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代理词

发布日期:2017-06-22    作者:李开宏律师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接受深圳市达芬奇经典家具有限公司(本案被告)的委托, 指派我作为深圳市达芬奇经典家具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参与本案。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本代理人如下代理意见:
一、被告与原告之间的合同,双方已经履行完毕,被告已经全面履行了合同, 向原告交付了全部订购家具。原告也已经收到了全部家具,全部家具也不存在质量问题。本案不存在解除合同、退还货款及运费的事实根据。只有没有履行完毕的合同,才存在是否可以解除的问题。  
二、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没有违约行为,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和定金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原告和被告已协议变更了原合同履行期限,且合同已履行完毕,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
原告和被告签订合同后,被告按原告的要求先交了一部分家具,后原告因样板房没有装修完,家具发过去无处存放,要求被告先不要发货,等到原告的发货通知再发货。今年三月份,被告公司的朱总还通过手机彩信和原告就样板房家具交付问题和原告沟通过。
由于原告单方面推迟提货, 导致被告生产出的家具不得不仓储, 因而给被告造成数万元的仓储费的经济损失, 这部分仓储费的经济损失是由原告造成, 依法应当由原告赔偿被告。
    今年六月份原告就被告发货问题向深圳市消费者协会投诉,经调解,原告与被告达成协议:“被告于7月20日将价值81580元整的26件家具寄出,至此,原告购买的家具被告已全部寄出,原告已无其它诉求。补记:被告寄出的货物于7月24日到达,原告的代表覃剑签收了货物”。
    据此,原告和被告已通过上述协议变更了原合同履行期限,且被告已在变更后的合同期限内履行了交货义务,原告也已接受了被告交付的全部家具,至此,双方合同已全部履行完毕。被告不存在违约行为,所以不应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恰恰相反,本案被告没有违约,但是原告却违约。
    原告湖北兴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于2013年10月26日, 签订家具订购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原告应当在合同签订三天内向被告支付合同总金额40%的定金人民币51872元, 但是原告并没有严格履行合同, 在2013年11月12日, 才向被告支付了此定金, 比合同约定晚了至少14天。原告依法应当承担迟延付款的违约责任。
四、原告的诉讼请求很明显违反法律规定, 被告依法不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根据<担保法> 第八十九条之规定,“当事人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本案被告已经向原告交付了全部家具,原告已经收到了全部家具并且使用了上述家具,原被告之间的家具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不存在不履行合同的情况,更无根本违约的情况,依法无需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据此,定金和违约金只能选择适用而不能同时适用。
并且原被告《家具订购合同》中定金是预付款性质,《家具订购合同》第六(一)4条写的是“订金”;原告证据2013年11月12日《电子转账凭证》备注的附加信息及用途, 注明的也是家具预付款。因此在此依法不应适用定金罚则。
2、根据《中和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原告要求40%的定金,很明显违法。
3、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据此,退一步讲, 纵使被告迟延交付家具违约,原告要求的违约金也过高,况且原告无证据可以证明因被告违约造成的相关损失。依据法律规定,违约金不应超过造成损失的30%。因此,原告要求违约金及定金既无事实证据也无法律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五、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车旅费及误工费无事实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原告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是由于被告迟延交付货物造成的,无法证明与被告的关联性。因此,原告向被告追讨车旅费及误工费无事实依据,依法应予驳回。 
六、运费原合同约定由原告承担,但是原告单方对合同进行了篡改,但是并且没有征得被告的同意,因而无效。原告证据2013年12月23日支付售楼部家具托运费4000元的《电子转账凭证》以及原告与深圳市深通货运代理部运费结算凭证注明“覃剑 周一打款”也证明运费由原告承担。
    综上所述,本案买卖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被告无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解除合同、退还货款、支付违约金、定金及赔偿损失的情形,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诉求。                  
   以上代理意见请法庭予以采纳, 为维护法律的公正!
                                广东世纪华人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零   年   月   日

(0)

相关推荐

  • 卖方违约不能交付房产,买方可以要求其退还购房款吗?

    一.基本案情 1.原告诉称 原告孙某诉称,2012年9月8日原被告协商原告购买被告楼房一套,原告先向被告支付定金4万元后又支付楼房款17万元,被告于2012年11月4日向原告出具收条.至2013年12 ...

  • 航次租船合同多种违约救济方式并存的审查

    裁判要旨 当事人为逃避合同义务和责任抗辩否认合同效力,违反了禁反言义务,依法对恶意抗辩行为人的主张不予支持,认定合同在相对方之间有效,当定金和违约金条款各自涵盖的违约形态存在交集,且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 ...

  • 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代理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

    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代理人依法接受九江鑫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称鑫都公司)的委托作为其与华特有限公司(以下称华特公司)企业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一案二审的代理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以下代理意见: 一. ...

  • 关于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代理词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浙江商瑞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两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代理人,通过参加今天的法庭举证.质证及辩论,对本案有了全面的了解.现就本案事实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发表如下的代理 ...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接受王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原告王XX诉被告喻XX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一审阶段代理人.根据刚才的开庭审理,结合调查收集的相关证据,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第一.小孩应当判 ...

  • 变更抚养权纠纷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员: 我受原告的委托,依法参与本案诉讼活动,结合庭审查眀的亊实.针对法庭归纳本案的争议的焦点及结合法律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一.婚生子xxx由原告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教育. 第一,孩 ...

  • 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

    债权人的代理律师在为诉讼做准备的时候,需要写一份欠款合同纠纷代理词,这份代理词有什么作用呢?这份代理词可以作为法官判决的一个依据,也是阐述事实的一个方式,作用是非常大的,那么律图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欠 ...

  • 合作经营纠纷代理词

    合作经营纠纷代理词 仲裁员: 广东鸿园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枢接受***的委托,在***诉***.***合作经营纠纷一案中,担任***的委托代理人,通过庭前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以及参加庭审,现就本案争议的焦点 ...

  • 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代理词

    江某.袁某诉曾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代理词 (2014)穗中法民五终字第XXX号 尊敬的审判员: 本人依法接受被上诉人曾某的委托,担任其与江某.袁某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 ...

  • 农村宅基地纠纷代理词

    农村宅基地纠纷代理词实例如下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XXX等人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诉讼代理人,现就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 一.从法律规定来看,农村宅 ...

  • 工程欠款纠纷代理词范本

    2016-09-23 实践处理工程欠款纠纷,大都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债权人都会委托律师代为处理,那么在进行审判活动的时候,需要提交一份代理词,这代理词是非常重要的,小编就为大家推荐一份工程欠款纠纷代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