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侠|读书这件事正在遭遇“系统性贬低”
如果动脑子不能带来快乐或实际好处,谁愿意苦思冥想动脑子呢?所以,追求简化、方便、快捷可以说是一种合乎人性的追求。
读书,是一种需要培训才能掌握的技能——除了识字训练,还需要学会准确理解、独立思考和想象、联想。过了这几关,读书才是快乐的事。但是,“闯关”本身并不一定有多快乐,有时甚至还很痛苦。
于是,在传统的图书世界里,快餐类的书籍就非常受欢迎,比如复习提纲、内容摘要、应考指南、炒股秘笈。这些书当然没有什么收藏价值、传承价值,属于一用即弃的一次性用品。可是,对这些书的热衷,这样的一种读书求速成、求省事、求便捷的惯性,乃至如此“读书”所带来的“成功”,往往让人误认为自己获得了读书的快乐。其实,那只是功利心获得的暂时满足,未必是思考和智慧带来的快乐。
功利心满足也没什么不好。我只是说,阅读带来的种种情绪、感觉乃至快乐,有深浅之别,有纯粹与“疑似”之分,不要混为一谈才是。
为满足大众所谓“免费、快捷、方便的互联网消费习惯”,如今的电商平台更大量推出快餐类的阅读产品。如“三分钟读完一本书”,“每天听本书”,“帮你读书”等等。网络书商正在把一本一本的书、一部一部的经典,变成碎碎的、浅浅的、短短的、轻轻的、薄薄的、甜甜的所谓“内容”。我不反对这样的阅读,我只是想温馨提醒:读书,绝不应该止步于此。任何所谓“拆书”“讲书”“评书”“导读”“精华书摘”等“内容产品”,都无法代替对原书的阅读。
大导演斯科塞斯。
著名导演马丁·斯科塞斯在一次接受采访时说,电影艺术正在被系统性地贬低、排挤、再贬低,并被廉价地概念化成“内容”。“所有内容都在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呈现在观众面前,这听起来很民主,但其实不然。如果进一步的观看是由算法根据你已经看过的东西来'建议’,而这些建议只是基于主题或类型,那么这对电影艺术有什么影响?算法,顾名思义,是基于把观众当做消费者的计算,而不是其它。”他呼吁了解电影艺术及其历史的人,必须将自己的热爱和知识与尽可能多的人分享。“我们要让这些电影的合法拥有者清楚地认识到,它们不仅仅是被利用然后锁起来的财产。它们是我们文化中最伟大的财富之一,必须得到相应的对待。”
这是大导演提醒我们要警惕流量、算法的导向作用,观众不应该成为仅仅消费电影“内容产品”的人,而应该成为热爱电影艺术、尊重电影历史的人。他认为电影是我们文化中最伟大的财富之一。
他的这一观点完全可以借来描述现在互联网平台上书籍所遭遇的险恶处境。我们也可以说:
书籍以及书籍艺术正在被系统性地贬低、排挤、再贬低,并被廉价地碎片化成“内容产品”。
博尔赫斯说:“我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过二十年英国文学教授。我常跟我的学生说不要去读评论文章,要直接阅读原著;也许读原著一时理解不了,但总能从中得到享受,总能听到某个人的声音。我要说,作者最重要之处是他的语调,一本书的最重要之处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能打动我们。”
所以我们有必要经常讲:原著的“声音”“语调”“空间”乃至书籍形态带来的感觉都是不可替代的。不要把自己的阅读,完全交给所谓“内容产品”。
烛光下端杯酒轻酌慢饮、熏然以致酩酊,是直接给自己注射酒精可以代替的吗?呼朋唤友共同享受一桌美食,是每人发一根用科学配方制成的能量棒可以代替的吗?
快餐当然自有其食用与实用价值,但是谁要是宣布人这辈子只吃“快餐”就够了,那就是为了营销而别有用心了。谁要是相信快餐和大餐没有区别之类的鬼话,那倒不可能是因为“别有用心”,却是因为“有口无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