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的千古密语——《道德经》感悟(26)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道德经》第二十五章
前几章从道在生活中无处不在的“用”,又转而为这一章形而上的“体”的论述。《道德经》通篇5000多字,始终秉承“体用”合一的原则论述。
老子虽然在第一章就告诉我们“道可道,非常道”,但在这一章还是极尽所能的为我们描绘什么是“道”?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
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
有一个浑然一体的东西,在天地还没有形成之前就存在了。
它寂静无声啊,空虚无形啊,独立长存而不改变,循环运行而不停止,可以作为天下万物的母体。
我不知道它的名字,勉强叫它“道”,再勉强称作“大”。
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它广大无边而运行不息,运行不息而无远不到,无远不到又返回本源。
所以,道是大的,天是大的,地是大的,人也是大的。
宇宙间有四大,而人是其中之一。
人效法大地,大地效法于天,天效法于道,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的,自身如此。
本章内容较多也非常重要,以上分两段将本章节做了一个释义。
老子通过对道的描述,重点说明:
- 道是万事万物的本源: “可以为天下母”,而且在天地形成之前就已存在: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
- 道大无边,运行不息又能返回本源: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 肯定了人在天地宇宙万物间的作用和地位: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 既然人如此重要,应如何做人做事呢?——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一句点睛之笔,可谓老子思想的精华所在。南怀瑾先生说,这一句是老子“千古不易的密语”,懂了这一句,也就差不多掌握了修道、行道的关键了。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我们来重点看一下这句话的含义。
“法”,效法,学习的意思。人要效法大地,学习大地什么呢?
想想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驮载万物,生生不息,人类吃穿用度的一切都得之于大地,可是我们人类又回报了她什么呢?不过是死后一把朽骨而已。
大地承载了如此沉重的负担,也并无索取,可谓“厚德载物”——这就是人类最应该效法的精神。
接下来,“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地、天,最终效法的是道,那道又效法谁呢?
道不需要效法谁:“道法自然”,“自然”在这里是自然而然,本来如是。
道的力量是生生不息的,源远流长的,生天生地的: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就如佛家所说:“不生不灭,不垢不净,不增不减”。
人如果真能懂得“道法自然”的道理,就会在生活中自然而为,不造作,不妄为,不强行,不画蛇添足,不自以为是,也就是上一章所说的:不“自见,自是,自伐,自矜”。最终就会与大道同行:“道者同于道,德者同于德”(二十三章)。