤水运、内廷侍奉等事。
从隋朝官制职权设置来看,“九寺五监”与“尚书省六部”各有侧重:后者从制令角度总领行政事务,前者是承接尚书省政令而具体办理所属事务。
隋炀帝时,对官制曾作调整,但并未改变“三省六部”及“寺监制”的行政权力分配。至此,我国古代朝廷官制系统,从秦汉以来的“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及寺监制”的演变过程,终在隋朝最后确立下来。
隋朝地方官制特点:改变了秦汉以来地方官自聘属官的惯例,长官、属官一律由中央任免,从而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科举制度:隋文帝时,为改变魏晋南北朝以来倚赖士族门阀的政权基础,废除了选官注重士族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设进士科,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我国古代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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