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没来过:明朝中后期的商品经济神话

受过九年制义务教育的人都知道,在初中(还是高中)的历史书上有这样的论述:明朝末年在江南地区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其论述大致如下:

“手工业各行业都有不同程度的进步,明朝后期,在南方一些地区的丝织、榨油、制瓷等行业中出现了新的经营手段,即开设工场,使用自由雇佣劳动进行较大规模的生产。类似情况在清朝继续有所发展...其实在明朝中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有一些江南的手工业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关系,是为资本主义萌芽。”

这种说法之所以流行,很可能和下述这段wei人讲话有关:

“中国封建社会内的商品经济的发展,已经孕育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如果没有外国资本主义的影响,中国也将缓慢地发展到资本主义社会。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这种发展。外国资本主义对于中国的社会经济起了很大的分解作用,一方面,破坏了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破坏了城市的手工业和农民的家庭手工业;又一方面,则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

话中认为,中国古代工商业已经在逐步发展中,虽然迟缓,但迟早会慢慢发展出资本主义。毫无疑问,这段话对历史教科书的历史观造成了很大的指导性的影响,也为明末资本主义萌芽说“指明”了方向。

那么,除了这个“纲领性”的指导,教科书认为明末资本主义萌芽的学术依据是什么呢?

很简单,是指随着丝、麻、棉纺织业的发展,明朝中后期在江南等地出现的纺织作坊。这些作坊由“资方”提供生产资料,雇佣的“员工”则出卖自己的劳动和时间换取一定的收入,双方形成了“劳资关系”的雏形,因此可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乍一看,这种说法似乎无懈可击,但只要稍稍深入思考一下,就可发现其中的一系列问题。

首先,明朝中后期苏杭织造隶属于国家管控。看过大明王朝1566(并不是说这个片符合历史,而是说关于江南织造行业的大体权力架构还算没错)的都知道,一个司礼监的中层太监就能掌握整个江南织造行业的生杀予夺之权

。而这些织造局存在的目的,也一点都不“资本主义”。织造局存在的主要目的,是:

负责上用(皇帝所用)、官用(官员所用)、赏赐以及祭祀礼仪等所需丝绸的督织解送。

也就是说,织造出的产品主要不是面向自由市场,而是为了满足小部分权贵的需要。当然,织造的产品也可以用于出口,但同样不是正常的商业行为,而是被权力操纵 ,或为国礼赠送,或在一盘棋统筹下为国家赚点“外汇”。而西方“真正”的资本主义,则是在市场的催生下产生的。以英国为例,羊毛纺织业的兴旺,让更多的人口和资金涌入了这一行业,进而促进了技术的大跨步发展。其生产出的产品,也都是以市场为导,在市场中自由流通的。

在自由贸易的市场背后,是西方数百上千年来不断发展的公民概念。在贸易-工商业从业人员社会地位还没有那么高的古典世界,公民身份这一概念保证了西方商人绝不会如士农工商中叨陪末座的“商”一样任意被人歧视和欺压(无论是希腊还是罗马,都没有商人不得成为公民,或者公民不得经商的法律)。到了中世纪,商人的聚落形成了商业城市,城市的权力自然就掌握在这些商人公民手中;他们或通过武装抵抗,或通过法律斗争,为自己在皇帝、教士和贵族面前赢得了近乎平等的地位。此外,由于西方成熟的理性法律传统和不断改进,越来越接近正义的审判程序,让商人-公民的权益能得到法律的切实保障。

这些在古代中国都是完全不可能存在的(甚至是想都不可能想到的)。在古中国,只有臣民、臣畜、奴才的概念,从不知公民为何物。法律也总是让位于当权者的意志,审判多以严刑拷打为手段,程序正义的概念当然也是闻所未闻。商人又由于对皇权的潜在威胁,而遭到历代暴君的严厉打压。在中国古代,商人始终是最悲惨的群体之一,平日里被苛捐杂税压得踹不过气来。稍有不慎就会被虎狼吏盯上,以各种名义巧取豪夺,像待宰羔羊一般被肆意虐夺。

资本主义,不仅仅是外在的贸易和生产关系,更重要的是内核的公民伦理和法治精神。没有这一精神内核,任何形式的商业行为、贸易往来、生产模式都只是皮毛,和真正的资本主义没有任何关系。

反观明末,其之所以能和资本主义搭上点关系,是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雏形。如果仅仅靠着提供生产资料和支付工资的“雇佣关系”就能算作资本主义萌芽,那么西方早在古希腊-罗马,甚至古埃及时期就资本主义萌芽了。据现在的考证,古埃及建造金字塔的工人很有可能是一群包吃包住还拿工资的自由民;在古希腊,有国家雇佣的挖银矿的奴隶或工人;僭主庇西特拉图会组织(生产资料由城邦提供)跑到城里的手艺人打造更精美更畅销的陶罐器具;古罗马一统地中海世界后,区域内商品经济得到了充分发展,巨额投资土地、押注贸易、举债借贷等金融行为规模庞大,各个行业发展兴旺,雇主雇佣员工生产产品的例子也并不少见。相比明末的织造“公司”,古典地中海世界的生产行为反倒更面向市场。如果这都能算资本主义萌芽,那全世界都不知道萌芽多少回了。

教科书之所以认定明末开始资本主义萌芽。一方面是出于政治需要;另一方面确实是水平过低(望文生义,囫囵吞枣的老毛病又犯了),盲目的将马克思对欧洲历史的阶段划分不加分辨的套用到完全不适用的中国历史上,春秋战国对应西方的奴隶社会,秦汉开始对应西方的封建社会(当然,秦汉进入“封建社会”领先白皮几百年);明朝中后期,正值西方步入近现代工业文明,如果不能跟上步伐资本主义萌芽,岂不是从自古以来都领先变成了自古以来就落后?因此,留给明末的有且只有一个选项:资本主义萌芽。

不过,最新教材似乎删去了明末资本主义萌芽的表述,在新教材中,据说是这样描述明清时期经济发展的:

“然而就全社会来看,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经济还占据压倒优势。日益僵化的专制统治,也压制和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转型。正当西方国家大步迈入近代工业文明的时候,中国社会仍旧迟滞不前,埋下了落后挨打的伏笔。”

“史料阅读”一栏中则加了这样一句话:

“一些学者认为,这种生产方式近似于西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早期形态,称之为“资本主义萌芽。”

我已经离开校园几年了,各位可以去查证一下。

对于我们今人来说,我们不仅要搞清楚明末到底存不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也有必要从当时的历史中获得教训。不可否认,由于明朝中后期吏治的颓废(导致对各地的控制力度减弱),以及张居正改革的部分作用(作用并不太大),民间士绅自治蔚然成风,(特别是江南地区的)工商业确实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这说明,一旦政府出于各种原因放松了对地方的控制,那么勤劳的人民自己就能源源不断的创造出比被压制的情况下多得多的财富。与其说晚期大明政策好,不如说晚期的大明好就好在存在感大大降低,让百姓有了施展的空间。换言之,最好的大明,就是不存在的大明。

这不由让我们展开遐想:如果江南地区能始终摆脱中央王朝的高压束缚,是否能独立发展出资本主义?欢迎在留言区留下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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